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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INFOSEC TECHNOLOGIE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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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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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信 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履行 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 构协商决定相关审计费用。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 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要求。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金海腾:
2021 年5 月13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连生:
2021 年5 月13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诗伟:
2021 年5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