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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LEADMAN BIOCHEMISTRY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2

Dec 1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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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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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 2012-055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12 年12 月31 日(星期一)召开201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本次会 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 年12 月31 日(星期一)上午10:00 时。

4.股权登记日:2012 年12 月25 日(星期二)。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 年12 月25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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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7.会议地点: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五层会议室

  •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南路5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经营机制,灵活开展公司各项业务,拟在公司 经营范围中增加“医疗器械租赁”,相应对《公司章程》做以下修改: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 产Ⅲ类:Ⅲ-6840 体外诊断试剂、Ⅲ-6840-3 免疫分析系统,化学试 剂,生物制品,实验室设备(需经专项审批的产品除外);销售Ⅲ类: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Ⅱ类: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 诊断试剂。一般经营项目:销售自产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 术咨询;技术转让。

现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 Ⅲ类:Ⅲ-6840 体外诊断试剂、Ⅲ-6840-3 免疫分析系统,化学试剂, 生物制品,实验室设备(需经专项审批的产品除外);销售Ⅲ类:临 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Ⅱ类: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 断试剂。一般经营项目:销售自产产品;医疗器械租赁;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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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网上利德曼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全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 年12 月26 日、27 日,上午9:00-11:30 时, 下午14:00-17:00 时。

2.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南路5 号利德曼 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 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及传真请在2012 年 12 月27 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来信请寄: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南路5 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刘笛收

邮编:10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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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 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

  • 件到场。

四、其他

  •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4923554

联系传真:010-67856540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南路5 号,北京利德 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毅兴 牛巨辉

  •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12 月14 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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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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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 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 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时止。委托人 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序号 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 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 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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