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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Jingneng Thermal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an 1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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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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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02 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4,715.11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8.56 元,募集资金总额25,6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918.55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61.45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2017 年9 月1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了审验,并 出具了“XYZH/2017BJA2050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

为使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12 月31 日出具的“XYZH/2018BJA20004”号《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以下简 称“《鉴证报告》”),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经累计投入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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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人民币17,046.3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自有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扩大供暖投资运营项目 20,000.00 10,000.00 9,008.69 8,710.55
节能改造工程项目 18,521.36 8,000.00 8,037.61 6,004.56
研发中心项目 3,272.09 1,0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2,761.45 -- --
合计 46,793.45 21,761.45 17,046.30 14,715.11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 年12 月31 日出具的 “XYZH/2018BJA20004”号《鉴证报告》,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投项 目已经累计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7,046.30 万元。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截止至2017 年12 月31 日)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 币14,715.11 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 规的要求。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1 月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截止至2017 年12 月31 日)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7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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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1 月1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 因此,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4,715.11 万元。

3、独立董事意见

2018 年1 月19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经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3、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截止至2017 年12 月31 日)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715.11 万元。

4、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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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XYZH/2018BJA20004”号《鉴 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8BJA20004” 号《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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