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LEADMAN BIOCHEMISTRY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6

Sep 20, 2016

55291_rns_2016-09-20_ca76fd69-9061-482b-9505-24a00c9d3b67.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6-05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0月17日(星期一)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0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6日15:00至 2016年10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 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12日(星期三)。

  •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0月1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 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8、会议地点: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相关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 1、登记时间:2016年10月13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北京利德曼 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 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16年10月14 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来信请寄: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收

邮编:100176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 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 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4923554。

联系传真:010-67856540转8881。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牛巨辉、杨路萍

  •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 六、备查文件

  • 1、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337 x 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5289”。

  • 2、投票简称:“利德投票”。

  •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 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 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6日15:00,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二: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利德曼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 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 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 托人的指示如下:

序号
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 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 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