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INFOSEC TECHNOLOGIE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7, 2026

58232_rns_2026-04-27_797307a0-707e-448f-9083-7569f54543e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专业背景、工作履历以及兼职情况

邱奇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交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博士学历。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美国杜肯大学访问学者,2009年9月至今,历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MBA/EMBA中心主任,会计、审计专业硕士生导师。2023年12月6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2025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


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邱奇 6 6 4 0 0 4

(二)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工作,共参加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1次。出席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1次。

(三)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2025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充分发挥专业能力,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议案均全部通过。

(四)现场工作

2025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现场会议,以及与管理层、会计师现场沟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此外,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


和纠正,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公司未发生达到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8月29日、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

公司对2025年研发投入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调整,对已发布的2025年各期报告及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和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的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于2026年4月18日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定期报告更正及2025年度业绩预告暨业绩快报更正的公告》,上述事项表明公司在2025年研发费用会计核算与资本化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已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整改,系统梳理并优化研发项目全流程管理,强化对《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理解与实务应用。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对此,本人高度重视,积极督促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深入自查与整改,强化内控管理理念,优化相关流程与制度建设,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本人后续将持续关注内控整改进展,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我认为,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人认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积极监督公司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切实关注、督促公司重点事项和问题,为提高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与规范治理等发挥作为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并积极督促公司消除有关不利事项,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实现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邱奇:____

202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