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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Jetse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Jan 2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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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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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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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 修订)、《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本次发行新 增了推荐类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询 价对象及其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 超过1,4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4 号文核准。股票代码为300182,该代码 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网下发行股数不超过2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0%;网上发行股数为发行 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1 年1 月27 日(T-5 日,周四)至2011

年1 月31 日(T-3 日,周一)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符合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深 圳、上海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4、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 年1 月31 日(T-3 日,周一)12:00 前已完成在中 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工作的股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主承销商的 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股票配 售对象除外)。股票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 申报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5、股票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 量,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 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每个股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最多可以申报 3 档价格。股票配售对象的最低申报数量和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报单位” 均设定为40 万股,即股票配售对象的每档申报数量必须是40 万股的整数倍, 且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80 万股。 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 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 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7、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 数量;股票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 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报单位(40 万股)配 号的方法,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股票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 行配号,每一申报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将摇出7 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 40 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280 万股,不需进行摇号抽签,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按照股票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28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9、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0、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主 承销商在推介期间向询价对象提供的对发行人股票的估值结论、发行人同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及股票配售对象具体报价情况。

11、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为2011 年2 月10 日(T 日,周四),参与申购的 投资者为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 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 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12、若T 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 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网下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 的,未认购足额部分由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认购。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3、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 对象不足20 家;初步询价结束后,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 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280 万股;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 仍然申购不足的。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重新启动发行安排等事宜。

14、股票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 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年1月26日(T-6日,周三)登载于中国 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 (www.jetsen.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2011 年1 月26 日(周三)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提示公告》
T-5 日
2011 年1 月27 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T-4 日
2011 年1 月28 日(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3 日
2011 年1 月31 日(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15:00)
T-2 日
2011 年2 月1 日(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数量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11 年2 月9 日(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1 年2 月10 日(周四)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 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T+1 日
2011 年2 月11 日(周五)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T+2 日
2011 年2 月14 日(周一)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 日
2011 年2 月15 日(周二)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 注:(1)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 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 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股票配售 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二、推介的具体安排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1 年1 月27 日(T-5 日)至2011 年1 月31 日(T-3 日)期间,在深圳、上海、北京向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2010 年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进行网下推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地址
2011 年1 月27 日 9:30-11:30 深圳星河丽思卡尔顿酒店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T-5 日,周四) 三楼大宴会厅I 厅 116 号
2011 年1 月28 日
(T-4 日,周五)
9:30-11:30 上海东方滨江大酒店
七楼明珠厅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
道2727 号
2011 年1 月31 日
(T-3 日,周一)
10:00-12:00 北京金融街洲际大酒店
五楼西安厅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1 号

三、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 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 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期间为2011 年1 月27 日(T-5 日)至2011 年1 月31 日(T-3 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股票配售对象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每个股票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 档价格,各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 量互相独立。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40 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 单位即“申报单位”为40 万股,即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每档申报数量必须是40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80 万股。申报价格 和申报数量填写示例如下:

假设某一股票配售对象填写的三档申购价格分别为P1、P2、P3,且P1>P2 >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 P1,该股票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股票配售对象可以 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股票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 的数量为Q1+Q2;若P3≥P,则该股票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 +Q2+Q3。

4、股票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股票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 价截止日2011 年1 月31 日(T-3 日)12:00 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 的;股票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 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 超过280 万股以上或者任一报价数量不符合40 万股最低数量要求或者增加的申

报数量不符合40 万股的整数倍要求的申报数量的部分。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 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股票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 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 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四、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子泉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 号学院国际大厦709 室

联系电话:010-82330868

联系人:宋建云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联系电话:0755-82080086、82492191、82492079、82492941

联系人:张小艳、金犇、曾丽莎、阮昱

发行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1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