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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HYPERSTRONG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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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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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在2024 年度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范性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 责。针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本人秉持独立性与专业性原则,审慎核查议案内容并 提出客观意见,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保障公司整体利益的同时,注重维护 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强化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现将2024 年度履职具体 情况作如下述职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简历、专业背景
本人夏清,1957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专业。曾任清华大学电机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家能 源互联网产业及技术创新联盟电力碳中和专业委员主任。中国电力交易联盟首 席专家、中国南方电网专家、中国大唐发电集团专家、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专家、 三峡集团首席科学家、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市场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能 源研究会储能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要研究领域:电力碳中和、新型电力系统、 电力市场、能源互联网、综合能源系统等。2022 年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 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述
(一)参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 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公司的各项会议并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 充分发挥自身所在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 化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 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 夏清 | 是 | 7 | 7 | 6 | 0 | 0 | 否 | 2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与ESG 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战略委 员会担任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对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查, 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定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汇报,密切关注外部审计 的工作进展,沟通审计工作重点,监督审计机构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年审工作,依 法做到勤勉尽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及线上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项会议,同时通 过调研公司生产制造基地、参加公司专业论坛及公司展会等活动,全面了解公司 经营发展情况,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 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与本人进行积极的 沟通,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为 公司在经营生产过程中的正常交易行为,各项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 愿、公平、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 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关注和监督,本 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 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 违法违规情况。
(四)续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 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五)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度,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2024 年度,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
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 定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公司科创板上市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上市相关文件,对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 见。公司符合科创板定位,公司的上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件进 展等情况,及时与相关方沟通,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履行了独立董事 各项工作职责,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公平性和公正性,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在推动公司 治理结构完善的同时,本人积极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沟通,推动公司决策 水平的提升。
特此报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夏清 2025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