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INFOSEC TECHNOLOGIE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Nov 16, 2022

58232_rns_2022-11-16_9194cd74-2d55-43bb-83e0-f95eb2f9dea1.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 picture [289 x 5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信安世纪”)拟 向毛捍东、缪嘉嘉、北京普世纵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普 世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北京 普世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普世科技”)8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市类第 1 号》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 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 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 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 型升级的产业”

信安世纪主要从事以密码技术为基础支撑的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 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致力于解决网络环境中的身份安全、通信安全和数据安全等 信息安全问题。

普世科技主营业务为跨网隔离交换、终端安全管控、数据安全归档等信息安 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上市公司与标 的公司所处行业均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均属于“I65 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上市 公司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均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因此,本次交易涉及 的行业或企业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重点支持推进 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属于中国证监会

2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 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 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 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 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 重组上市

(一)本次重组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信安世纪主要从事以密码技术为基础支撑的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 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普世科技主营业务为跨网隔离交换、终端安全管控、数据安 全归档等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信安世纪与普世科 技同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信息安全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并购。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伟、王翊心 和丁纯。本次交易完成后,李伟、王翊心和丁纯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 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信安世纪拟向毛捍东、缪嘉嘉、北京普世纵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北京普世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普世科技 80%股权,交易金额为 24,400 万元。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相关公告、出具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公开信息,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 未结案的情形。

3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 未结案的情形。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 书(草案)》及相关文件,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 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 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 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 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 产业”;

  • 2、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并购,且不构成重组上市;

  • 3、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 4、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卫宾 康 媛 张丽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