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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ORIGINWATER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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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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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源”、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16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了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69]号)核准,碧水源采用网下向询价对 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3,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9.00元。截止2010年4月13日,公司实际 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55,300万元, 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0,872.20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4,427.8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 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1-0016号《验资报告》。
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08号)核准,碧水源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147,800,59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2.16元。截至2015年8月4日,公 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7,800,595股,募集资金总额 6,231,273,085.2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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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用44,303,437.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86,969,648.06元。上述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1-00140号的验 资报告。
(二) 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6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881.50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投 资项目人民币2,881.5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1,946.16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1,135.25万元,定期存单为9,000.00万元, 差额为人民币1,810.91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6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553,028.90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 投资项目。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9,846.65万元(含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4,178.59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 69,846.6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系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9年7月3日经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12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及2014年12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修订。
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其中包含8 个首发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专户仅 用于膜组器扩大生产及其研发、技术服务与运营支持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
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中国民生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银行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 浦发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华夏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于2015年8月31日共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该等行开设了9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 与“乌苏水源建设项目”,变更投资项目为《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 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 绿化供水工程项目》。仍使用原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乌苏水 源建设项目开具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 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 | 累计变更 | 累计变更 | 尚未使用 | |||||||
|---|---|---|---|---|---|---|---|---|---|---|
| 本期已使 | 已累计使 | 尚未使用 | 闲置两年 | |||||||
| 募集资金 | 变更用途 | 用途的募 | 用途的募 | 募集资金 | ||||||
|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用募集资 | 用募集资 | 募集资金 | 以上募集 | |||||
| 总额 | 的募集资 | 集资金总 | 集资金总 | 用途及去 | ||||||
| 金总额 | 金总额 | 总额 | 资金金额 | |||||||
| 金总额 | 额 | 额比例 | 向 | |||||||
| 存放于公 | ||||||||||
| 首次公开 | ||||||||||
| 2010 | 244,427.8 | 2,881.5 |
243,491.05 |
0 |
0 |
0.00% |
11,946.16 |
司募集资 |
0 | |
| 发行 | ||||||||||
| 金专户 | ||||||||||
| 合计 | -- | 244,427.8 | 2,881.5 |
243,491.05 |
0 |
0 |
0.00% |
11,946.16 |
-- |
0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4,427.8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187,814.8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 | ||||||||||
| 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43,491.05万元,其中膜组器扩大生产及其研发、技术服务与运营支持中心项目累计投入 | ||||||||||
| 20,716.49万元,超/微滤膜系列产品生产线累计投入28,010.63万元,超募资金累计投入194,763.93万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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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单位:万元
| 项目 | ||||||||||
|---|---|---|---|---|---|---|---|---|---|---|
| 可行 | ||||||||||
| 是否已 |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 | 是否 | |||||||
| 募集资金 | 截至期末累 | 性是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 变更项 | 调整后投 | 本报告期 | 预定可使 | 本报告期实 | 达到 | ||||
| 承诺投资 | 计投入金额 | 否发 | ||||||||
| 募资金投向 | 目(含部 | 资总额(1) | 投入金额 | 用状态日 | 现的效益 | 预计 | ||||
| 总额 | (2) | 生重 | ||||||||
| 分变更) | 期 |
效益 | ||||||||
| 大变 | ||||||||||
| 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膜组器扩大生产及 | ||||||||||
2010年06 |
||||||||||
| 其研发、技术服务 | 否 | 29,554 | 29,554 |
2,881.5 |
20,716.49 |
70.10% |
69,698.55 | 是 |
否 | |
月30日 |
||||||||||
| 与运营支持中心 | ||||||||||
| 超/微滤膜系列产品 | 2010年06 |
|||||||||
| 否 | 27,059 | 27,059 |
0 |
28,010.63 |
103.52% |
37,761.44 | 是 |
否 | ||
| 生产线 | 月30日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6,613 | 56,613 |
2,881.5 |
48,727.12 |
-- |
-- | 107,459.99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对外投资成立云南 | ||||||||||
2011年06 |
||||||||||
| 水务产业投资发展 | 否 | 60,000 | 60,000 |
0 |
60,000 |
100.00% | 6,506.46 | 是 |
否 | |
月21日 |
||||||||||
| 有限公司 | ||||||||||
| 对外投资成立湖南 | ||||||||||
2011年09 |
||||||||||
| 碧水源环保科技有 | 否 | 1,152 | 1,152 |
0 |
1,152 |
100.00% | -160.48 | 否 |
否 | |
月08日 |
||||||||||
| 限公司 | ||||||||||
| 对外投资成立无锡 | ||||||||||
2011年10 |
||||||||||
| 碧水源丽阳膜科技 | 否 | 2,215.2 | 2,215.2 |
0 |
2,215.2 |
100.00% | -244.53 | 否 |
否 | |
月18日 |
||||||||||
| 有限公司 | ||||||||||
| 对外投资成立武汉 | ||||||||||
2012年01 |
||||||||||
| 武钢碧水源环保科 | 否 | 5,880 | 5,880 |
0 |
5,880 |
100.00% | -598 | 否 |
否 | |
月13日 |
||||||||||
| 技有限公司 | ||||||||||
| 对外投资成立北京 | ||||||||||
2013年06 |
||||||||||
| 北排水务投资有限 | 否 | 10,000 | 10,000 |
0 |
10,000 |
100.00% | 1,671.39 | 是 |
否 | |
月30日 |
||||||||||
| 公司 | ||||||||||
| 对外投资成立山西 | ||||||||||
2013年12 |
||||||||||
| 太钢碧水源环保科 | 否 | 8,820 | 8,820 |
0 |
8,820 |
100.00% | 387.53 | 是 |
否 | |
月01日 |
||||||||||
| 技有限公司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 | ||||||||||
| -- | 2,000 | -- | -- | -- | -- | |||||
| 有)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 | ||||||||||
| -- | 104,696.73 | -- | -- | -- | -- | |||||
| 有)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88,067.2 | 88,067.2 |
0 |
194,763.93 |
-- | -- | 7,562.37 | -- |
-- |
| 合计 | -- | 144,680.2 | 144,680.2 |
2,881.5 |
243,491.05 |
-- | -- | 115,022.36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 湖南碧水源环境有限公司的项目尚未落地,因而本年度收益未达预期。无锡碧水源丽阳膜科技有 | |||||||||
|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 限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不高导致收益低于预期。公司基于经营状况考虑于2016年购买了武汉武钢碧 | |||||||||
| 原因(分具体项目) | 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剩余股权,该年度未达到预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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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4,427.8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187,814.80 万元。 2010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该募集资金 2,000 万元 偿还银行贷款。 2010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6,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1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16,000 万元为公司 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资金,本次会议决定将该 1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变更 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1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成 立合资公司“云南水务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60,000 万元与云南省水务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云南水务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成 立合资公司“湖南碧水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5,760 万元与益阳城市建设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湖南碧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成 立合资公司“无锡碧水源丽阳膜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2,215.20 万元与控股公司 超募资金的金额、 江苏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日本三菱丽阳株式会社共同投资设立无锡碧水源丽阳膜科技有限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公司。 况 2011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4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 资成立合资公司“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 4,900 万元超募资金,与内蒙 古东源宇龙王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1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 成立合资公司“武汉武钢碧水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 14,700 万元超募资金,与武汉 钢铁工程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武汉武钢碧水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人 民币 4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并已及时将 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2 年 3 月 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7,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人民 币 15,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并已及时将情 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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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2 年 11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使用 4,900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变更为使用 4,900 万元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人 民币 18,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并已及时将 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3 年 3 月 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并在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3 年 4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1,139.6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18,000 万元为公 司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资金,本次会议决定将该 1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变 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3 年 6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湖南碧水源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投资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使用 5,760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湖南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为使用 1,152 万元超募资金及 4,608 万元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湖南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笔 投资第一期出资 1,152 万元已经支付完成。
2013 年 6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北京京 建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 10,000 万元超募资金对北京京建水务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增资,增资后公司持有北京京建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82%的股权。
2013 年 7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406.16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并在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3 年 10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武汉武钢碧水源环保 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使用 14,700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武汉武钢碧水源环保技 术有限公司,变更为使用 5,880 万元超募资金及 8,820 万元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武汉武钢碧水源环保技 术有限公司。该笔投资第一期出资 5,880 万元已经支付完成。
2013 年 10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山西太钢碧水源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资金及投资合作主体的议案》,同意将使用 9,000 万元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山西太钢 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使用 8,820 万元超募资金及 180 万元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山西太钢碧 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将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山西太钢碧水源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变更为与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山西太钢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24 日,公司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批准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人民 币 1,406.16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并已及时将情 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4 年 12 月 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552.26 万元及其截止划拨之日的全部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膜组器扩大生产及其研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发、技术服务与运营支持中心”原计划拟在公司总部通过自行购买设备进行建设的方式进行,现改为 通过购买北京市门头沟再生水厂同样设备 25 年的使用经营权的方式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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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适用 | ||
|---|---|---|
| 以前年度发生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膜组器扩大生产及其研 发、技术服务与运营支持中心”原计划拟在公司总部通过自行购买设备进行建设的方式进行,现改为 通过购买北京市门头沟再生水厂同样设备25年的使用经营权的方式来实现。 |
||
|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 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经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自筹资金14,416.43万元,该事项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0】 第1-1201号《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审核 报告》,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 ||
| 况 | ||
| 适用 | ||
|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406.1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 ||
|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 ||
| 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 ||
|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 不适用 | |
| 原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以定期存单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 | ||
| 金用途及去向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 ||
|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 |
| 其他情况 |
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 | 累计变更 | 累计变更 | 尚未使用 | ||||||||
|---|---|---|---|---|---|---|---|---|---|---|---|
| 本期已使 | 已累计使 | 尚未使用 | 闲置两年 | ||||||||
| 募集年 | 募集资金 | 变更用途 | 用途的募 | 用途的募 | 募集资金 | ||||||
| 募集方式 | 用募集资 | 用募集资 | 募集资金 | 以上募集 | |||||||
| 份 | 总额 | 的募集资 | 集资金总 | 集资金总 | 用途及去 | ||||||
| 金总额 | 金总额 | 总额 | 资金金额 | ||||||||
| 金总额 | 额 | 额比例 | 向 | ||||||||
存放于公 |
|||||||||||
| 2015 | 非公开发行 | 618,696.96 | 53,838.33 |
553,028.9 |
0 | 89,200 |
14.42% |
69,846.65 |
0 | ||
司募集资 |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 金专户 | |||||||||||
|---|---|---|---|---|---|---|---|---|---|---|---|
| 合计 | -- | 618,696.96 | 53,838.33 |
553,028.9 |
0 | 89,200 |
14.42% |
69,846.65 |
-- |
0 |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8,696.96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53,028.90万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 项目可 | ||||||||||
|---|---|---|---|---|---|---|---|---|---|---|
| 是否已 | 本报 | 截至期 | 项目达到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
| 截至期末 | 本报告 | 行性是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 变更项 | 募集资金承 | 调整后投 | 告期 | 末投资 | 预定可使 | ||||
| 累计投入 | 期实现 | 否发生 | ||||||||
| 投向 | 目(含部 | 诺投资总额 | 资总额(1) | 投入 | 进度(3) | 用状态日 | ||||
| 金额(2) | 的效益 | 重大变 | ||||||||
| 分变更) | 金额 | =(2)/(1) | 期 |
|||||||
| 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珠海市全市污水管网建设 | 2017年12 |
|||||||||
| 否 | 72,059.9 | 72,059.9 |
5,000 |
25,110 |
34.85% |
1,005.89 | 是 |
否 | ||
| 工程项目(第一批) | 月31日 |
|||||||||
| 甘泉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 | 2016年06 |
|||||||||
| 否 | 36,208.58 | 36,208.58 |
2,000 |
26,367.44 |
72.82% |
2,944.97 | 是 |
否 | ||
| 工程项目 | 月30日 |
|||||||||
| 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 | 2017年06 |
|||||||||
| 否 | 32,400 | 32,400 |
3,914 |
25,337.44 |
78.20% |
1,756.11 | 是 |
否 | ||
| 提标改造工程 | 月30日 |
|||||||||
| 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厂 | 2017年07 |
|||||||||
| 否 | 14,957.72 | 14,957.72 |
14,957.72 | 100.00% |
- | 是 |
否 | |||
| 二期工程项目 | 月31日 |
|||||||||
| 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 | ||||||||||
2017年06 |
||||||||||
| 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 | 是 | 21,230 | 21,230 |
21,000 | 98.92% |
- | 是 |
否 | ||
月30日 |
||||||||||
| 程项目 | ||||||||||
| 北京市门头沟区第二再生 | 20,333 |
2017年06 |
||||||||
| 否 | 58,020.42 | 58,020.42 |
50,623.34 |
87.25% |
- | 是 |
否 | |||
| 水厂工程项目 | .73 |
月30日 |
||||||||
| 北京市密云新城再生水厂 | 4,659. |
2017年06 |
||||||||
| 否 | 29,561.86 | 29,561.86 |
24,599.15 |
83.21% |
- | 是 |
否 | |||
| (一期)工程项目 | 16 |
月30日 |
||||||||
| 顺义区镇级再生水厂建设 | ||||||||||
1,392. |
2017年06 |
|||||||||
| 运营项目(北小营镇、北石 | 否 | 9,843.65 | 9,843.65 |
5,777.72 |
58.69% |
- | 是 |
否 | ||
13 |
月30日 |
|||||||||
| 槽镇、李遂镇) | ||||||||||
|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 | ||||||||||
7,150. |
2017年06 |
|||||||||
| 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 | 是 | 67,970 | 67,970 |
39,660.44 |
58.35% |
- | 是 |
否 | ||
02 |
月30日 |
|||||||||
| 厂PPP项目 | ||||||||||
| 太原市晋阳污水处理厂及 | 104,239.3 |
2017年06 |
||||||||
| 否 | 109,600 | 109,600 |
299.29 |
95.11% |
- | 是 |
否 | |||
| 配套管网一期工程项目 | 7 |
月30日 |
||||||||
| 正定新区污水处理厂(一 | 2017年06 |
|||||||||
| 否 | 22,463 | 22,463 |
10,000 | 44.52% |
- | 是 |
否 | |||
| 期)工程项目 | 月30日 |
|||||||||
| 丰县地面水厂一期工程特 | ||||||||||
2017年12 |
||||||||||
| 许经营项目(原水工程项 | 否 | 4,613.84 | 4,613.84 |
1,384.15 | 30.00% |
- | 是 |
否 | ||
月31日 |
||||||||||
| 目) |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
| 丰县地面水厂一期工程特 | ||||||||||
|---|---|---|---|---|---|---|---|---|---|---|
2017年12 |
||||||||||
| 许经营项目(净水工程项 | 否 | 43,179.2 | 43,179.2 |
12,956 | 30.01% |
- | 是 |
否 | ||
月31日 |
||||||||||
| 目) | ||||||||||
| 南阳高新区光电产业园污 | 2017年06 |
|||||||||
| 否 | 17,762.7 | 17,762.7 |
4,590 |
13,690.04 |
77.07% |
- | 是 |
否 | ||
| 水处理厂项目 | 月30日 |
|||||||||
2015年08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8,826.09 | 78,826.09 |
78,826.09 | 100.00% |
- | 是 |
否 | ||
月04日 |
||||||||||
618,696.9 |
49,338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18,696.96 | 454,528.9 |
-- |
-- | 5,706.97 | -- |
-- | ||
6 |
.33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不适用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4,500 | 98,50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4,500 | 98,500 |
-- |
-- | -- | -- | |||
618,696.9 |
53,838 | |||||||||
| 合计 | -- | 618,696.96 | 553,028.9 |
-- |
-- | 5,706.97 | -- |
-- | ||
6 |
.33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 ||||||||||
|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 不适用 | |||||||||
| 目) | ||||||||||
| 南郑县人民政府得到上级政府资助,改变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的投资方 | ||||||||||
| 式,改由政府出资建设该项目,该项目仍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 | ||||||||||
| 行建设;乌苏水源建设项目延期,可能会对公司收益产生影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 | ||||||||||
| 司计划将募集资金改投能最快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项目。经公司董事会综合评估后认为,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 ||||||||||
| 将募集资金投向从“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与“乌苏水源建设项目”变更为“汕 | ||||||||||
| 的情况说明 | ||||||||||
| 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与“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 | ||||||||||
| 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项目”,更加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 | ||||||||||
| 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公司 | ||||||||||
| 的整体盈利水平,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 从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 不适用 | |||||||||
| 用进展情况 | ||||||||||
| 适用 | ||||||||||
| 以前年度发生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 ||||||||||
| 募集资金投向从“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与“乌苏水源建设项目”变更为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与“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 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项目” |
||||||||||
| 点变更情况 | ||||||||||
| 适用 | ||||||||||
| 以前年度发生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 ||||||||||
| 募集资金投向从“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与“乌苏水源建设项目”变更为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与“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 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项目” |
||||||||||
| 式调整情况 | ||||||||||
| 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 ||||||||||
| 2015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31,171.05万元置换公司预先 |
||||||||||
| 入及置换情况 |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
|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
| 适用 | |
| 2015年9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到期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9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 |
| 流动资金情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 不适用 |
| 余的金额及原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以定期存单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 | |
| 及去向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 |
|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 |
|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原因
(1)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
a) 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项目拟采用BT模式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20,8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19,200.00万元。项目已取得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 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发改农经[2013]518号)。
截至2015年10月,上述募投项目尚未进行投资,募集资金都存放在三方监管 的募集资金专户。
b) 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南郑县人民政府得到上级政府资助,改变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 项目的投资方式,改由政府出资建设该项目。该项目仍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久 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建设。
(2)乌苏水源建设项目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
a) 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项目拟采用BOT方式(建设-运营-移交)。项目总投资额预计96,262.00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0,000.00万元。项目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关于 乌苏市四棵树河吉尔格勒德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农经 [2013]3613号)。
截至2015年10月,上述募投项目尚未进行投资,募集资金都存放在三方监管 的募集资金专户。
b) 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乌苏水源建设项目延期,可能会对公司收益产生影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改投能最快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项目。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董事会综合评估后认为,将募集资金投向从“南郑县 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与“乌苏水源建设项目”变更为“汕头市潮南 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与“沙湾县第三水源地 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项目”,更加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本 次募投项目变更后,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尽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 有力保障,从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1)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拟建设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 PPP项目
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汕头市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碧水源全资子公司) 拟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
a) 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一座(总 规模9.0万m3/d,近期规模1.5万m3/d)和厂外管网系统(近期管道长度约为 4,200m)。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1
陇田镇项目建设总投资18,186万元,使用18,186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其中:a、 污水处理厂:总投资112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77 万元,预备费816万元,建设期利息22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6万元。b、厂外管 网:总投资6,9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93万元,预 备费617万元,建设期利息139万元。
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6.29%。
b)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一座(总 规模6.0万m3/d,近期规模3.0万m3/d)和厂外管网工程(近期管网长度约7,010m)。
陈店镇项目建设总投资26,282万元,使用26,28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其中:a、 污水处理厂部分:总投资16,4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4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 费用3,477万元,预备费1,192万元,建设期利息3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万元。 b、厂外管网部分:总投资9,8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1,024万元,预备费875万元,建设期利息197万元。
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6.77%。
c) 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一座 (总规模5.0 万m3/d,近期规模3.0 万m3/d)和厂外污水管网系统(近期管道长 度约6,365m)。
司马浦镇项目建设总投资23,502万元,使用23,50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其中: a、厂内污水部分总投资14,934元,其中工程费用10,4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057万元,预备费1,081万元,建设期利息3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9万元。b、 厂外管网:总投资8,5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52 万元,预备费763万元,建设期利息172万元。
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6.43%。
(2)“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项目”
拟建设项目名称: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项 目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
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沙湾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碧水源全资子公司) 拟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沙湾县
a) 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总投资9,792.80万元,使用9,792.80万元募 集资金投资。其中:建筑工程投资6,578.99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434.92 万元,临时工程投资574.66万元,独立费用投资927.67万元,预备费851.62万元, 移民占地投资112.15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146.2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166.58 万元。
b) 新疆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总投资:21,227.13万元(不含铺底流动资金 37.01万元) 使用11,437.2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公司自筹9,789.93万元。其中:工 程建设直接费投资16,053.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85.17万元;基本预备费 1,823.89万元;建设期利息511.12万元;水土保持部分投资406.53万元;环境保护 部分投资246.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7.01万元。
项目投资收益率为5.99%。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变更后 | |||||||||
|---|---|---|---|---|---|---|---|---|---|
| 变更后 |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
||||||||
| 截至期末 | 项目达到 | 是否 | 的项目 | ||||||
| 项目拟 | 本报告期 | 截至期末 | |||||||
| 实际累计 | 预定可使 | 达到 | 可行性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投入募 | 实际投入 | 投资进度 | |||||
| 投入金额 | 用状态日 |
预计 | 是否发 | ||||||
| 集资金 | 金额 | (3)=(2)/(1) | |||||||
| (2) | 期 |
效益 | 生重大 | ||||||
| 总额(1) | |||||||||
| 变化 | |||||||||
| 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 | 南郑县云河水利水 | ||||||||
2017年06 |
|||||||||
| 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 | 电枢纽工程BT项 | 21,230 | 0 |
21,000 |
98.92% |
0 | 是 |
否 | |
月30日 |
|||||||||
| 程项目 | 目 | ||||||||
|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 | |||||||||
2017年06 |
|||||||||
| 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 | 乌苏水源建设项目 | 67,970 | 7,150.02 |
39,660.44 |
58.35% |
0 | 是 |
否 | |
月30日 |
|||||||||
| 厂PPP项目 | |||||||||
| 合计 | -- | 89,200 | 7,150.02 |
60,660.44 |
-- |
-- | 0 | -- |
-- |
| 一、变更原因 | |||||||||
| 1、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 | |||||||||
| 南郑县人民政府得到上级政府资助,改变南郑县云河水利水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
| 电枢纽工程BT项目的投资方式,改由政府出资建设该项目。该 | |||||||||
| 项目仍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建 | |||||||||
| 设。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
| 2、乌苏水源建设项目 | |
|---|---|
| 目前乌苏水源建设项目延期,可能会对公司收益产生影响, | |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改投能最快发挥 | |
|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项目。 | |
| 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
|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变更募集 | |
| 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于2015年11月7日发布《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 |
| 更募投项目的公告》,并于2015年11月23日经公司2015年度第 | |
|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碧水源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在公司办公地现场核查了解其募 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碧水源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16年12月31日,碧水源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 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程楠 白恒飞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2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