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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Oriental Jicheng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8
Sep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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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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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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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8 年 10 月 10 日-12 日 (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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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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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树帆作为征集人就公 司拟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
(一)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树 帆,基本情况如下:
张树帆:男,1975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资产评估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 会员;2000 年至今,就职于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业 务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张树帆出席
了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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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对《关于<北 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四)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 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 关系。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10 月 15 日 14 点,网络投票:采用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4 日(星期日)下午 3:00 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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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67 号银都大厦 14 层。
(三)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 1 |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情参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同日刊载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应当说明:截至 2018 年 10 月 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 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18 年 10 月 10 日-12 日(9:00-17:3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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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 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 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 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 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 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 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 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签收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收件人:张露兮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67 号银都大厦 15 楼
邮政编码:100142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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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 委托书”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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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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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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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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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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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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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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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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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 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 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 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 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 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 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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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 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 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张树帆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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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 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东方中科集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关于 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 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树帆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 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 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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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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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
为准, 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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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持股数: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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