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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Kingsoft Office Software, Inc.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3
Jun 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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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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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111 证券简称 : 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 2023-036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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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205,062 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 向激励对象授予 8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46,100.00 万股的 0.19%。其中首次授予 7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5%,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46%;预留 17.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4%,预留部分占本 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54%。
-
3、授予价格(调整后):43.8304 元/股。
-
4、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3%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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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34%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1年授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3%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3%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4% |
-
5、任职期限: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
-
以上的任职期限。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 对应考 | 以2020 年业绩为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A) | 以2020 年业绩为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A) | |
|---|---|---|---|
| 归属期 | 核年度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1 | 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 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2 | 2021年和2022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 值增长率不低于181% |
2021年和2022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 值增长率不低于164%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3 |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三年营业 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69% |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三年营业 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30% |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A) | A≧Am | X=100% |
| An≦A<Am | X=90% | |
| A<An | X=0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7、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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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达 标、未达标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 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考核结果 | 达标 | 未达标 |
|---|---|---|
| 归属比例 | 100% | 0 |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按作废失 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 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曲静渊女士 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2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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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编号:2021-029)。
4、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1)。
5、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 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 221,529 股。本次限 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461,000,000 股增加至 461,221,529 股。
9、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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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10、2023 年 2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 43,461 股。本次限 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 461,221,529 股增加至 461,264,990 股。
11、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调整后) |
授予数量 (万股) |
授予人数 (人) |
授予后限制性 股票剩余数量 (万股) |
|---|---|---|---|---|
| 2021年6月2日 | 43.8304元/股 | 70.00 | 223 | 17.00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调整后) |
授予数量 (万股) |
授予人数 (人) |
授予后限制性 股票剩余数量 (万股) |
|---|---|---|---|---|
| 2021年12月28日 | 43.8304元/股 | 13.83 | 13 | 3.17 |
本激励计划剩余的 3.17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剩余的 3.17 万股预留权益已 经失效。
(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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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股票 上市流通日 |
归属价格 | 归属数量 (股) |
归属人数 (人) |
归属后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 剩余数量 (股) |
|---|---|---|---|---|
| 2022年7月22日 | 44.56元/股 | 221,529 | 202 | 449,771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归属日期 上市流通日 |
归属价格 | 归属数量 (股) |
归属人数 (人) |
归属后预留限 制性股票剩余 数量 (股) |
|---|---|---|---|---|
| 2023年2月9日 | 44.56元/股 | 43,461 | 11 | 88,239 |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实施完毕,应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5.26 元/股。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 完毕,应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 后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4.56 元/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第二个归属期为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2 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2、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 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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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条件 | 归属条件 | 归属条件 | 归属条件 | 成就情况 | |
|---|---|---|---|---|---|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 属条件。 |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 个月以上的 任职期限。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 职期限要求。 |
||||
|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 核年度 以2020 年业绩为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 归属期 2021 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25% 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20% 第二个 归属期 2022 2021年和2022年两年营业 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 181% 2021年和2022年两年营业 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 164% |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XYZH/2023BJAI2B0006): 以2020 年业绩为基数,2021 年和2022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 值增长率为216.90%,业绩完成 度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
||||
| 归属期 | 对应考 | 以2020 年业绩为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A) | |||
| 核年度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 第一个 归属期 |
2021 | 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25% |
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20% |
||
| 第二个 归属期 |
2022 | 2021年和2022年两年营业 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 181% |
2021年和2022年两年营业 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 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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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个 归属期 |
第三个 归属期 |
2023 |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 三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 率不低于369% |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 三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 率不低于369% |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 三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 率不低于330% |
100%,符合归属条件。 | |
|---|---|---|---|---|---|---|---|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X)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A) |
A≧Am | X=100% | |||||
| An≧A<Am | X=90% | ||||||
| A<An | X=0 | ||||||
|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 考核结果划分为达标、未达标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 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达标 未达标 归属比例 10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206 名激励对象 中:12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 33,433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失效;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 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未达 标,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其 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对应的2,871 股限制性股 票作废失效;190名激励对象第 二个归属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为达标,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可归属205,062 股限制 性股票。 |
综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90 名,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05,062 股。
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2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4 名激励 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未达标,本次合计 36,304 股已获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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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授权并按照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 件的 19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05,062 股。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归属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 190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6 月 2 日。
-
2、归属数量:205,062 股。
-
3、归属人数:190 人。
-
4、授予价格(调整后):43.8304 元/股(根据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
-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授予价格由 45.86 元/股调整为 43.8304 元/股)。
-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可归属数量 (股) |
可归属数量 占已获授限 制性股票总 量的比例 |
占授予时总 股本的比例 |
|---|---|---|---|---|---|---|
| 一、高级管理人员 | ||||||
| 1 | CUI YAN | 澳籍 | 财务负责人 | 9,900 | 33% | 0.002% |
|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189 人) | 195,162 | 33% | 0.042% | |||
| 合计 | 205,062 | 33% | 0.044% |
四、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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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除 12 名激励对象 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4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未达标, 本次拟归属的其余 190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 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9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可归属数 量为 205,062 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无董事参与,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 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 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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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
(三)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 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自 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进行,公司尚需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 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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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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