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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INFOSEC TECHNOLOGIES CO.,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2

Sep 5, 2022

58232_rns_2022-09-05_c501e2c8-d992-431b-ad6c-7c43f0a871ec.PDF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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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日)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截止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日)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

4、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日)均未发生不得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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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日)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一致同意以 2022 年 9 月 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5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72 万股,授 予价格为 19.51 元/股。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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