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HYPERSTRONG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6
58407_rns_2026-04-28_daa4068d-982d-4fd5-8e57-3d5c570deb3c.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在2025年度内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由独立董事沈剑飞先生、独立董事任晓常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张剑辉先生三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沈剑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自2025年9月2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补选张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选举其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5年9月23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张剑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独立董事沈剑飞先生、独立董事任晓常先生和独立董事张勇先生三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仍由会计专业人士沈剑飞先生担任。上述变动及委员任职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议案 | 审议结果 |
|---|---|---|---|
| 2025年3月31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 | 1.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 | 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
| 会议 | 案》 | ||
|---|---|---|---|
| 2025 年 4 月 27 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1. 审议《关于<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2. 审议《关于<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3. 审议《关于<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
| 4. 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 审议《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6. 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7. 审议《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8. 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文件的议案》 | |||
| 9. 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0.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 11. 审议《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2. 审议《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 ||
| 2025 年 8 月 25 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1.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审议《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3. 审议《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 |||
| 4. 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 ||
| 2025 年 10 月 28 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1. 审议《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审议《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方向,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配合监事会顺利完成职能交接,并
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代替监事会继续发挥监督职能和专业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业务,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与中汇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配置及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交流;在审计过程中持续保持密切沟通,并在中汇出具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审计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重点讨论。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提出了相关指导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优化内控流程,相关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组织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汇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提升了审计工作效率,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改进与优化。
(六)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正式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则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所赋予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对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确保监事会职权的平稳过渡与有效履行,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内部监督机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行使监事会职权,持续强化内部监督职能,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平稳转换、规范运行,为公司的合规经营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有效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加强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与监督,深化对内审工作的指导,切实有效地督促公司外部审计,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