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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ORIGINWATER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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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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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 立场,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吉林市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吉林市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 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吉林市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6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 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72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期限为10 年,保 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 年。

二、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全资子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0 万元人 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全资子公司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 占用公司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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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全资子公司北京 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独立董事:王凯军、王月永、傅涛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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