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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INFOSEC TECHNOLOGIE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y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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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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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信安世 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世纪”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信安世纪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信安世 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4号) 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3,281,93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349.0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172.7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176.2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4 月 15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 年 4 月 16 日对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100Z0022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 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后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项目,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拟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 | 31,999.84 | 24,027.44 |
| 新一代安全系列产品研发项目 | 14,390.27 | 9,984.53 |
| 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 | 10,596.77 | 10,32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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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拟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 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11,835.50 | 11,835.50 |
| 合计 | 68,822.38 | 56,176.25 |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分别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 用金额为38,132,578.74元和3,921,910.48元,合计42,054,489.22元。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 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4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8,132,578.7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投项目拟投资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1 | 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 级项目 |
319,998,400.00 | 240,274,449.13 |
30,018,485.20 |
30,018,485.20 |
| 2 | 新一代安全系列产品 研发项目 |
143,902,700.00 | 99,845,323.48 |
8,114,093.54 |
8,114,093.54 |
| 3 | 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 研发项目 |
105,967,700.00 | 103,287,754.46 |
||
| 4 | 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 设项目 |
118,355,000.00 | 118,355,000.00 |
||
| 合 计 | 688,233,800.00 | 561,762,527.07 |
38,132,578.74 | 38,132,578.74 |
2、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已由自有资金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为 3,921,910.48元。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由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费用类别 | 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 含税) |
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含 税) |
| 审计费 | 2,518,867.94 | 2,670,000.00 |
| 律师费 | 613,207.54 | 650,000.00 |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 789,835.00 | 841,127.76 |
| 合计 | 3,921,910.48 | 4,161,127.76 |
2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054,489.22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 《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100Z0206)。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054,489.2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054,489.2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42,054,489.2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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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1]100Z0206),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 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信安世纪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6个月;
3、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信安世纪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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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苏华峰 史哲元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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