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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INFOSEC TECHNOLOGIE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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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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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信 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通过收购北京千茂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 北京宏福锦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完成对华耀科技剩余43%股权的收购暨关 联交易的事项,交易方式和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金海腾:

2021 年10 月1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连生:

2021 年10 月1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诗伟:

2021 年10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