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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ORIGINWATER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Oct 29, 2012
55090_rns_2012-10-29_3259fc78-978f-42e4-8cf2-aa01c7d3022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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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经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江苏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碧水源”)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 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江苏碧水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申请的人民币不超过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 年。
二、关于增资“云南水务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事项,经核查,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该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我们查阅了《增资协议》等相关文件,就有关问 题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后认为:本次增资有利于云南水务产业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未来发展。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原则进行的,交易价 格按照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评估机构依法审计、评估的结果确定,没有违反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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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马世豪、刘润堂、李博
二 Ο 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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