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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HYPERSTRONG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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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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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688411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有20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376,988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 董事已就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肯定意见。

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11月9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 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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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1月1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 件的104名激励对象授予610.167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46元/股。本次 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已届满,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9名董事一致认 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并授权公司董事长 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5)。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有2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 计划》的规定,公司同意收回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1,376,988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监事会同意 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该事项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持激励计划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应的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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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4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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