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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INFOSEC TECHNOLOGIE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pr 1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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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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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安世纪”)于2022 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1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924号文《关于同意北京信安世 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国西部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 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281,939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8元。截至2021年4月15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281,93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3,490,326.42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1,727,799.3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1,762,527.0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验字[2021]100Z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1,762,527.07元低于《北京信安世 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688,223,800.00元,根据募集资净额,结合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 调整分配如下:
| 序 号 |
项目 | 总投资金额(元)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元)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元) |
|---|---|---|---|---|
| 1 | 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 | 319,998,400.00 | 319,998,400.00 | 240,274,449.13 |
| 2 | 新一代安全系列产品研发项目 | 143,902,700.00 | 143,902,700.00 | 99,845,323.48 |
| 3 | 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 | 105,967,700.00 | 105,967,700.00 | 103,287,754.46 |
| 4 | 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118,355,000.00 | 118,355,000.00 | 118,355,000.00 |
| 合计 | 688,223,800.00 | 688,223,800.00 | 561,762,527.07 |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688,223,8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低于上述项目 投资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发行费后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资金缺口 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耀”) 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除此之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 体如下: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 新增前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 新增后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
|---|---|---|---|
| 1 | 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 项目 |
信安世纪、武汉珞珈、西安 灏信;北京、武汉、西安 |
信安世纪、北京华耀、武汉珞珈、 西安灏信;北京、武汉、西安 |
四、采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发生交易的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募投项目
通过向北京华耀增资或与其发生交易的方式新增募投项目“信息安全系列产 品升级项目”实施主体。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若采取与之发 生交易形式,则不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若采取增资形式,同意新增开设募集
资金专户,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的多方监管协议。
五、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影响及风险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为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系 列产品升级项目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 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 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募投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提示风险保持相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对公司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 金效益,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北 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为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系 列产品升级项目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 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
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增加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 方向和项目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经营需要, 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已进 行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并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的实质内容,符合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 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信安 世纪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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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