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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Oriental Jicheng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Oct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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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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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 2021-10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 11月16日9:15至2021年1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1、议案1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 提案编号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调整<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帐户卡、持股凭证 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 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 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 记)。
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狄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
1、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
-
“ ” “ ” “ ”
-
见 同意 、 反对 或 弃权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 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 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 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 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议案》 |
√ | |||
| 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 至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名称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
| 传真号码 | 邮政编码 | ||
| 联系地址 |
附注:
-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11月12日17:00之前 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