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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Longruan Technologies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May 1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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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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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 14.824 元/股调整为 14.464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0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团结先生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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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就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
3、2021 年 3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1-012)。
4、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1-015)。
5、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 核查意见。
7、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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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 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等议案。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 股本 7,204.90 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25,937,640 元。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第十章第二条规定,若在《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 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 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 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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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调整方 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14.824-0.36=14.464 元/股。
三、关于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
明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实施完毕, 董事会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 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4.824 元/股调整为 14.464 元/股。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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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为实施本次调整已经取得了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方法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龙软科技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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