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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ORIGINWATER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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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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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 立场,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济阳碧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合计持有济阳碧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 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济阳碧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95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期限为15年,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3年。

二、《关于为长泰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长泰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 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长泰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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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期限不超过18年,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3年。

三、《关于为南江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南江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 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南江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江县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2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期限为11年,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3年。

四、《关于为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 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8,400万元的中长 期贷款业务的49%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616万元, 业务期限为16年,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五、《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

2019年1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 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均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

本次公司提前终止该项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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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基于该项目已有其他资金安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提前终 止担保事项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 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

2019年1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 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均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

本次公司提前终止该项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 是基于该项目已有其他资金安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提前终 止担保事项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 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减资是相关各方根据综合业务考虑及发展需要确定的,公司本次减资不 影响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本次与关联人 共同减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减资事项。

独立董事:王凯军、王月永、傅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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