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ORIGINWATER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May 14, 2011

55090_rns_2011-05-14_8f269072-1b2d-44b0-8f49-bec0d739d48d.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成立合资公司“云南水务产业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 及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投资成立合资公司“云南水务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60,000万元,与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 云南水务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目标是通过发展、整合等方式使新公司 在未来三年内努力实现供排水总处理规模不低于300万吨/日。合资公司的成立符 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将有利于优化碧水源的资金运营效率,提高营业收入和 盈利能力,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6亿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超募资 金使用计划。

==> picture [18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2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