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LEIKE DEFENSE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19, 2021
54455_rns_2021-04-19_489063c2-2b14-48d5-be29-3042fe9dcfa0.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索引 | 页码 | |
|---|---|---|
| 鉴证报告 | ||
| 关于募集资金2020 |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6 |
==> picture [116 x 7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传真 :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1BJAG10331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科防务)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执行了鉴证工作。
雷科防务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 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 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雷科防务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雷科防务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雷科防务2020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 picture [116 x 7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传真 :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伍捍东等发行股份、可转 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68 号)核准,公司向 伍捍东等4 位自然人股东以及西安辅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伴恒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拥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可转换公 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和江苏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达微波”)100.00%股权。其中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18.20%,即11,375.00 万元,以发行可转债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45.40%,即28,374.99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36.40%,即22,750.01 万元;在购买资产的同时,公 司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公司收购恒达微波的现金对价、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 费用和补充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及时启动了本次重组的非公开发行工作,向五矿证 券有限公司、曾涛等16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397,000,000.00 元可转换债券。 2020 年4 月23 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费及与发行相关 的财务顾问费用14,190,000.00 元后的382,810,000.00 元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截至2020 年4 月23 日,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383,077,287.75 元。
1
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XYZH/2020BJA200188)审验。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根据《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配 套募集资金的用途如下:
| 序号 | 用途 | 金额(万元) |
|---|---|---|
| 1 | 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 22,750.01 |
| 2 | 补充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流动资金 | 14,449.99 |
| 3 |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 2,500.00 |
| 合计 | 39,700.00 |
2、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公司2020 年4 月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42,852,025.95 元置换预先支付的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的自有资金。
3、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本次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397,000,000.00 |
| 减: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 227,500,100.00 |
|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 16,893,850.95 |
| 补充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流动资金 | 144,499,900.00 |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48,149.85 |
| 减: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补充流动资金 | 8,154,298.90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0.00 |
2020 年6 月1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2020 年6 月23 日,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8,154,298.90 元永久性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同日公司办理完成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 用户(20000031499800033636628)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独立 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于2010 年6 月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 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 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0 年4 月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惠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开户主体 | 银行账号 | 三方协议签订时间 |
|---|---|---|---|
| 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惠新支行 |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31499800033636628 | 2020 年4 月23 日 |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 放情况,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4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38,010.61 | 本年度投入募 |
38,010.61 | |||||||||
| 募集资金总额 | |||||||||||
集资金总额 |
|||||||||||
| 0.00 | 38,010.61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集资金总额 |
|||||||||||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是否已 | 募集资金承 | 调整后投资 | 本年度投 | 截至期末累 | 截至期末投资 | 项目达到预定可 | 本年度实 | 是否达 | 项目可行性 | ||
| 变更项 | 诺投资总额 | 总额(1) |
入金额 | 计投入金额 | 进度(%)(3) | 使用状态日期 | 现的效益 | 到预计 | 是否发生重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
| 目(含部 | (2) | =(2)/(1) | 效益 | 大变化 | |||||||
| 分变更)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否 | 22,750.01 | 22,750.01 |
22,750.01 | 22,750.01 |
10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
| 1.支付现金对价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2,750.01 | 22,750.01 |
22,750.01 | 22,750.01 |
- |
0.00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4,449.99 | 14,449.99 |
14,449.99 | 14,449.99 |
- |
|||||
| 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 | 810.61 | 810.61 |
810.61 |
810.61 |
- |
|||||
| 合计 | 38,010.61 | 38,010.61 |
38,010.61 | 38,010.6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 不适用 | ||||||||||
|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不适用 | ||||||||||
| 说明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 不适用 |
1
| 情况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 不适用 | |
| 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 不适用 | |
| 情况 | ||
| 公司于2020 年4 月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现金 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2,852,025.95 元置换预先支付的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的自有 资金,其中置换预先向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7 位股东及江苏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 位股东垫付募集资金 项目的自筹资金140,587,875.00 元;置换预先用于支付律师费用的自筹资金377,358.49 元、置换预先用于支付审计费用 的自筹资金943,396.23元、置换预先用于支付资产评估费用的自筹资金943,396.23元。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 ||
| 换情况 | ||
| 2020 年6 月1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0年6月23日,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8,154,298.90 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0 年6 月23 日办理完成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户 (20000031499800033636628)的注销手续。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 ||
| 金情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 2020 年的募集资金的中介机构费用原预计为2,500 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689.39 万元,募集资金最终结余810.61 万元。 | |
| 额及原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 不适用 | |
| 题或其他情况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