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LIER HIGH-TEMPERATURE MATERIALS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1

Jul 14, 2021

54435_rns_2021-07-14_e22f0b8c-6cd1-45cc-95cf-a4c7e7fba399.PDF

Director's Dealing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1-038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牛俊高、汪正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京利尔”)于2020 年12 月2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公司股份 47,275,70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97%)的公司董事牛俊高先生计划未来六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818,927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928%);持公司股份12,704,64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1.07%)的公司董事汪正峰先生计划未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520%)。 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牛俊高先生、汪正峰先生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结 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牛俊高 集中竞价 2021.7.5-2021.7.13 4.07-4.27 4.13 5,379,690 0.45%
汪正峰 集中竞价 2021.6.30-2021.7.13 4.10-4.40 4.26 570,446 0.05%

以上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因公司实施权益 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牛俊高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818,927 0.99% 6,439,237 0.54%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456,781 2.98% 35,456,781 2.98%
合计 47,275,708 3.97% 41,896,018 3.52%
汪正峰 无限售条件股份 3,176,161 0.27% 2,605,715 0.22%
有限售条件股份 9,528,481 0.80% 9,528,481 0.80%
合计 12,704,642 1.07% 12,134,196 1.02%

二、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牛俊高、汪正峰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 违规情况。

3、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自然人牛俊高、汪正 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二十四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6% (限售期 限: 2010 年 4 月 23 日 -2028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利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 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在离职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牛俊高先生、汪 正峰先生严格遵守了承诺。本次减持不违反其股份锁定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牛俊高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2、汪正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7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