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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Jetse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May 1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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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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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53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在公司 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徐子泉董事长 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 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逐项对照,认为本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与降低 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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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分析、比较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 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 1、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具体发 行规模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 2、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由董事会根据发行当时市场利率水 平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3、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将面向合格投资者以公开方式发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安排 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 4、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期限由董事会在发 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 5、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等,具体 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要情况并在监管 机构允许的范围内确定。

  • 6、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7、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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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 由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 8、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本次发行的 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申请。

  • 9、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董事会决议有效期为本决议生效之日起至中国证 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届满 24 个月之日止。

10、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公司股东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 未能按期偿付公司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上述方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应提请公司股东会审批;获得公司股东批准 后,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本次发行的工作效率,参照市场惯例,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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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 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决议,根 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品 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担保方案、 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挂牌转 让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 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 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转让服 务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 关的信息披露;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以及制定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 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批。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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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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