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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Jetsen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Sep 2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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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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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 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1)因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公司回购并注销 67 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第一个解锁期总计 5,997,600 股限制性股票 (占全部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为 30%),回购价格为 4.718 元/股。(2)原激 励对象李享、孙韬迪、杨琛、马小建等 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上述人员已 获授但未解锁的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99,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其全部获 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为 70%),回购价格为 4.718 元/股。综上,公司将对 67 名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锁的相应限制性股票合计 6,097,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 4.718 元/股。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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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 明

王友松

祝 伟

2018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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