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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INFOSEC TECHNOLOGIES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2
Jul 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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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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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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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信安世纪 股票代码:688201
2022 年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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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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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提前3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 格,并请按规定出示股权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 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 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 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或质询的,应在大会 开始前于签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将根据登记信息的先后顺序安排发言。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八、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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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 分钟,发言 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 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 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 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出示健康码、提供近期行程记录、核酸阴性报 告等相关防疫工作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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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07 月18 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 号环球财讯中心C 座4 层公司会
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 年07 月18 日至2022 年07 月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四) 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
(五) 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
(七) 与会股东对议案投票表决
-
(八) 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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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
(十) 宣读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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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十二)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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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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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北京信安世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北京 安瑞君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瑞君恒”)、北京千茂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千茂科技”)、北京宏福锦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福锦泰”)。 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
(一)合并方
-
1、公司名称: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法定代表人: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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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资本:13,782.9078 万元
-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0 号院6 号楼11 层1206-1
-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6、成立日期:2001 年8 月31 日
7、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 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销 售自产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货物进出口。(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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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项目 | 2022 年3 月31 日/2022 年1-3 月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 |
|---|---|---|
| 资产总额 | 1,239,403,159.48 | 1,248,039,774.40 |
| 资产净额 | 1,110,420,083.91 | 1,090,527,581.22 |
| 营业收入 | 57,384,076.34 | 421,342,718.76 |
| 净利润 | 19,892,502.69 | 135,023,384.38 |
备注:2021 年数据经审计,2022 年3 月数据未审计
(二)被合并方
-
1、北京安瑞君恒科技有限公司
-
(1)公司名称:北京安瑞君恒科技有限公司
-
(2)法定代表人:王翊心
-
(3)注册资本:10 万元
-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 号1 幢10 层1002 内12 室
-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6)成立日期:2016 年12 月20 日
-
(7)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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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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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项目 | 2022 年3 月31 日/2022 年1-3 月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 |
|---|---|---|
| 资产总额 | 23,185,370.12 | 23,185,468.23 |
| 资产净额 | -414,692.03 | -414,593.92 |
| 营业收入 | 0 | 0 |
| 净利润 | -98.11 | -12,932.36 |
备注:2021 年数据经审计,2022 年3 月数据未审计
2、北京千茂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千茂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翊心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 号1 幢10 层1002 号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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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6)成立日期:2018 年01 月12 日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 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经济贸易咨询;文 化咨询;体育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 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企业管 理咨询;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 动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影视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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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服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 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项目 | 2022 年3 月31 日/2022 年1-3 月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 |
|---|---|---|
| 资产总额 | 16,247,978.68 | 19,412,886.95 |
| 资产净额 | -19,082,915.73 | -15,918,007.46 |
| 营业收入 | 0 | 0 |
| 净利润 | -3,164,908.27 | -1,035,996.65 |
备注:2021 年数据经审计,2022 年3 月数据未审计
-
3、北京宏福锦泰科技有限公司
-
(1)公司名称:北京宏福锦泰科技有限公司
-
(2)法定代表人:王翊心
-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
-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 号1 幢10 层1002 内15 室
-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6)成立日期:2019 年10 月12 日
(7)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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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 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 翻译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工程和技术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医学研究(不含诊 疗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会议服务; 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 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文艺创作;影视策划;数据处理;销售电子产 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工艺 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项目 | 2022 年3 月31 日/2022 年1-3 月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 |
|---|---|---|
| 资产总额 | 12,781,949.62 | 15,060,540.60 |
| 资产净额 | 1,090,651.29 | 3,369,242.28 |
| 营业收入 | 0 | 0 |
| 净利润 | -2,278,590.99 | 969,347.32 |
备注:2021 年数据经审计,2022 年3 月数据未审计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吸收合并的方式: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安瑞君恒、千茂科技、 宏福锦泰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 公司存续经营,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不发生变化;安瑞君恒、千茂科技、宏福 锦泰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合并基准日:2022 年6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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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合并基准日至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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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吸收合并完成后,安瑞君恒、千茂科技、宏福锦泰的所有资产、债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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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公司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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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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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并双方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和工商登记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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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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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并双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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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基于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管理架构, 减少控股层级,提高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安瑞君恒、千茂科技、 宏福锦泰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 收合并属于内部股权整合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变化,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不变。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7 月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载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2 年6 月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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