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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HYPERSTRONG TECHNOLOGY CO., LTD. Annual Report 2025

Apr 28, 2025

58407_rns_2025-04-28_dcbe42b4-65f0-41ac-ac58-379b67e7f294.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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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简称:海博思创

公司代码:688411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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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细描述 了存在的相关风险,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风险因素的相应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张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书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敏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础,向登记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公司2025年1月27日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上市后总股本为177,730,148股,以此基准测算,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分配 现金红利195,503,162.8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8%。本 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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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三、 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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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目 录

第一节释义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公司治理 .......................................................................................................................................46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5 第六节重要事项 .......................................................................................................................................7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7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28 第十节财务报告 .....................................................................................................................................128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
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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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海博思创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博有限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前身
嘉兴海博 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
司的员工持股平台
银杏天使 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腾业创新 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清控华科 清控华科(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启明融合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QM10 QM10Limited
倍博景初 天津倍博景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启迪腾业 北京启迪腾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浙华武岳峰 嘉兴浙华武岳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蓝基金 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启迪孵化器 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远翼永宣 天津远翼永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杭鼎峰 上杭鼎峰兴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清启陆石 天津清启陆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
“天津清启陆石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清控银杏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曾用名“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
伙)”)
银杏自清 银杏自清(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蓝图 厦门蓝图天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陆石昱航 天津陆石昱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西藏龙芯 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
国同汇智 国同汇智创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鼎峰高佑 扬州鼎峰高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
“北京鼎峰高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谐成长 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润发投资 北京中润发投资有限公司
青英基金 南昌市青英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华能聚能保 华能聚能保(海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蔚悦 合肥蔚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宁聚恒保 海宁聚恒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丝路科创 北京丝路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湖州云菏 湖州云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方氢能 东方电气(成都)氢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海国智鑫 北京海国智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融智翠微 北京融智翠微蓝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长江兴宁 湖北长江兴宁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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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伙)
楚天长兴 楚天长兴(武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株洲长证 株洲长证国创星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型储能 一般是指除抽水蓄能外的储能方式,包括钠离子电
池、新型锂离子电池、铅炭电池、液流电池、压缩
空气、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
共享储能 由第三方投资建设的集中式大型独立储能电站,除
了满足自身电力需求外,也为其它新能源电站提供
电力服务。
新能源配储 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如风电、光伏等)与储能
系统(如电池储能、抽水蓄能等)相结合,通过储
能技术平抑新能源发电的波动性、提高电网稳定性,
并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的一种技术方案。
火储调频 利用电化学储能调频速度快,容量可调的特性,配
合火电机组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提升调频综合
性能Kp 值,降低机组频繁调节损耗,增加机组运行
灵活性。
电网调峰调频 电力系统运行中用于维持电力供需平衡、保障电网
频率和电压稳定的关键技术手段。
电池模组 由单体电池采用串联、并联或串并联连接方式,且
只有一对正负极输出端子的电池组合体,还包括电
气装置、保护装置等部件。
电池模块、电池插箱、电池
PACK
由电池模组、电池管理系统、电气系统、安装结构
件及箱体组成的电池单元。
电池簇 由电池插箱/电池PACK 连接组成,与储能变流器及
附属设施连接后实现运行的电池组合体,还包括电
池管理系统、热管理单元、监测和保护电路、电气
和通讯接口等部件。
电池系统 由电池簇、电池管理系统、热管理系统、监测与保
护电路、电气系统等组成,能够独立运行的电能存
储与供给系统。
电化学储能系统 以电化学电池为储能载体,通过储能变流器进行可
循环电能存储、释放的系统。
功率型储能系统 为满足储能高功率应用需求开发的小于或等于1 小
时运行的储能系统。
能量型储能系统 为满足储能高能量应用需求开发的大于1 小时运行
的储能系统。
BMS、电池管理系统 通过电压、电流及温度的监控和检测实现对电池系
统保护和故障处理功能,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提
高电池的使用安全和效率。
EMS、能量管理系统 现代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含硬、软件)的总称。
其主要功能由基础功能和应用功能两个部分组成。
基础功能包括:计算机、操作系统和EMS 支撑系统。
应用功能包括:数据采集与监视(SCADA)、自动功
率控制(AGC)与计划、网络应用分析三部分组成。
PCS、储能变流器 在电化学储能系统中,连接电池系统与电网(和/
或负荷),实现功率双向变换的装置。
PMS、功率协调控制系统 对储能电站进行功率调节的设备,主要实现一次调
频、动态无功调节、源网荷储策略的功率计算和分
配控制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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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升压变流舱 一种电力电子设备,主要用于电力系统中对交流电
压进行升压和调整。通过在变压器和升压变流器的
组合中实现,升压变流舱可以将输入的低电压交流
电转换为输出的高电压交流电。
循环寿命 在规定条件下,电池组在特定性能失效之前所能进
行的充放电循环次数。
能量效率 电池的放电能量与充电能量的比值,用百分数表示。
放电深度 标示放电程度的一种量度,是放电容量与电池额定
容量的百分比。
SOH 电池健康度,即电池满充容量相对额定容量的百分
比。
SOC 荷电状态,也叫剩余电量,代表的是电池使用一段
时间或长期搁置不用后的剩余容量与其完全充电状
态的容量的比值。
自动电压控制、AVC 对电网无功电压状态进行集中监视和分析计算,从
全局的角度对广域分散的电网无功装置进行协调优
化控制,它不仅可以实现对无功电压的自动调节,
而且具有一定的优化功能。
自动功率控制、AGC 能量管理系统EMS 中的一项重要功能,它控制着调
频机组的出力,以满足不断变化的用户电力需求,
并使系统处于经济的运行状态。
装机规模 装机容量,即某种电力系统实际安装的额定有功功
率。
光伏 光伏发电系统的简称,是指利用光伏电池的光生伏
特效应,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发电系统。
虚拟电厂 将不同空间的可调负荷、储能、微电网、电动汽车、
分布式能源等一种或多种资源聚合起来,实现自主
协调优化控制,参与电力系统运行和电力市场交易
的智慧能源系统。
微网、微电网 由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能量转换装置、负荷、
监控和保护装置等组成的小型发配电系统。是一个
能够实现自我控制、保护和管理的自治系统,既可
以与外部电网并网运行,也可以孤立运行。
电力现货市场 发电企业等市场主体以市场化交易的形式提供电力
服务的交易机制,主要包括日前、日内、实时的电
能量交易,通过竞争形成分时市场出清价格,并配
套开展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交易。
电力辅助服务 为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
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由发电企业、电
网经营企业和电力用户提供的服务,包括一次、二
次调频、自动发电控制、备用、黑启动等。
源网荷储 一种“电源、电网、负荷、储能”整体解决方案,
促进供需两侧精准匹配,有效解决清洁能源消纳及
其产生的电网波动性等问题,提高电力系统综合效
率。
独立储能电站 独立储能电站,它以独立主体身份直接与电力调度
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不受接入位置限制,纳入
电力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
可再生能源并网 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接入电网。
削峰填谷 调整用电负荷的一种措施。根据不同用户的用电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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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律,合理地、有计划地安排和组织各类用户的用电
时间。以降低负荷高峰,填补负荷低谷。
输配电 电力术语,概念包括三个方面,即输电、变电、配
电。
标普全球(S&PGlobal) 全球领先的金融数据和信息服务提供商。可提供信
用评级、基准、分析和工作流解决方案,服务于全
球资本、商品和汽车市场。
CMA 中国计量认证的简称,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
法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
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
及评价。
CNA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
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
的认可工作。
TÜV 莱茵CTF2 级目击实验室资
实验室的检测设备、场地布局、操作人员资质、实
验室管理体系等均满足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及TÜV
莱茵关于CTF2级认可实验室的要求。
全生命周期 在设计阶段就考虑到产品寿命历程的所有环节,将
所有相关因素在产品设计分阶段得到综合规划和优
化的一种设计理论。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海博思创
公司的外文名称 Beijing HyperStrong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HyperStron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剑辉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12层3单元1201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12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94
公司网址 www.hyperstrong.com.cn
电子信箱 ir
@hyperstrong.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高书清 崔灵蕊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12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
号楼12层
电话 010-89388989 010-89388989
传真 010-82469815 010-82469815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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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证券时报(www.stcn.com

证券日报(www.zqrb.cn

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
www.sse.com.cn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12层

四、公司股票 / 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及板块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
海博思创
688411
不适用
股票上市交易所
及板块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
海博思创 688411 不适用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内)
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 号华联时代大
厦A幢601 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 陈达华,张演硕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
保荐机构
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号证券大厦
25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
人姓名
郭强,杨圣志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25年1月27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主要会计数据

() 主要会计数据 () 主要会计数据 () 主要会计数据 () 主要会计数据 ()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 2023年 本期
比上
年同
期增
减(%)
2022年
营业收入 8,269,704,348.65 6,981,909,823.14 18.44 2,625,839,437.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647,838,100.80 578,117,525.71 12.06 177,266,5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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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628,080,873.67 561,417,613.75 11.87 126,898,788.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889,984,819.39 109,720,331.50 711.14 630,921,542.74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本期末
比上年
同期末
增减
(%)
2022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3,141,201,957.64 2,384,810,731.16 31.72 1,665,668,960.18
总资产 10,971,504,698.05 9,232,927,981.21 18.83 6,552,119,921.57

() 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 2023年 本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2022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4.86 4.34 11.98 1.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4.75 4.28 10.98 1.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4.71 4.21 11.88 0.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38 28.54 减少5.16 个百
分点
11.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22.67 27.71 减少5.04 个百
分点
8.1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03 2.56 增加0.47 个百
分点
3.58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公司紧抓国内储能市场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依托多年积累所建立的市场、技术和研发的领 先优势和竞争优势,在国内储能市场占据较高市场份额,公司营收及利润同步呈现持续增长态势。 同时,公司在夯实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加速推进全球化市场布局,大力拓展海外市场渠道,并取 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 )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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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 2024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八、2024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八、2024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八、2024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八、2024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八、2024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数据 第一季度
(1-3月份)
第二季度
(4-6月份)
第三季度
(7-9月份)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 1,347,824,560.
78
2,339,131,782.1
9
1,510,727,289.3
8
3,072,020,716.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58,061,649.46 123,807,864.83 31,551,931.74 334,416,654.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161,670,863.87 121,664,826.77 26,556,462.64 318,188,720.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46,432,516.25 -873,285,307.64 -600,846,905.54 2,410,549,548.82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4 年金额 附注(如
适用)
2023 年金额 2022 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48,377.85 7,759,221.95 36,028,553.7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
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
府补助除外
29,053,337.08 20,372,021.38 3,594,279.2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
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9,790,731.49 - 195,536.9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取的资金占用费
- 2,028,232.79 4,777,400.6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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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875,431.71 - -1,236,456.81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
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
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
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
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3,543,798.13 -24,953,378.38 639,196.5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7,581,376.37 12,723,964.94 14,637,038.6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661,988.76 1,230,150.72 8,075,565.4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777.50 - 192,262.81
合计 19,757,227.13 16,699,911.96 50,367,720.54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
应收款项融资 1,290,581.40 109,279,749.19 107,989,167.79
交易性金融负债 6,504,314.83 6,504,314.83 -6,504,314.83
合计 1,290,581.40 115,784,064.02 114,493,482.62 -6,504,3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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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 年,新型储能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其重要程度和价值定位已提升至更高层面。 规模上,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截至2024 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7376 万千瓦/1.68 亿千瓦时(73.76GW/168GWh),约为“十三五”末的20 倍,较2023 年底增长超过130%。 效用上,新型储能的保供与促消纳价值在多个省级电网集中调用试验中得到验证。

公司依托领先的储能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和全栈自研能力,致力于打通储能全产业链条和促进 行业高质量发展,已经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通过持续推动数字化和智能化储能技术的创新 发展,不断提高绿色智能化生产制造能力,为应对能源转型挑战、促进绿色经济发展、推动储能 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做出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6,970.4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44%;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783.8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808.0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87%。公司总资产1,097,150.47 万元, 较年初增长18.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4,120.20 万元,较年初增长31.72%。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持续保持较高额的研发投入,不断探索储能技术的 前沿领域,形成了从电芯建模到储能系统集成、从智能运维到大数据分析的完整技术体系。凭借 领先的技术和优质的产品,赢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公司在国内储能系统集成市场中占据领先地 位,并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形成了多元化的市场布局。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将可持续发展作 为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动储能技术在能源转型中的应用。

2024 年,公司通过在技术创新、AI 赋能、智能制造、可持续发展战略、市场拓展以及人才与 生态建设等多方面的努力,实现了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1、以技术创新为驱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2024 年,公司以科技创新立身,在技术和产品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公司产品具有使用寿 命长、综合效率高、可靠性强、安全性高、智能化程度高等价值特性,能够有效满足储能领域复 杂场景的应用需求,并显著提高储能电站投资运营商的综合效益,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在储能系统解决方案方面,公司发布了覆盖共享及独立储能、新能源配储、火储联合调频、 电网调峰调频以及各类工商业应用领域的全场景解决方案,包括充电场站、油田、通信基站、数 据中心、安全应急、微电网、高耗能行业等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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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品研发方面,公司推出了交直流一体储能预制舱产品、液冷户外柜、充储一体机、光储 一体机、高功率柔性液冷充电堆、安全应急储能系统等创新产品,另外,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一代 储能变流器实现商业化批量应用,为客户提供了创新性的解决方案。

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持续研究半固态储能电池系统技术,致力于实现储能系统的本质安全; 研发交直流一体、全液冷融合集成技术,提高系统的能量密度;从电网安全稳定支撑角度,研究 构网储能技术,并通过了第三方的认证测试。

2、AI 深度赋能,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在人工智能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通过“AI 模型+领域知识+实时数据”的三维融合,打 造出储能场景应用平台,部署大数据智算中心,持续深入AI 赋能储能全价值链,着力强化储能电 站智慧运维与运营服务,为储能项目全生命周期实现价值增值。

公司结合历年投运储能系统所产生的海量数据和数字化模型驱动的技术创新,推动软硬件的 深度融合和产品创新,设计最优的储能系统集成解决方案与运行策略,对储能系统的寿命、效率 和可靠性等指标进行系统性的持续优化,推进数字化赋能的全方位突破。从销售、研发、生产、 售后等多环节实现全链条的数据价值探索,打造多款AI 模型产品,依托海博AI 云平台实现向用 户提供实时技术支持服务。

3、加快智能制造布局,构建绿色低碳产业生态

公司在北京、珠海、酒泉等地打造了集“智能产线、智能仓储、智能物流”于一体的智能制 造基地,成为行业领先的示范工厂。公司不仅具备多种细分应用领域的储能电池系统工艺设计和 产品制造能力,还通过数字化建模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了生产过程的智能化管控,大幅提升 了工作效率和节省了人力成本。

公司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产业链各个环节,开展了一系列规划和落地行动。目前已构建了 覆盖战略规划、组织转型及数据治理的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公司的碳管理体系已分别针对公司 组织层面和储能产品层面完成了排放盘查、核算,并针对重点产品展开碳足迹认证工作。目前已 在北京打造出一座绿色工厂,大幅减少了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量。同时将致力于打造更多的绿色 工厂、零碳工厂,为公司未来的产能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树立产业标杆,引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简称“中电联”)统计,截至2024 年年底,国内已投运电站装机 量排名中,海博思创位居第一。2024 年,公司与合作伙伴携手并进,完成了众多标杆项目。新疆 哈密三塘湖风电储能项目、吉利融和临海制造基地工商业储能项目、浙江龙泉半固态磷酸铁锂储 能电站、中石油川庆钻探长庆井下储能系统项目、北京四元桥东坝河充储一体充电站等项目,均 是公司参与建设的标杆项目。其中,三塘湖项目是中国首个建成投运的GWh 级储能项目,浙江龙 泉项目是全球首套原位固态化固态电池电网侧大规模储能电站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 体现了深厚的技术能力和卓越的交付实力。

5、夯实国内市场的领先优势,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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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紧抓国内储能市场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依托多年积累所建立的市场、技术和研发的领 先优势和竞争优势,已经在国内储能市场占据较高市场份额。公司持续加强自身品牌影响力,聚 集优秀人才,不断拓展储能产业的新兴技术领域,实现对产品和技术的持续创新,并进一步巩固 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将凭借规模化生产优势和技术创新优势,在夯实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大力拓 展海外市场渠道,全面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加速推进全球化市场布局。

根据标普全球(S&P Global)统计,海博思创在2023 年全球电池储能系统集成商新增储能装 机排名中位居前三,其中功率规模排名第二,能量规模排名第三。同样来自该机构截至2024 年7 月的数据显示,在以累计装机和签约项目规模总和统计的排名中,无论以功率或容量单位计算, 海博思创均位列中国大陆市场第一。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简称“中电联”)统计,截至2024 年年底,国内已投运电站装机量排名中,海博思创位居第一。

目前,公司已与美国头部储能系统集成商与Fluence、法国独角兽企业NW、澳大利亚能源集 团Tesseract 等商业伙伴建立了合作关系,共同探索国际市场新机遇;并顺利交付了德国国王湖 独立储能电站、芬兰分布式储能电站等海外项目,印证了海博思创的技术硬实力与交付能力。

6、加强人才与生态建设,和谐发展共赢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公司拥有一支以世界一流名校 硕博士为主的技术研发团队,涵盖多个交叉学科技术领域。同时通过产学研合作、行业交流等方 式,吸引和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在产学研方面,公司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建立了联合研发中心,为公司的科研提供了有力 支持。同时,公司通过与上下游企业的深度合作,构建起完整的上下游合作生态。

在行业交流方面,与施耐德电气、壳牌、宁德时代、亿纬锂能、汇川技术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建立了稳固而长远的战略伙伴关系,共同构建储能行业和谐发展共赢的新格局。

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司将继续以创新为引领,以技术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为推动储能行 业的发展和全球能源转型发挥更大贡献。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 )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化学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提供商,专注于电化学储能系统的研 发、生产、销售,为传统发电、新能源发电、智能电网、终端电力用户等“源-网-荷”全链条 行业客户提供全系列储能系统产品,提供储能系统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

  • 2、主要产品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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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储能系统产品为核心产品。具体如下:

分类 产品图示 应用场景 产品特性
大型
储能
系统
HyperBlockIII-AC 1、火电联合调

2、新能源配储
3、独立/共享储

4、数据中心等
高能耗配套储能
1、交直流一体化设计
2、高集成密度、大容量、安全高效
3、智能全液体冷却
4、支持构网技术、高压级联技术等需求
5、满足2h、4h等多种时长应用需求
6、通过GBT、IEC、UL等多种认证
大型
储能
系统
HyperBlockIII-DC 1、火电联合调

2、新能源配储
3、独立/共享储

4、数据中心等
高能耗配套储能
1、高集成密度、大容量、安全高效
2、智能全液体冷却
3、满足2h、4h等多种时长应用需求
大型
储能
系统
HyperBlockIIPlus 1、火电联合调

2、新能源配储
3、独立/共享储

4、数据中心等
高能耗配套储能
1、交直流一体化设计
2、高集成密度、大容量、安全高效
3、智能全液体冷却
4、支持构网等电网需求
5、满足2h、4h等多种时长应用需求
6、通过GBT、IEC、UL等多种认证
工商
业储
能系
户外柜、基站电源等 1、油田场景
2、高能耗工业
场景
3、充电服务站
4、新能源配储
5、基站电源等
1、高安全:本征安全电池、AI 早期预警、
多级立体式防护等
2、恒久可靠:智能均衡、适应极端环境、
构网技术支持电网友好接入等
3、可靠供电:高效转化、灵活适配、即
插即用等
4、智能监控:海博云Web/App实时监控、
智能运维、远程运维等
工商
业储
能系
充储一体机 1、充电服务站
2、楼宇物业
3、应急保障
1、高安全:本征安全电池、AI 早期预警、
多级立体式防护等
2、恒久可靠:智能均衡、适应极端环境、
构网技术支持电网友好接入等
3、可靠保电:增容增收、峰谷套利、充
电+应用等
4、智能监控:海博云Web/App 实时监控、
智能运维、远程运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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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控制
类产
电池管理系统BMS
(储能系统)
适配于全场景储
能系统
1、高可靠性,功能安全ASIL-C级别设

2、高性能指标,高估算精度SOC、SOH
指标
3、高安全性,毫秒级通讯
4、BMS/PCS融合控制技术等
能量管理系统EMS 1、国产化解决方案,国产芯片和国产操
作系统
2、嵌入式实时控制系统
3、全局最优功率分配策略方案
4、电站能耗监测和优化机制
功率协调控制系统PMS 1、嵌入式实时控制系统
2、毫秒级暂态电网支撑和功率节点同步
控制机制
3、高精度功率控制、速度控制及网点频
率采集
储能变流系统PCS 1、全液冷模块化设计,可融合BMS,灵
活适配各类储能系统
2、高防护、高效率、高可靠,适应各类
极端环境
3、精细化管理每簇电池,提升电芯寿命,
提高整站电量利用率
4、超强电网适应性,具备高低电压穿越、
孤岛检测、超弱电网运行等高阶能力
5、组串式构网技术赋能,惯量支撑、电
压调节、宽频震荡抑制、黑启动等技术助
力新型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海博云 1、储能产品生产、运维、交易、退役等
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
2、储能电站智能监控及预警功能
3、智能化运维辅助决策、故障专家数据

4、人工智能大数据模型的在线应用

()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从系统研发、测试验证、生产制造到工程实 施等多个维度进行核心能力的建设,为客户提供安全且性能优异的储能系统产品。公司以行业需 求为基础,通过专利技术和工艺应用,实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同时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 求,提供全场景解决方案,报告期内主要通过销售储能系统产品获取收入和利润。

2、采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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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模式主要为以产定购,公司设置供应链中心。供应链中心资源开发岗位负 责对接公司相关部门,明确供应商、物料资源开发的技术需求,负责供应商寻找、考察、洽谈, 择优确定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在供应商管理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准入制度和管理 程序,供应链中心下设供应商管理岗,负责建立并维护《合格供应商名录》,加强对供应商的全 面管理,维护同供应商的良好合作,积极构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采购物料到货后,由质量部等 相关部门完成质量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物料经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公司定期开展供应商考核 评价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实行严格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在维护稳定合作关系的同时,寻找 开发优质的合格供应商,保障原材料供应。

3、生产模式

公司运营中心根据销售订单及产品季节性交付周期和未来销售预测等信息,提前制定生产计 划,智能制造中心按照生产计划和生产指令进行领料、生产、组装、测试、包装、入库等生产工 序,完成生产。质量中心严格执行过程检验的制度流程,对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进行质量检 验。公司相关核心技术贯穿电池模组生产、电池插箱生产、电池簇生产、储能系统生产过程,大 幅度提升了公司在生产和内控方面的效率和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自主生产为主,其中储能系统产品以自动化产线生产为主,配有AGV (无人搬运车)、机械手及CCD 自动识别系统、半自动工位配置助力臂等工具和软件系统以减轻 工人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

4、销售模式

公司的储能系统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模式。该模式有助于公司直接、及时和客观了解市场的需 求变化,有利于公司的客户管理,确保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及时优化。公司获取客户的方式主要包 括参加行业展会、行业内客户介绍、参与招投标、主动拜访等。公司通过销售中心及时同客户进 行接洽,通过解决方案中心为客户制定专业解决方案,最终通过公开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和商务 谈判等流程与客户确认意向并签订合同。

公司产品采取自主定价模式进行销售。公司根据成本、各区域同类或类似产品的销售情况设 定指导价格,具体价格则需根据签订逐笔订单时的市场行情等综合因素进行确定。

公司深耕储能系统领域多年,凭借先进的技术解决方案,公司在电源侧与电网侧应用场景下 的储能系统产品,已与多家央企集团构建了良好的持续合作关系,成功交付多个具有行业示范效 应的储能项目。

5、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的研发模式,以技术开发为基础,以成果转化和产品开发为重点。公司组 建了研发中心、实验测试中心、未来技术中心等部门,其中研发中心主要承担制定公司产品、技 术规划、技术定义、研发、验证、认证和发布等相关工作。实验测试中心主要承担公司产品研发 的验证与认证,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能力的维护,为产品研发提供基础性的技术支撑等工作。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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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心主要承担新型电池系统产品及应用的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分工明确,为公司产品高效、 快速研发提供坚实基础。

() 所处行业情况

  •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化学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提供商,专注于电化学储能系统的研

  • 发、生产、销售,为传统发电、新能源发电、智能电网、终端电力用户等“源-网-荷”全链条 行业客户提供全系列储能系统产品,提供储能系统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之“C38 电气 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根据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公司所处行业为

  • “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3 电子核心产业”之“1.3.4 高端储能”。

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

  • 业”之“1.2 电子核心产业”之“1.2.3 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主要业务涵盖了“新 能源领域”之“高效储能及相关服务”领域。

(2)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新型储能行业正从示范应用迈向规模化、高质量发展。2025 年2 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到2027 年,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将 实现全链条国际竞争优势,培育3—5 家千亿级生态主导型企业,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 展。

行业的主要特点如下:

1)储能装置性能不断提高

现代电化学储能装置同时具有高能量密度和高功率密度的性能。固态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 池等新型电池技术也正在不断发展。随着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这些现代电化学储能装置不仅 能够满足不同领域的能量需求,而且还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和高效的能量转换率。

2)储能系统智能化和安全控制技术的重要性不断提升

智能化和安全控制技术是电化学储能技术发展的重要支撑。随着电化学储能设备规模的不断 扩大,安全性问题成为电化学储能系统行业不可忽视的问题。因此,智能化和安全控制技术的应 用变得越来越重要。智能化技术主要包括远程监测、数据采集和自动控制等方面,可以为电化学 储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供支持。安全控制技术主要包括电池状态检测、电池故障诊断和故障隔 离等方面,可以实现对电池系统的实时监测和安全控制。这些技术的应用,能够有效地提高电化 学储能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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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储能系统集成化程度提高

随着新能源产业加速发展,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度持续提升,成为行业降本增效的核心突破 方向。当前,通过多层级硬件整合与智能化协同,系统能量密度、安全性和经济性实现跨越式升 级:在硬件层面,采用电池簇-变流器-热管理一体化设计,将20 英尺标准集装箱储能容量提升至 5MWh 以上,能量密度大幅提升;在软件层面,依托数字孪生平台构建毫秒级电池状态监测网络, 实现SOC(荷电状态)估算误差不断减小,系统循环效率不断突破。

4)生产技术不断改进

电化学储能技术的发展,离不开高效的生产技术。生产技术包括制造过程、装配技术和质量 控制等方面。电化学储能设备的制造过程已经实现了较高程度的自动化和智能化,采用高效生产 线、自动化流程控制和在线检测等技术,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稳定性,并提高产品质量和竞 争力。

(3)主要技术门槛

储能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材料学、电化学等诸多交叉学科,制造工序复杂,品质管控 严格。电芯在不同外部环境、运行状态下的特征参数无法通过直接观测取得,而是需要依靠专业 的测试方法去积累大量的电芯使用数据并建立不同应用场景下的数据模型,进而为后期构建完善 的电池管理系统、热管理系统、电池系统集成等提供基础数据与技术支撑,从而开发出高安全性、 高效性、良好经济性、长寿命、智能化的储能系统。同时,电力市场化改革促进了储能应用场景 的多样化,如独立储能电站、共享储能电站、火储联合调频储能电站,以及应用于油田、大数据 中心、通讯基站及充电场站等特定场景的储能产品应用,要求储能系统的技术更加适应不同应用 场景的需求,并保障全生命周期内储能电站的经济效益可行性。基于这一背景,储能系统需要综 合运用AI、大数据分析、智慧运营等技术,实现电站管理优化、降本提效、综合效益最大化。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储能领域并持续在此行业深耕的企业,经过13 余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 长为行业领先的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供应商。公司专注于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 和服务,为传统发电、新能源发电、智能电网、终端电力用户及智能微网等“源-网-荷”全链 条行业客户提供全系列储能系统产品,及储能系统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市“独角兽”企业、国家 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隐形冠军企业、北京市民营企业百强。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CMA 和CNAS 认证的电池及电池系统测试实验室,获准成立了电化学储能系统博士后工作站,并牵头成立了北 京市未来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技术创新中心。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池建模、电池管理、系 统集成、系统验证、智能运维等核心技术,通过先进技术手段有效提高系统安全性、延长电池使 用寿命、降低系统运维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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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标普全球(S&P Global)统计,海博思创在2023 年全球电池储能系统集成商新增储能装 机排名中位居前三,其中功率规模排名第二,能量规模排名第三。同样来自该机构截至2024 年7 月的数据显示,在以累计装机和签约项目规模总和统计的排名中,无论以功率或容量单位计算, 海博思创均位列中国大陆市场第一。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简称“中电联”)统计,截至2024 年年底,国内已投运电站装机量排名中,海博思创位居第一。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4 年储能产业在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商业模式和产业链协同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进展, 未来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并在全球能源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具体如下:

(1)新技术:智能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

在数智化背景下,公司在AI 智慧赋能方面不断探索。通过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的深度融合, 推出了覆盖储能电站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大数据模型。该模型的核心创新在于其对储能电站从前期 开发到资产运营的全生命周期覆盖,支持全业务场景的智能化管理。这一技术突破了传统单场景 管理的局限,能够实时进行深度优化和调控,确保储能电站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高效运行,其预 警告警的精确率高达99.7%,显著降低了电站故障率,提升了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此外,该 系统具备自我迭代与进化的能力,能够通过持续增加的数据参数,逐步减少人工干预,实现“模 型成长替代人员增长”的智能化运维模式。

(2)新产业:全球化布局与产业链重构

海外市场对储能的需求持续增长。欧美市场受到设备成本下降以及良好的项目经济性等因素 影响,储能需求仍保持较快增长;中东、东南亚、拉美、南非等新兴市场的储能装机需求也增长 迅速。面对海外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创新能力、丰富的项目经验及成本优 势等多维度因素,快速进行全球化布局,已与Fluence、法国独角兽企业NW、澳大利亚能源集团 Tesseract 等商业伙伴建立了合作关系,共同探索国际市场新机遇。

(3)新业态:细分市场与应用场景不断扩展。

新型储能的应用场景已从传统配套角色转向主动支撑电力系统。当前,独立储能和共享储能 在新型储能的应用仍占据主导。同时,工商业储能市场发展迅速,应用场景从光储充一体化、微 电网模式拓展到大工业和产业园区等不同特定场景的规模化应用。

(4)新模式:商业模式与市场机制持续创新

随着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储能系统的经济性显著提升,推动了商业模式的创新。共享储能、 虚拟电厂、云储能、储能聚合等新模式不断涌现,为行业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同时,电力现货 市场改革加速推进,储能参与市场的机制逐步完善。

新型储能已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支撑,其核心逻辑是以智能化驱动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多元 化技术适配多场景需求,最终实现从“规模扩张”向“质量跃升”的转型。通过技术突破、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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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产业协同三大路径,实现新型储能产品具备高安全、高可靠、高能效、长寿命、经济可行 的特性,以及全生命周期安全水平提升的目标,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全面掌握储能系统产品的全栈自研能力。公司通过构建涵盖电池、电力电子、大规模集 成电路、嵌入式系统、算法、机械结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多个技术领域和交叉学科的研发能 力体系,自主研发了从电芯(电池研发技术)、储能应用基础技术(电池数字化建模、数字智能 化闭环验证)到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电池管理系统、热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电池系统集成等), 从储能整站系统最优控制(功率协调控制系统、能量管理与储能电站监控系统)到储能场站全生 命周期智能运维(电池全生命周期智能运维体系)的储能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产品。公司通过十 余年的持续研发与工程经验的积累,全面掌握了储能系统中电芯级-电池模块级-电池簇级-电 池系统级-整站级的研发设计、智能制造、智慧运维/运营,实现了技术、产品、应用的纵向整合, 软硬件系统的协同设计和性能优化,实现了公司产品的安全性、高效性、智能化等特点。

(1)储能应用领域的人工智能技术

公司运用多年项目投运所累积的海量数据,通过“AI 模型+领域知识+实时数据”的三维融合, 打造“人工智能通用大模型+多模态人工智能模型”储能场景应用平台,部署大数据智算中心,提 供储能业务全生命周期的增值服务。

同时在储能项目策划阶段提供精细化的经济测算支撑,为储能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收益、 回收期、运营模式等提供针对性建议;在储能项目建设阶段,提供智能化选型机制和智能调试; 在储能资产全生命周期内保障资产安全,自动化或自适应提升储能系统的运行效率、延长循环寿 命、提升系统在线率,降低运维成本;在电站运营交易环节,预测最优收益方案,预警风险等; 公司通过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在整个储能项目生命周期内为客户带来更好的经济收益。

(2)电池数字化建模技术

电池数字化建模技术是利用仿真建模的方式去预测电池在不同使用条件下的性能变化,形成 数字化模型,指导储能系统产品的具体设计。公司基于对电池的专业理解和工程应用经验,依靠 计算机强大的计算能力、数字化虚拟优势及专业的测试方法,提取电池在不同外部环境、运行状 态、寿命状态下的特征参数,再基于系统控制能力和电池特性,建立电池和电池模组层级、电池 簇层级、电池系统层级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电、热、力、寿命、安全模型,为电池管理系统、储能 变流器、热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等提供控制策略和算法基础,为系统集成提供结构设计和电 气设计基础,为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在储能系统的价值实现提供模型基础。

(3)数字智能化闭环验证技术

公司的数字智能化闭环验证是利用专业的验证技术手段,建立专业的验证技术体系,将仿真 结果与实际环境中的运行状况进行对比分析,有效验证仿真结果的准确性,可全面、高效、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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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价储能电池系统的功能、性能、安全和寿命等产品特性,从而实现储能系统在性能、可靠性 和效率等方面的优化迭代,确保产品品质。该技术由多个技术模块构成,包括储能系统性能验证 技术、HIL 测试验证技术、电池系统耐久性评价技术,各模块相互配合、协同工作,实现储能系 统产品在电池管理、热管理和安全性等方面的智能化闭环验证,为产品技术验证和迭代升级、产 品的可靠运行提供技术保障。

(4)电池管理系统技术

公司的电池管理系统(简称“BMS”)是一套由软硬件组成的电子系统,其与储能电池单体紧 密结合在一起,向底层对接电池数字化模型,高效率实现电池管理所必需的运算工作;向顶层支 撑控制保护策略,为策略的准确执行提供依据和必要信息。该系统通过传感器对电池的电压、电 流、温度进行实时检测,同时还进行漏电检测、电池均衡管理、报警提醒,计算剩余电量、放电 功率,报告电池健康度,并根据电池的电压、电流及温度通过算法控制最大输出功率以获得最大 使用寿命,实现对电池系统安全、高效的运行。此外,公司充分考虑不同的应用场景,进行了针 对性模型开发设计,加入了功能安全模块,引入了无线通讯技术,简化了系统设计架构,并拓展 为云BMS 系统,实现了全时电池监控、控保策略监控、远程告警、远程状态估算、关键数据监测 预测、均衡、策略优化等功能。

公司的电池管理系统在实践层面具备以下优势:①在保障电池安全方面,公司数字化建模的 核心算法能够及时发现储能系统风险,实现“预警-告警-极限保护”三层级安全保护机制和毫秒 级故障响应时间,优于行业通常的秒级响应速度;②在提高电池效率方面,公司原创的全时均衡 技术能够对电池进行“实时体检”,始终保障电池电量一致性偏差在3%以内,更低的一致性偏差 能够充放更多的电量,电池效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③在延长电池寿命方面,行业内采用电池健 康度(SOH)来评估电池寿命,公司BMS 的SOH 估算误差≤3%,领先同行业平均估算误差水平,可 更好掌握电池健康寿命状况,避免轻微的过充过放导致电池快速衰减,提升电池寿命。

(5)储能变流器技术

公司在储能变流器产品的研发上聚焦于组串式PCS 产品路线,相较于传统集中式PCS 产品, 可实现电池簇级的独立功率控制,确保电池安全,保障场站充放电功率满足调度的要求。同时, 减小电池簇间的环流,规避簇间并联产生的“木桶效应”所导致的充放电容量损失;PCS 支持融 合电池舱的高压盒功能并与电池舱整合为交直流一体储能系统,进一步提升储能系统集成度;公 司的PCS 采用模块化设计,可以适配大、中、小不同类型储能系统,配置更加灵活等优势,具备 自耗电低、故障影响小、维护方便的特点。

截至目前,公司研发的液冷组串式PCS 产品,取得了GB/T34120-2023 国标认证,且已获得欧 标、美标等不同国家标准的认证,可满足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等不同应用场景的储能系统应 用要求。公司研发的液冷组串式储能变流器实现了1.6kW/L 的功率密度,效率可达99%。产品全 面支持跟网与构网并网模式,并通过了相关认证测试。产品通过引入虚拟同步机技术,可有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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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提供惯量和电压支撑,支持快速功率控制、一次调频、惯量响应、阻尼控制、黑启动等构网 控制功能,支持短路阻抗比≥1.02 极弱电网运行,实现电网友好型并网接入。

(6)热管理系统技术

公司组建了专业的热管理系统研究团队,针对储能系统热管理技术进行深入研发,搭建虚拟 仿真平台,实现储能系统热管理设计的快速交互迭代,并结合环境测试实证平台,开展高效可靠 的热管理系统技术研发,有效解决储能电池系统散热问题、储能电池系统加热问题、储能电池间 温度一致性问题,充分发挥储能电池系统性能,延长运行寿命,降低辅助功耗,提升系统效率。 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以及温控需求,公司开发了不同工况下的热管理系统,在创新技术示范和规 模化应用方面均取得了良好效果。具体表现为①在温度控制方面,公司采用全贴合、最小热阻的 方案,确保电池温差≤3℃,有效降低电池衰减速度;②在能量功耗方面,公司设计了智能化、多 模式、自适应逐级控温管理策略,减少能量损耗。③在可靠性方面,公司采用独创的冷却管路技 术,与同行业相比,有效降低了冷却管漏液等可靠性风险。

(7)电池系统集成技术

储能系统是将储能电池、本地控制器、配电系统、温度与消防安全系统等相关设备按照一定 的应用需求而集成构建的较复杂综合系统。公司的电池系统集成技术从电池本质安全、电气安全、 结构安全以及系统状态监测等多方面着手,通过对储能电池、PCS、配电、控制、环境与安全等底 层设备的经济配置、有机整合、各自功能的优化运行、彼此间逻辑的有效衔接、电气与温度环境 的安全构建,实现储能系统对内智能化自治管理,对外一体化响应并主动完成功率控制与能量调 度。相关技术涵盖电池状态的监测、BMS/PCS/EMS 等多部件联动、电芯安全预警保护、消防设计 等集成技术,确保了储能系统在运行时的高效、安全、可靠、长寿命。

(8)功率协调控制系统技术

公司功率协调控制系统技术用于管理和优化储能系统运行,其作用是监控储能设备的状态和 性能,实现对全站储能变流器的协调控制,根据电网需求调节储能系统的充/放电,实现最佳的能 源利用和经济效益,保障电网的稳定运行。公司自主研发的协调控制技术,可实时监测并网点的 电压、频率和功率,接收调度信号和电化学储能电站监控系统的调控指令,实时协调控制上百台 PCS,实现一次调频、动态电压调节等暂态控制,以及自动电压控制(AVC)和自动功率控制(AGC) 等稳态控制。此外,该技术具备接收上级AGC/AVC 稳态情况下的有功和无功的秒级调节需求,结 合各储能电池单元的最大可持续充放电能力,实现各储能电池单元的功率分配。在电网出现暂态 波动时,该技术能够按照一定的速率进行主动调节,发挥储能电站最大的调节能力,保证设备安 全运行、电网安全稳定,使得储能电站的各储能电池单元负载率差异不超过5%,提升了系统效率, 间接减少了电站运维成本。

(9)能量管理与储能电站监控系统技术

能量管理与储能电站监控系统是以应用计算机、网络和通讯技术为基础,实现对储能电站内 电池管理系统、功率变化系统等其他站内设备进行监测、控制、运行管理等功能的计算机应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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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该系统是发电侧、电网侧、规模较大的用户侧储能电站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既是关键设备监 测与诊断的“医生”,也是电站功率控制的“大脑”。公司在传统能量管理技术的基础上融合大 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了面向大规模储能电站的能量管理与监控技术,以适应大规模储能 电站对保障全站可靠运行、功率均衡分配、寿命管理等方面的需求。该技术可实现:一方面,负 责采集与监测全站电池温度和系统电流、电压、频率等信息,分析储能系统温升、过充、过放等 告警信息与设备可用率等健康状态,对储能安全状态进行多维度诊断与预警,并根据保护策略联 动储能变流器和消防系统,确保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安全;另一方面,负责网络安全防护与调度系 统通信,按调度机构要求控制储能系统出力,支撑电网调峰、调频等多场景应用,保障电网安全 稳定运行。公司能量管理系统技术的主要功能包括精确监控和管理电站能量、降低能量损耗、支 撑电网对电量的释放和存储需求、平抑电网频率波动对供电质量的影响等。①在精确监控方面, 支持电站全量数据实时采集,可实现储能电站数据的秒级存储,为储能系统预警分析和电站状态 评估提供更有效的数据支撑;②在设备运行管理方面,可实现精细化功率控制管理和电池衰减容 量评估,电站功率控制精度<1%。

(10)电池全生命周期智能运维体系技术

公司全生命周期运维技术实现储能系统关键零部件的数字化追溯、设备异常的预警和告警、 运维指导、电站健康评估和优化等。该技术主要依托于海博云平台。通过对电芯、标准模组、插 箱、电池簇以及集装箱等关键生产阶段的唯一ID 标识,并采用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以及数 字孪生技术,实现了对产品从生产环节到安装、运行等全生命周期状态的监测、分析、反馈以及 跟踪。这些技术满足了储能运营所需的数据分析需求,同时也提升了设备质量管控、管理精细度 和风险预估能力。针对电化学储能,该技术还可实现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检验、安全预警、故障诊 断和风险防御等能力,为储能系统的安全和可靠运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认定称号 认定年度 产品名称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1年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构建涵盖电池、电力电子、大规模集成电路、嵌入式系统、算法、机械 结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多个技术领域和交叉学科的研发能力体系,自主研发了从电芯应用到 储能系统集成,从储能整站系统最优控制到储能场站全生命周期智能运维的储能核心技术和关键 设备产品。全面掌握了储能系统中电芯级-电池模块级-电池簇级-电池系统级-整站级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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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智能制造、智慧运维/运营,实现了技术、产品、应用的纵向整合,软硬件系统的协同设计 和性能优化,实现了产品的安全性、高效性、智能化等特点。

技术创新能力方面,公司布局关键零部件的自研自产,全面实现了电池管理系统(BMS)、能 量管理系统(EMS)、功率转换系统(PCS)等主要零部件的自主研发,并自主设计了热管理、消 防等子系统,实现不同硬件性能的协同优化和技术的快速更新迭代。

产品性能提升方面,公司充分利用海量数据积累和数字化模型驱动,深入挖掘储能系统全生 命周期的每个细节,通过对不同应用场景下储能电站运行数据的精准数字化建模分析,设计最优 的储能集成方案与运行策略,实现对储能系统的精细化控制,进而推动软硬件的深度融合,全面 提升产品性能。

应用解决方案方面,公司在电源侧、电网侧向用户侧持续拓展,还掌握电网调峰调频、新能 源配储、共享储能及工商业等多领域应用场景经验,并针对充电场站、石油、通信基站、数据中 心、安全应急、微电网、高耗能行业等特殊领域,形成了一系列的储能应用解决方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获得授权知识产权358 项。其中累计授权专利168 项,包含发明 专利75 项、实用新型专利74 项、外观设计专利19 项;累计登记软件著作权186 项。报告期内, 公司新增授权知识产权115 项,其中新增授权专利54 项,包含授权发明专利22 项、实用新型专 利23 项、外观设计专利9 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62 22 265 75
实用新型专利 33 23 96 74
外观设计专利 10 9 25 19
软件著作权 44 57 203 186
其他 4(PCT) 4(PCT) 4(PCT) 4(PCT)
合计 153 115 593 358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单位:元
本年度 上年度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250,167,716.29 178,566,222.10 40.10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250,167,716.29 178,566,222.10 40.1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
例(%)
3.03 2.56 增加0.47 个百分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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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研发投入250,167,716.29 元,同比增长40.1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3.03%,较上 年同期增加0.47 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导致 研发人员薪酬及与外部机构合作产生的服务费、委托开发费等增加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
资规模
本期投入
金额
累计投入金
进展或阶段
性成果
拟达到目标 技术
水平
具体
应用
前景
1 储能新技术
产品研发项
47,526,00
0.00
14,524,0
88.74
37,332,776
.41
技术产品应
采用新一代热
管理技术、新一
代消防安全技
术等,全面提升
储能系统产品
的功能和性能。
行业
领先
削峰
填谷、
电网
调频、
新能
源配
储、峰
谷套
利等
2 未来电化学
储能系统集
成技术创新
中心
12,408,000.
00
11,875,39
2.28
22,441,054.
22
完成阶段性
验收
以新型电化学
储能系统全链
条集成技术研
究为主要方向,
聚焦行业需求,
从新型储能基
础技术、系统集
成应用技术到
产品全生命周
期智慧运营技
术等全链条进
行研发布局。整
体性解决从基
础材料研发、基
础部件研发、系
统集成、站级集
成到实证平台
验证等行业痛
点难题。
行业
领先
削峰
填谷、
电网
调频、
新能
源配
储、峰
谷套
利等
3 分布式储能
系统产品研
发项目
18,680,000.
00
11,387,76
5.26
12,749,213.
41
已完成户外
柜产品开发
本项目主要研
发工商业场景
储能系统产品,
包括户外柜产
品、充储一体机
产品、基站后备
电源产品等。
行业
领先
工商
业储
能户
外柜
4 海外储能产
品研发项目
38,656,500.
00
24,707,24
2.18
24,975,331.
12
已完成产品
开发和认
证,市场推
广应用中
本项目主要研
发5款不同类
型和应用需求
的海外大储产
品,形成海外大
储产品群,满足
行业
领先
削峰
填谷、
电网
调频、
新能
源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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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市场要求,
为海外客户提
供性能更好、运
维更便利、综合
成本更低的综
合产品解决方
案。
储、峰
谷套
利、工
商业
应用
5 2024年电力
电子产品研
发项目
11,175,100.
00
12,892,16
7.00
12,892,167.
00
技术产品应
项目主要研发
不同功率和技
术的储能系统
变流器、及储能
变流器构建的
交流侧产品系
列,丰富国内外
储能交流侧产
品线,为公司国
内外解决方案
提供产品支撑。
行业
领先
大型
储能
场站、
大型
工商
业储
能、构
网型
PCS
等场
6 2024年电池
技术研发项
16,880,000.
00
14,858,12
1.83
14,858,121.
83
技术产品应
本项目主要建
立和提升在电
池选型与质控
标准化体系、开
展电池寿命/安
全/效率核心影
响因素研究、通
过数字化建模
技术优化电芯
到系统的价值
通路,服务于电
池引入及产品
设计、质保评
估、系统性能优
化,为公司系统
产品寿命及安
全性能指标的
行业领先提供
技术支撑。
行业
领先
新能
源发
电、电
网调
峰调
频、微
电网
7 海淀联合基
金-先进储能
技术研究项
3,550,000.0
0
3,032,832.
99
3,032,832.9
9
前瞻性研究 围绕电池研发、
储能变流器、电
网调度与电站
运维、消防安全
等先进储能相
关研究方向,与
北京市相关高
校、科研院所等
进行合作研究。
行业
领先
削峰
填谷、
电网
调频、
新能
源配
储、峰
谷套
利等
8 电化学储能
系统构网型
关键技术联
合研究中心
19,930,000.
00
5,838,437.
87
5,838,437.8
7
前瞻性研究 1.研究构网型
技术原理和电
力系统需求,形
成一套构网型
系统的整体解
决方案;
2.通过仿真和
半实物仿真,验
证构网技术的
创新和应用。
行业
领先
新疆、
西藏
等新
能源
基地
大型
储能,
石油、
煤矿
等细
分行
业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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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8,805,60
0.00
99,116,04
8.15
134,119,934
.85
/ / / /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
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322
205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30.21
31.01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12,087.57
7,494.39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37.54
36.56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 14
硕士研究生 170
本科 104
专科 25
高中及以下 9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 127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146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48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1
60岁及以上 0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不断探索 储能技术的前沿领域,形成了从电芯建模到储能系统集成、从智能运维到大数据分析的完整技术 体系。同时,通过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的深度融合,公司推出了覆盖储能电站全生命周期管理 的大数据模型,相关技术的持续迭代和应用明显提升了储能系统的产品性能,使得公司产品能够 始终保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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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了从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到系统运维的一站式解决方案,通过全控制系统联动与智 能化调度,显著提升了储能系统的整体效能和智能化水平。公司自主研发的“海博云”大数据平 台融合了数字孪生、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技术,能够对储能电站全貌及各级设备进行建模和实 时监控,为用户提供直观、立体的视觉效果。基于人工智能的预警诊断技术,可为电站运维人员 提供精准的运维辅助,提升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公司针对不同应用场景推出了多样化的储能解决方案。例如,“充电站+储能”模式通过配置 公司最新一代的交直流一体化的户外柜产品,实现储能产品的功率灵活调节、峰谷套利和需求侧 响应等功能。公司的“充储一体机”模式具备增容增收、本质安全、新能源融合等优势,已成功 投入实际应用。

2、品牌和客户优势

公司已经在行业深耕13 余年,在独立及共享储能电站、光伏电站和风力发电站配储、工商业 应用等多个场景实现了储能产品的产业化和商业化,打造了众多标杆示范项目。

报告期内,凭借优质的产品、服务和领先的行业地位,根据标普全球(S&P Global)统计, 海博思创在2023 年全球电池储能系统集成商新增储能装机排名中位居前三,其中功率规模排名第 二,能量规模排名第三。同样来自该机构截至2024 年7 月的数据显示,在以累计装机和签约项目 规模总和统计的排名中,无论以功率或容量单位计算,海博思创均位列中国大陆市场第一。根据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简称“中电联”)统计,截至2024 年年底,国内已投运电站装机量排名中, 海博思创位居第一。在储能系统领域树立了优质的品牌形象,积累了深厚的品牌优势。

公司凭借丰富的产品体系、优质的产品性能和快速响应的客户服务能力,已经与全球众多企 业建立合作关系,发展和积累了大量客户资源。公司与华能、国电投、华润电力、大唐等大型能 源企业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优质客户资源不仅为公司带来了稳定的业务增长,还 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此外,公司还与施耐德电气、Fluence、宁德时代、亿纬锂能、 汇川技术、Tesseract 等国际知名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共同推动储能行业的发展。

3、产品和制造优势

经过长期研发积累及持续技术升级迭代,公司储能系统产品具备安全性高、可靠性强、使用 寿命长、智能化程度高等价值特性,能够有效满足储能领域复杂场景的应用需求。公司的高压级 联型储能系统并网效率超过92%,相比传统低压型储能系统,效率提升3 个百分点以上。公司的 百兆瓦级储能系统并网性能效率最高可达87.8%,相比传统集中式平均功率分配模式,效率提升 2.2 个百分点。此外,公司在SOC(荷电状态)估算精度上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平均误差小于3%, 比国标要求低5 个百分点。

公司的生产制造基地建立了智能化生产体系,具备多种细分应用领域的电池系统工艺设计、 产品制造能力。实现了从电芯自动上线、OCV 检测、全自动成组、激光焊接CCD 检查、模组自动 测试等全流程的自动化智能制造,可大幅节省人工,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公 司产品具有模块化设计和灵活配置的技术优势,通过产线智能化柔性配置,实现复杂电池系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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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生产,从而为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等各类场景打造“一站式”储能解决方案,具备高效、 便捷、丰富、可靠的产品交付能力。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 □适用√不适用

  •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技术和产品迭代的风险

电化学储能行业技术涉及多个技术领域和学科,随着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新技术和新产 品的更迭速度较快,公司只有通过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创新,才能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推出 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保持长期竞争力。公司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并围绕核心技 术及储能系统等主营产品进行研发投入。在储能行业竞争逐渐加剧背景下,公司需持续提升储能 产品性能,在竞争中取得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

2、人才引进与保持技术先进性的风险

目前储能行业发展迅速,企业间对研发人才的竞争十分激烈。如果公司不能制定出合适的人 才激励政策,或者人才梯度储备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需要,将面临核心人才流失的风险,同时也 可能陷入难以引进高端人才的境地,从而导致公司无法保持技术先进性。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根据公司同类可比公司的中标价格以及行业相关统计,电化学储能系统行业的产品价格出现 整体下降。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价格受到原材料价格、行业竞争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虽然报告期 内公司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的销售规模持续快速提升,产品竞争力强,但如果电化学储能系统产 品售价继续下降,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导致业绩增速 放缓或者业绩下滑。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目前已与主要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依托市场竞争优势,市场开拓取得明显成 效,客户类型逐渐丰富,优质客户逐渐增多,降低了对少数大客户的依赖,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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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下降,但若未来与主要电力、储能相关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订单需求减 少,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毛利率下滑风险

作为国内行业领先的电化学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提供商,公司的储能系统等核心产 品市场优势明显,但随着电化学储能行业快速发展,众多厂商纷纷切入储能系统领域,市场竞争 激烈。2024 年以来国内电化学储能系统价格仍然整体下行,影响公司的储能系统销售价格也同样 出现下降,进而导致公司2024 年新增订单的毛利率出现下滑。若未来国内储能系统市场价格仍持 续下行,公司的储能系统产品将面临毛利率继续下降的风险。公司通过持续加大海外储能系统业 务拓展,已获取多项海外业务订单和框架合同,公司目前的海外储能系统的销售毛利率相对较高,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收入的增加,将一定程度抵御公司整体平均毛利率的下滑风险。

2、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下半年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相对较高, 主要原因在于主营业务下游终端客户主要包括发电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其具有严格的预算流程 及计划采购制度,表现为储能系统行业整体装机规模下半年相对居多的特点。因此,公司储能系 统合同的执行与实施相对集中于下半年。公司客户根据项目整体进度组织公司进行设备安装调试, 相关项目在下半年完成调试验收的比例相对较高,公司下半年销售收入占全年比重相对较高,导 致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季节性波动可能对公司劳动力安排、销售收入和现金流量稳定 性产生一定的季节性负面影响。公司提醒投资者不宜以季度数据简单推算公司全年经营业绩。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1、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国家对于电化学储能的产业政策是助推我国电化学储能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 我国对发展新型储能颇为重视,相继出台了推动储能行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包括支持储能技术的 发展、开展储能项目示范、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以及建立和完善涉及储能的法律法规等,有力促 进了电化学储能产业的商业化、规模化发展。

随着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并网量越来越大,新能源发电的间歇性和波动性以及新能 源消纳等问题愈发突出。国内多地陆续出台了新型储能规划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大力发展新能源 配置储能的模式,以解决新能源发电所面临的问题。

鉴于我国储能产业的市场化仍处于早期探索阶段,尤其是大型储能系统的应用当前主要由国 家政策驱动,如果未来电化学储能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行业的稳定、快速 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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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化学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政策支持逐步明朗,基于对产业广阔前景的 预期,国内各大锂电池企业、PCS 企业、电气设备企业等纷纷布局储能产业,市场呈现差异化竞 争态势。储能产业链上游锂电池企业和PCS 企业等具有零部件成本的相对优势。其中,锂电池企 业基于对电芯技术的积累进入储能集成领域,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PCS 和电气设备厂商借助电 能变换与控制领域的专业技术和长期服务于发电侧、电网侧客户的渠道优势向储能集成行业开拓。 若公司主要供应商进一步加大国内储能市场的布局和投入,公司将面临和上游供应商共同争夺市 场份额的竞争态势,导致行业内的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下游电网企业、大型传统和新能源 发电企业等终端客户具有市场和规模优势。若未来公司下游主要客户加大电化学储能系统的研发 投入和业务布局,公司主要客户将可能通过自产的形式满足其对储能系统的需求,从而减少对外 采购量,可能将因此减少公司的销售份额。

因此,随着市场参与者的逐渐增多,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储能系统市场价格下行,公司营业收入 增速可能就此出现下降。如果未来公司不能保持技术领先优势、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开拓能 力和客户服务水平,亦或市场持续保持激烈竞争的态势,则公司可能难以维持竞争优势,进而出 现业绩下滑的情形。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周期波动、 国家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26,970.4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44%;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783.8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808.0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87%;基本每股收益4.86 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11.98%;稀释每股收益4.75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8%。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8,269,704,348.65 6,981,909,823.14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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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 6,743,605,506.38 5,644,777,250.29 19.47
销售费用 280,329,263.81 160,820,473.22 74.31
管理费用 194,082,537.65 166,681,054.09 16.44
财务费用 9,349,367.85 -5,870,252.31 不适用
研发费用 250,167,716.29 178,566,222.10 40.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9,984,819.39 109,720,331.50 711.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098,380.69 -144,251,543.95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438,977.43 267,221,174.61 47.23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及加大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导 致的营销及服务人员薪酬及相关的市场营销费投入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订单持续增加,公司使用银行贷款支付货款 导致的贷款利息支出增加;以及公司根据销售订单的需求开具银行保函导致的手续费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研 发人员薪酬及与外部机构合作产生的服务费、委托开发费等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订单增加带来的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同时,本报告期内采取较多的银行票据支付货款,导致报告期内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和处置子公 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减少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 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82.70 亿元,同比增加18.44%;营业成本为67.44 亿元,同比增加 19.47%。作为行业领先的电化学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提供商,公司的储能系统等核心产 品具备较好的市场竞争优势。凭借丰富的产品体系、优质的产品性能和及时的客户服务能力,已 经与全球众多大型企业建立起合作关系,发展和积累了大量客户资源,这些优质客户资源为公司 带来了稳定的业务增长。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
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
年增减(%)
储能行业 819,283.54 669,973.05 18.22 18.27 20.01 减少1.19 个
百分点
其他行业 5,831.14 2,519.99 56.78 19.25 -53.55 增加67.72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
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
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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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储能产品 819,283.54 669,973.05 18.22 18.27 20.01 减少1.19 个
百分点
其他产品 5,831.14 2,519.99 56.78 19.25 -53.55 增加67.72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
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
年增减(%)
境内 771,243.28 641,321.06 16.85 10.56 13.78 减少2.35 个
百分点
境外 53,871.40 31,171.98 42.1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
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
年增减(%)
直销 825,114.68 672,493.04 18.50 18.28 19.31 减少0.70 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其他行业、其他产品主要是新能源车辆租赁和提供技术服务业务,营业成本较上年减少 53.55%,毛利率增加67.72 个百分点,主要系新能源车租赁业务成本大幅降低所致,车辆租赁业 务主要成本为车辆折旧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租赁的新能源车辆已陆续达满折旧计提年限,不 再继续计提折旧费。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生产量比上
年增减(%)
销售量比上
年增减(%)
库存量比上
年增减(%)
储能产品
MWh 11,411 11,815 3,524 35.40 90.19 11.22

产销量情况说明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及储能销售订单增加,公司储能产品的生产量和销售量相较上年均 有较大幅度增长。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成本构成项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成
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
上年同期占
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
较上年同
期变动比
例(%)
情况
说明
储能行业 直接材料 642,209.29 95.86 539,988.29 96.73 18.93
储能行业 直接人工 3,560.10 0.53 1,238.33 0.22 187.49
储能行业 直接费用 9,712.95 1.45 7,455.47 1.34 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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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行业 运费 14,490.71 2.16 9,565.69 1.71 51.49
储能行业 小计 669,973.05 100.00 558,247.78 100.00 20.01
其他行业 直接费用 2,519.99 100.00 5,424.62 100.00 -53.55
其他行业 小计 2,519.99 100.00 5,424.62 100.00 -53.55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成本构成项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成
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
上年同期占
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
较上年同
期变动比
例(%)
情况
说明
储能产品 直接材料 642,209.29 95.86 539,988.29 96.73 18.93
储能产品 直接人工 3,560.10 0.53 1,238.33 0.22 187.49
储能产品 直接费用 9,712.95 1.45 7,455.47 1.34 30.28
储能产品 运费 14,490.71 2.16 9,565.69 1.71 51.49
储能产品 小计 669,973.05 100.00 558,247.78 100.00 20.01
其他产品 直接费用 2,519.99 100.00 5,424.62 100.00 -53.55
其他产品 小计 2,519.99 100.00 5,424.62 100.00 -53.55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储能行业、储能产品成本中,直接人工较上年同期增长187.49%,直接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30.28%,运费较上年同期增长51.4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储能产品销量增加较快所致。其他行 业及其他产品主要为新能源车辆租赁和提供技术服务业务,成本中,直接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53.55%,主要系新能源车租赁业务成本大幅降低所致,车辆租赁业务主要成本为车辆折旧费,报 告期内,公司对外租赁的新能源车辆已陆续达满折旧计提年限,不再继续计提折旧费。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32,192.3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0.1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 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
联关系
1 客户一 78,013.98 9.43
2 客户二 70,613.04 8.54
3 客户三 65,893.38 7.97
4 客户四 60,801.62 7.35
5 客户五 56,870.28 6.88
合计 / 332,192.30 4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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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 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 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79,618.8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6.6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 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
联关系
1 供应商一 166,704.16 29.28
2 供应商二 130,471.35 22.91
3 供应商三 47,887.52 8.41
4 供应商四 20,580.84 3.61
5 供应商五 13,974.98 2.45
合计 / 379,618.85 66.66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 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 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请参考本节“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 析表”部分。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现金流变动的主要原因请参考本节“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 分析表”部分。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期期
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应收账款 3,592,322,971.07 32.74 1,396,781,997.15 15.13 157.19 收入增长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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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109,279,749.19 1.00 1,290,581.40 0.01 8,367.48 期末持有
的银行承
兑汇票增
加所致
预付款项 58,945,212.18 0.54 27,440,132.57 0.30 114.81 预付部分
供应商款
项增加所
存货 1,421,241,743.37 12.95 2,442,313,778.38 26.45 -41.81 公司持续
优化生产
计划及交
付管理,加
速存货周
转所致
合同资产 1,079,774,391.73 9.84 755,668,762.29 8.18 42.89 应收项目
质保金增
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210,989,314.89 1.92 157,724,393.29 1.71 33.77 主要系待
抵扣/待认
证进项税
额增加所
长期应收款 15,136,593.00 0.14 40,330,866.06 0.44 -62.47 长期应收
款坏账准
备计提增
加所致
固定资产 304,944,514.10 2.78 154,718,142.60 1.68 97.10 主要系购
买机器设
备所致
在建工程 50,882,596.40 0.46 38,810,307.55 0.42 31.11 主要系新
建产线未
达验收条
件所致
使用权资产 132,258,706.80 1.21 81,776,568.34 0.89 61.73 租赁资产
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 70,846,140.35 0.65 36,434,077.69 0.39 94.45 主要系报
告期内购
置土地所
长期待摊费用 50,408,110.57 0.46 26,256,731.48 0.28 91.98 主要系厂
房装修费
用增加所
其他非流动资
39,048,064.22 0.36 27,007,476.17 0.29 44.58 主要系预
付长期资
产增加所
短期借款 982,778,281.92 8.96 534,120,017.42 5.78 84.00 取得银行
短期贷款
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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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负
6,504,314.83 0.06 0.00 0.00 - 远期锁汇
尚未结汇
所致
应付票据 3,261,618,395.82 29.73 2,163,331,224.48 23.43 50.77 采购量增
加,票据付
款增加所
预收款项 3,546,264.44 0.03 2,086,417.65 0.02 69.97 主要系预
收客户租
金增加所
合同负债 544,796,396.41 4.97 786,707,884.01 8.52 -30.75 预收客户
货款减少
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77,691,873.94 0.71 56,084,422.69 0.61 38.53 公司规模
扩大,人员
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72,715,670.98 0.66 160,792,768.68 1.74 -54.78 期末应交
增值税和
应交所得
税减少所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33,755,132.92 0.31 22,175,461.64 0.24 52.22 未来一年
内到期的
租赁负债
增加
租赁负债 104,187,573.58 0.95 60,643,389.24 0.66 71.80 租赁资产
增加所致
递延收益 8,150,000.02 0.07 14,122,066.38 0.15 -42.29 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
补助减少
所致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69,969,559.06(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64%。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560,867,440.99 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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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应收款项融资 411,365.32 票据质押
合计 561,278,806.31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

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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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 上年同期投资额 变动幅度
54,507.37 38,081.25 43.13%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本期计提的
减值
本期购买金
本期出售/赎
回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数
应收款项融资 1,290,581.40 107,989,167.79 109,279,749.19
合计 1,290,581.40 107,989,167.79 109,279,749.19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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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要产品或服务
北京海博思创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50,000.00 主要从事储能系统产品的生产、制造及销售
海博思创(珠海)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5,000.00 主要从事储能系统产品的生产、制造及销售
海博思创(酒泉)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5,000.00 主要从事储能系统产品的生产、制造及销售
山西海博夏初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1.00% 3,000.00 主要从事储能系统产品的生产、制造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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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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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装机规模持续攀升

近年来,在政策大力推动与市场需求牵引下,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实现高速增长。根据中关村 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的预测,2025 年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在理想场景下将达到131.3GW,保守场 景下预计为116.3GW。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的不断扩大,储能作为解决新能源间歇性和波动性问 题的关键技术,其重要性愈发凸显。

2、多元化发展与技术突破并行

2024 年,新型储能技术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锂离子电池、钠电池、液流电池、飞轮储 能、固态电池等储能技术都在加速研发与产业化。目前,我国新型储能技术路线仍以锂离子电池 储能为主,占比超过95%,而钠电池储能则在低温和倍率性能展现出潜在优势,氢储能则在长时 储能领域具有独特优势,固态电池等前沿储能技术也在商业化进程中逐步取得突破。

3、应用场景日益丰富

新型储能深度融入电力系统源、网、荷各环节,应用场景多元化发展。在电源侧,新型储能 助力新能源电站提升并网友好性,增强发电稳定性;在电网侧,提供调峰、调频、备用等多种辅 助服务,有效提升电网运行可靠性与供电保障能力;在用户侧,储能系统可用于更加丰富的应用 场景,渗透于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新能源充电站、一般工商业、高耗能行业、油田、 通信基站、数据中心、应急保电等不同领域。

4、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完善

近年来,随着国家“双碳”目标的提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已成为重中之 重。在此背景下,新型储能作为新型电力系统和能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推动能源低碳 转型的关键支撑技术,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之一。新型储能步入发展的快车道,从中央 到地方,各项支持政策和相关文件陆续出台。2022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十 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将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等储能作为技术攻关 方向;202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的颁布,标志着新型储能等相关行业的政策机制日渐 完善。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持续围绕储能电池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和应用,对储能产业上下游领域进行持续探索 与长期规划,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共建合作创新的生态,助力储能产业全面发展。 公司将持续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在储能系统全链条中的应用,从研发、生产、测试、交付、运维等 各个环节,提升储能的数智化水平,在新一代储能前沿技术领域保持全面领先地位,推动产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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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迭代,为全球储能市场及客户提供全面解决方案,为电力系统提供可靠支撑,为行业持续创造 价值。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5 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公司将聚焦于技术创新、应用场景拓展和全球市场布局, 进一步巩固在储能领域的领先地位,并为全球能源转型贡献力量。

具体规划如下:

1、坚持技术与产品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公司以电化学储能系统的发展方向为指导,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围绕现有产品及技术成果, 在新产品研发、产品结构设计、工艺优化等方面进行深度研发及技术攻关,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 的技术基础。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中心,公司将持续推进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紧密结合新技术 和新工艺,完善研发资源管理,开发安全性更高、效率更高、经济性更高和寿命更长的先进储能 产品。公司已构建覆盖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云平台等核心技术的全链 条能力,实现储能系统软硬件深度融合。2025 年,公司计划进一步推进AI、大数据、数字孪生等 技术在储能领域的应用,推动储能系统的全生命周期数智化赋能,提升储能电站的安全运维能力, 提升客户资产的价值。

2、产品规划与应用场景拓展

公司将继续优化储能系统产品及解决方案,探索更多具有商业价值的储能应用场景,并布局 储能资产的运营。依托公司在储能行业的海量数据和技术领先优势,打造人工智能大数据服务平 台,从储能产品的研发、测试验证和中试/示范到批量化应用全产业链视角深度储能,为实现高安 全、高效率、高可靠、长寿命、智能化的储能产品提供支撑。

3、立足国内,布局全球

公司紧抓国家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机遇,在国内市场继续深耕保持行业领先的同时,大力 开拓海外市场,成为中国新能源出海企业中一支新的力量。

在国内市场,公司仍将重点拓展以“五大六小”发电集团客户为主的储能系统业务,保障业 绩的稳定增长,同时兼顾优质的地方能源集团及地方政府的投资平台、社会资本客户投资的储能 项目,以拓展增量业务和增加市场份额。

在海外市场,公司将继续深化全球市场布局,加快储能系统海外产品的系列认证,不断扩大 和持续完善海外销售网络和销售服务中心布局。为此,公司制订了清晰的业务拓展策略,通过推 动与区域重点客户的深度合作,发挥公司的合作/商业策略灵活性、全链条合作生态建设策略,公 司在已与Fluence、法国NW、施耐德电气、澳大利亚Tesseract 等国际企业达成合作的基础上, 进一步构建起覆盖欧美、澳洲、中东、亚太的销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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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的基础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 层之间已建立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独立董事职务履行能够有效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公 正性和合理性,公司治理架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规范运作。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对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会议基本制度、召开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运作,不 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董事 会的运行进行了规范,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公司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中包括会计专业人士。董 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1 名。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 运作,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运行良好,对公司定期报 告、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作出有效决议。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监事会的运行进行了规范。《公司章程》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监事和监事会的各方面情况作出了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 包括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报告期内,公 司历次监事会会议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不存在违 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公司监事会运行良好,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工作的监督、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等重大事宜实施了有效地监督。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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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公司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9 名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为 3 名,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依据《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参与公司决策,发挥了 在财务、行业等方面的专业特长,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促使公司治理结构有了较大改善。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从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公司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并在公司上市后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 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报告期内,公司 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筹备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 议,并积极配合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在改善公司 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ESG 委员会。 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中担任召集人的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按照相关规则 召开会议,运作良好。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 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 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
2024-04-12 /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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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决议及授权期限延期
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4 年
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
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豁免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
议案》。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2024-06-28 / / 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回报
规划专项论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在审期间不进
行现金分红的议案》、《关
于豁免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通过。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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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
任期终止日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年度内股份
增减变动量
增减变动
原因
报告期内
从公司获
得的税前
报酬总额
(万元)
是否在公
司关联方
获取报酬
张剑辉 董事长、总
经理
47 2020-06-28 2026-06-25 36,678,185 36,678,185 0 / 285.37
钱昊 董事、副总
经理、核心
技术人员
44 2020-06-28 2026-06-25 5,161,597 5,161,597 0 / 258.57
舒鹏 董事、副总
经理
39 2020-06-28 2026-06-25 3,350,000 3,350,000 0 / 298.00
孙敬伟 董事 56 2020-06-28 2026-06-25 35,684 35,684 0 / /
杨世茁 董事 56 2020-06-28 2026-06-25 377,597 377,597 0 / /
周志峰 董事 48 2020-06-28 2026-06-25 0 0 0 / /
夏清 独立董事 68 2020-06-28 2026-06-25 0 0 0 / 10
任晓常 独立董事 69 2023-06-26 2026-06-25 0 0 0 / 10
沈剑飞 独立董事 60 2023-06-26 2026-06-25 0 0 0 / 10
张猛 监事会主
席、职工代
表监事
(离任)
40 2023-06-26 2025-04-11 158,000 158,000 0 / 83.81
赵青 监事( 离
任)
42 2020-06-28 2025-04-11 107,000 107,000 0 / 114.70
李时春 监事( 离 37 2020-06-28 2025-04-11 47,000 47,000 0 / 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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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周进 监事会主
席、职工代
表监事
42 2025-04-11 2026-06-25 0 0 0 / /
赵玺 监事 35 2025-04-11 2026-06-25 0 0 0 / /
杨来 监事 41 2025-04-11 2026-06-25 0 0 0 / /
徐锐 副总经理 47 2020-06-28 2026-06-25 2,000,000 2,000,000 0 / 258.57
杨洸 副总经理、
核心技术
人员
51 2020-06-28 2026-06-25 983,000 983,000 0 / 218.17
高书清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
责人
49 2020-06-28 2026-06-25 1,649,500 1,649,500 0 / 295.00
吕喆 核心技术
人员
38 2016-06-20 不适用 0 0 0 / 120.24
王垒 核心技术
人员
40 2017-07-03 不适用 0 0 0 / 105.63
郭富强 核心技术
人员
42 2015-10-08 不适用 0 0 0 / 100.11
合计 / / / / / 50,547,563 50,547,563 0 / 2,227.48 /
  • 注:(1)以上统计持股数为个人直接持股数;

  • (2)张剑辉、钱昊、舒鹏、张猛、李时春、赵青、高书清、徐锐及杨洸均通过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嘉兴海博间接持有股份;

  • (3)孙敬伟为腾业创投的股东,通过公司的股东腾业创新间接持股;

  • (4)杨世茁为清大紫荆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清控汇鑫(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清控华创(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通过公司的股东清控 华科间接持股。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张剑辉 1978 年5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005 年5 月至2010
年11 月,历任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资深电路设计工程师、资深电路设计经理;2010 年11 月至2012 年2 月,任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智能电网集团首席技术官;2011年11月以创始人的身份创业并设立海博有限;2011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海博有限董事长、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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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钱昊 1981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电气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009 年9 月至2011 年8 月,任美国国家半导体
公司高级电路工程师;2011 年9 月至2012 年7 月,任美国德州仪器公司高级系统工程师;2012 年8 月以联合创始人身份加入海博有限
共同创业;2012年8月至2020年5月,任海博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舒鹏 198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美国斯坦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2009 年6 月至2010 年4 月,任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应用工程师;
2011 年11 月以联合创始人身份加入海博有限共同创业;2011 年11 月至2020 年5 月,任海博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0 年6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孙敬伟 1969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计算机组织与系统结构专业。1994 年7 月至1995 年1 月,任中国科学院计
算技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95 年2 月至1998 年3 月,任北京创通多媒体电脑有限公司产品经理;1998 年4 月至2001 年9 月,任美国
电子艺界北京办事处产品市场总监;2001 年10 月至2006 年10 月,任北京中新创荣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6 年11 月至
2011 年2 月,任北京天宇飞鹰微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1 年3 月至2012 年2 月,任北京梦矩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董事;2012 年3 月至2013 年8 月,任启迪天使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 年9 月至今,任腾业创投执行董事、总经
理;2012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海博有限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杨世茁 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清华大学锻压工艺及设备专业。1993 年9 月至1996 年5 月,任黑河合作区建开公司副总经理;1996 年6 月至
1998 年7 月,任北京利达防火设备公司天津办主任;1998 年11 月至2002 年5 月,任同方控制工程公司项目经理;2002 年11 月至2007
年10 月,任清华大学职业经理训练中心副主任;2007 年11 月至2018 年3 月,任清华紫荆管理培训中心主任;2019 年8 月至2020 年5
月,任海博有限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周志峰 197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0 年11 月至2009 年5 月,任中国惠普有限公司产品市场总监;2011
年8 月至2014 年3 月,任凯鹏(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4 年5 月至今,任苏州启元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合伙人;2019年8月至2020年5月,任海博有限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夏清 1957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曾任清华大学电机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国
家能源互联网产业及技术创新联盟电力碳中和专业委员主任。中国电力交易联盟首席专家、中国南方电网专家、中国大唐发电集团专家、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专家、三峡集团首席科学家、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市场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改30 人论坛副主任委员、中国能
源研究会储能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要研究领域:电力碳中和、新型电力系统、电力市场、能源互联网、综合能源系统等。2022 年9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晓常 1956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湖南大学汽车专业。1982 年2 月至2007 年10 月,历任重庆汽车研究所工程师、副所长、代所长/所长;
2007年11月至2016年12月,历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沈剑飞 1965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人民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1990 年12 月至1992 年8 月,任冠亚商业集团中国商务部财务总监;1992
年9 月至1996 年12 月,任中国大通公司财务主管;1997 年2 月至2001 年11 月,任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2001 年12 月
至2004 年8 月,任华北电力大学产业集团总经理;2004 年9 月至2012 年7 月,任华北电力大学培训学院院长;2012 年8 月至2020 年3
月,任华北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2020年4月至今,任华北电力大学中国能源财经研究中心主任,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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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猛 1985 年出生,本科学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行政管理专业。2003 年7 月至2009 年1 月,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库房主
管;2009 年1 月至2014 年3 月,任中电普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14 年4 月至2020 年5 月,历任海博有限生产经理,生产制造中
心总监;2020 年6 月至2022 年4 月,历任公司生产制造中心总监、生产调度中心副总经理;2022 年5 月至今,历任公司生产调度中心
副总经理、环境与安全部总经理兼基建工程部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李时春 1988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美国金门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15 年6 月至2020 年5 月,任海博有限职员;2020 年6 月至今,任
公司职员、监事。
赵青 1984 年出生,本科学历,北京工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005 年5 月至2008 年5 月,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料规划员;
2008 年6 月至2015 年8 月,任北京利德华福科技有限公司物流部主管;2015 年9 月至2020 年5 月,历任海博有限采购经理、供应链管
理部总监;2020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总监、副总裁、监事。
周进 1983 年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山东大学法律专业。2015 年7 至2023 年5 月期间任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 年6 月至今历任北
京海博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总经理。
赵玺 1990 年10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12 年7 月至2022 年4 月,历任新华联集团办公室副经理、经
理、副主任等职务,2022 年4 月至2023 年7 月,任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办综合部总监,2024 年1 月至今,任公司总裁
办行政总监。
杨来 1984 年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专业。2008 年6 月至2017 年8 月,历任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研究部主任、
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等职,2021 年12 月至2024 年1 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博士后,2023 年9 月至今,任公司政府事
务高级经理。
徐锐 1978 年10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工商管理学专业。2011 年11 月加入海博有限;2011 年11 月至2020
年5月,任海博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洸 1974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007 年7 月至2008 年12 月,任
CadenceDesignSystems,Inc.工程师;2009 年1 月至2011 年12 月,任NationalInstrumentsCorp.资深工程师;2012 年1 月至2015 年
11月,任CloudPhysics,Inc.软件工程师;2015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海博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高书清 197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8 年7 月至2018 年8 月,历任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助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2018 年9 月至2019 年5 月,任北京农信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任海博有限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吕喆 198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化学专业。2012 年12 月至2016 年5 月,任乐金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主管;2016 年6 月
至2020年5月,历任海博有限实验测试中心总监、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2020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裁。
王垒 1985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理工大学环境工程专业。2017 年7 月至2020 年5 月,历任海博有限实验测试中心产品验证工程师、
部门主管、部门经理;2020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实验测试中心总监、实验测试中心总经理。
郭富强 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技术领域工程专业。2006年2 月至2007年9 月任创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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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硬件工程师;2007 年10 月至2015 年9 月,任北京广利核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2015 年10 月至2020 年5 月,历任海博有限硬 件开发部经理、系统设计部经理、研发中心产品总监兼BMS 系统部门经理;2020 年6 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中心产品总监兼BMS 系统部 门经理、研发中心副总经理。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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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
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张剑辉 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5-12-01 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任职
情况的说明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
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张剑辉 新源智储能源发展(北
京)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21-07-01 不适用
北京智中储能科技有限
公司
董事 2017-06-01 不适用
东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董事 2018-08-01 不适用
舒鹏 东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董事 2018-08-01 不适用
钱昊 东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董事 2018-08-01 不适用
北京晶澳海博储能科技
有限公司
董事 2022-04-01 不适用
孙敬伟 北京腾业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管理合伙人兼董
事总经理
2013-09-01 不适用
上海图聚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 2015-12-01 不适用
深圳市真迈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监事 2017-07-01 不适用
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5-12-01 不适用
北京中电博亚科技有限
公司
董事 2015-09-01 不适用
北京飞思迈尔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监事 2015-11-01 不适用
金仕生物科技(常熟)有
限公司
董事 2016-03-01 不适用
北京和欣康得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6-07-01 不适用
依据数据(湖南)科技有
限公司
董事 2016-04-01 不适用
北京科途医学科技有限
公司
董事 2016-11-01 不适用
北京国电高科科技有限 董事 2017-12-01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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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
北京广为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
董事 2018-03-01 不适用
江苏金合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董事 2020-04-01 不适用
远传融创(杭州)科技有
限公司
董事 2019-08-01 不适用
中精普康(北京)医药科
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20-04-01 不适用
广州派真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
监事 2021-05-01 不适用
北京启迪汇德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董事 2014-10-01 不适用
北京银杏启沃医疗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7-01-01 不适用
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董事 2014-03-01 不适用
北京腾业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
监事 2017-01-01 不适用
中山恒动生物制药有限
公司
董事 2022-07-01 不适用
北京微焓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8-07-01 不适用
赛桥方舟(深圳)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
监事 2021-06-01 不适用
纳博特南京科技有限公
董事 2023-10-01 不适用
苏州爱乔医疗科技有限
公司
董事 2022-08-01 不适用
腾业投资(北京)有限公
经理 2015-09-01 不适用
杨世茁 首清奥旅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董事 2020-01-01 不适用
清控汇鑫(北京)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1-03-01 不适用
中清万信(北京)医院管
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1-02-01 不适用
清大紫荆(北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0-09-01 不适用
讷河市医疗医药管理有
限公司
董事 2021-05-01 不适用
韩城花椒贸易服务有限
公司
董事 2019-09-01 不适用
清大国奥(北京)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20-04-01 不适用
清控华创(天津)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9-12-01 不适用
北京优清教育投资有限
公司
经理兼执行董事 2016-01-01 不适用
北京紫荆恒业管理咨询 经理兼执行董事 2011-09-01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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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有限公司
泛升云微电子(苏州)有
限公司
总经理、董事 2023-11-01 不适用
泛升云微电子(北京)有
限公司
董事 2024-10-01 不适用
周志峰 云英谷科技股份有限公
董事 2019-09-01 不适用
上海优必杰教育科技有
限公司
董事 2019-10-01 不适用
北京瑞天欣实数据科技
有限公司
董事 2018-11-01 不适用
梅卡曼德(北京)机器人
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9-03-01 不适用
杭州锘崴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
董事 2020-02-01 不适用
上海壁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董事 2019-11-01 不适用
ABCFintechInc. 董事 2017-08-01 不适用
爱芯元智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
董事 2020-04-01 不适用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2015-11-01 不适用
上海湃道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
董事 2021-02-01 不适用
北京后摩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
董事 2021-07-01 不适用
安徽深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董事 2022-06-01 不适用
天津极豪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22-07-01 不适用
上海无问芯穹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董事 2023-11-01 不适用
芜湖迈驰智行科技有限
公司
董事 2024-05-01 不适用
迈驰智行(重庆)有限公
董事 2024-12-01 不适用
HitaEdAiInc. 董事 2021-06-01 不适用
HitaEdAiLimited 董事 2021-06-01 不适用
RoxMotorInc. 董事 2021-09-01 不适用
AtomSemiconductorLtd. 董事 2021-11-01 不适用
Frontis 董事 2021-12-01 不适用
Futuriselnc. 董事 2023-06-01 不适用
AiEduGroupKYLimited 董事 2024-06-01 不适用
沈剑飞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
理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
2020-04-01 不适用
北京中科科仪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2021-01-01 不适用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董事 2022-01-01 不适用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04-01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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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2023-12-01 不适用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07-01 不适用
夏清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2020-06-01 不适用
任晓常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01-01 不适用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7-07-01 不适用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06-01 不适用
李时春 众城海博(北京)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2022-09-01 不适用
杨洸 能链海博(北京)储能科
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23-02-01 不适用
高书清 东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监事会主席 2019-07-01 不适用
众城海博(北京)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22-09-01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
情况的说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由董事会决定。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
事项时是否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
建议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行业薪酬水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酬确定依据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除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及外部监事)的薪酬由年度总
薪酬和年度奖金等构成。其中年度总薪酬以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
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为基础,年度奖金根据公司奖金方案确定。公
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
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
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
合计
1,901.50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
获得的报酬合计
325.98

注:上表列示的“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未考虑兼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核心技术人员报酬,其报酬在“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 合计”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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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
2024-03-21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
2024-03-29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决议
及授权期限延期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豁免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议
案》;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
2024-05-02 1.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海博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
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设立ESG委员会暨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
2024-06-24 1.审议《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专项论证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
3.审议《关于豁免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议
案》;
4.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
2024-09-04 1.审议《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审计报告><内部控制的鉴证
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报告并同意对外报出的
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
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
2024-12-10 1.审议《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豁免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
2024-12-31 1.审议《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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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 )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 董事 参加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是否
独立
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亲自出
席次数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张剑辉 7 7 0 0 0 2
钱昊 7 7 0 0 0 2
舒鹏 7 7 0 0 0 2
孙敬伟 7 7 6 0 0 2
杨世茁 7 7 6 0 0 2
周志峰 7 7 6 0 0 2
夏清 7 7 6 0 0 2
任晓常 7 7 6 0 0 2
沈剑飞 7 7 6 0 0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7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7

()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沈剑飞,任晓常,张剑辉
提名委员会 夏清,任晓常,舒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任晓常,沈剑飞,钱昊
战略委员会 张剑辉,钱昊,夏清
ESG委员会 张剑辉,舒鹏,沈剑飞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
责情况
2024-03-21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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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
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
案。
2024-09-04 审议《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报
告并同意对外报出的议案》、《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
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三)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 ) 员工情况

()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276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79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1,066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人数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201
销售人员 271
技术人员 322
财务人员 22
行政人员 41
其他 209
合计 1,066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 19
硕士 303
本科 396
其他 348
合计 1,066

() 薪酬政策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科学的薪酬管理和激励机制,通过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吸引优秀人

才、留住骨干人才,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成长和协同发展。公司实行职级宽带薪酬,并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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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序列、不同职级的员工,制定并实施个性化的激励机制。同时综合考虑国内外行业薪酬水平和战 略发展需要,不断完善薪酬分配制度。

()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将人才培养作为战略发展核心之一,致力于为员工提供全方位的职业成长支持和发 展机会。公司建立了系统化的人才培养体系,涵盖了从专业技能提升到领导力发展的各个层面, 为员工提供了丰富的学习平台和资源。培训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拓展、行业前沿动态、职业素养提 升等多个领域,帮助员工在不同的职业发展阶段获得必要的技能和知识储备。

对于新入职员工和应届毕业生,公司启动新人融入计划,通过线上平台为员工提供专业的培 训课程,帮助其迅速融入公司文化并提升工作能力。针对应届生员工,公司特别推出为期一年的 专项培训,旨在帮助他们顺利适应职场环境。

对于中高层管理人员,公司定期举办管理能力提升培训课程,帮助管理团队不断提升领导力 与决策能力,推动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同时结合内部轮岗、导师制、专项培训等多元化培养机制,帮助员工提升专业技能与综合素 质,为员工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鼓励持续学习,设立内部学习平台与外部培训资源, 支持员工参与行业交流与认证考试,确保人才队伍与公司战略发展同步成长,最终实现员工与企 业的共赢。

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公司致力于为每一位员工提供广阔的职业成长空间, 助力员工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 )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了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 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于2023 年3 月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 年 4 月12 日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 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利润分配的方式,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 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相关内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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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向登记在册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1 元(含税)。公司2025 年1 月2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上市后总 股本为177,730,148 股,以此基准测算,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分配现金红利195,503,162.80 元(含 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8%。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现金分红 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
√是□否

()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11
每10 股转增数(股) 0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195,503,162.80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647,838,100.80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30.18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0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195,503,162.80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30.1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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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激励方
标的股票
数量
标的股票数量
占比(%)
激励对象人
激励对象人数
占比(%)
授予标的股
票价格
北京海博
思创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
股票期
6,101,676 4.58 104 9.76 11.46
  • 注:(1)标的股票数量占比为标的股票占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2)激励对象人数占比为激励对象人数占本报告期末公司人数的比例。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
完成情况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期考核指标达成
57,935,902.81
合计
/
57,935,902.81
计划名称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
完成情况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期考核指标达成 57,935,902.81
合计 / 57,935,902.81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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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姓名 职务 年初持有
股票期权
数量
报告期
新授予
股票期
权数量
报告期
内可行
权股份
报告期
股票期
权行权
股份
股票期
权行权
价格(元
)
期末持有
股票期权
数量
报告期
末市价
(元)
杨洸 副总
经理
517,000 0 0 0 11.46 517,000 /
高书
副总
经理,
董事
会秘
350,000 0 0 0 11.46 350,000 /
吕喆 总经
理助
200,000 0 0 0 11.46 200,000 /
王垒 实验
测试
中心
总监
105,000 0 0 0 11.46 105,000 /
郭富
研发
中心
产品
总监
107,000 0 0 0 11.46 107,000 /
合计 / 1,279,000 0 0 0 / 1,279,000 /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适用√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当年度公司高级管

  • 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公司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情 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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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 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对内控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经营行 为,加强内部管理,子公司适用公司的全套内控制度。此外,公司管理层确定整体战略目标,对 子公司进行严格的内部管理以及风险控制,子公司向公司报告经营情况,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状 况良好。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 ESG 情况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ESG 相关工作,为提升公司治理、促进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并 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公司构建自上而下、层次清晰、结构完善的ESG 与可持续发展治理结构。 董事会处于顶层决策位置,下设ESG 委员会,负责统筹企业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相关 工作。ESG 委员会领导ESG 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执行ESG 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 组织培训、开展调研等,工作小组由多部门配合,各层级相互协作、齐心协力,着力打造高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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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全面参与的ESG 治理长效机制。

环境保护方面,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已经融入公司战略内核,开展了一系列规划和落地行动。 目前已构建了覆盖战略规划、组织转型及数据治理的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海博思创的碳管理体 系已分别针对公司组织层面和储能产品层面完成了排放盘查、核算,并针对重点产品展开碳足迹 认证工作。

社会责任方面,公司作为新型储能行业的领军企业,坚持科技创新,深度融入能源结构转型 浪潮,通过技术突破与商业模式创新,促进构建绿色低碳产业生态,为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 电力系统提供技术支撑,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和能源强国战略贡献新动能。公司治理方面,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ESG 管理运作水平,更好地适应战略发展需要,持续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公司特设董事会ESG 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ESG 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ESG 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三、环境信息情况

三、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36.4

( )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不适用

()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 √适用□不适用

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业废水,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统一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 理厂。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放单位,未被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碳排放单位名单。公司搭建 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体系,分模块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报告期公司温室气体范 畴一、二合计排放9,384.92 吨二氧化碳当量。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类别 单位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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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73.73
国网电 千瓦时 11,059,259.37
光伏电 千瓦时 1,469,288.23
柴油 8,129.75
汽油 15,188.05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纸箱、木托盘、生活垃圾等,危废品的移交由具备专业处 理资质的公司处理。公司未出现废水、废气和废弃物排放不合规事件。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为积极响应国家环保工作要求,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各运营点实 际状况,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程序》等环保管理制度,完善 环境管理体系,明确各层级环境管理职责与权限,指导各运营点开展工作,进而提升环境管理水 平和绩效。在生产运营中,公司强化对污染物、能源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日常管控,确保环境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三体系达标运行。公司未发生重大环 境污染事故,未因环境违规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 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788.42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
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光伏电使用、能源管理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减碳数据:2024 年,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畴一、二)为9,384.92 吨二氧化碳当 量。光伏电使用量为1,469,288.23 千瓦时,相当于减少788.42 吨二氧化碳排放。

(2) 能源管理:公司全面实施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方案,优化生产技术、规范工艺流程、 加强设备管理、施行智能制造,充分利用资源和能源,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同时,每个生产基地 按日、周、月为单位统计电力使用情况,实时监控能源利用率,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能耗。

  • (3) 打造“绿色供应链”: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方位布局绿色产业生态。

公司依据ISO14064 标准完成组织碳足迹核算,清晰掌握运营活动中的碳排放情况,为制定精 准的减排策略提供依据。

公司依据ISO14067 标准完成产品碳足迹核查,明确产品“从摇篮到坟墓”全生命周期的碳排 放量,助力优化产品设计与生产流程,降低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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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绿色领域成果丰硕,获评工信部“北京市绿色工厂”,产品通过国内权威第三方认证 机构颁发“绿色设计产品评价”,供应链通过国内权威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绿色供应链管理评 价”,并成功通过国际权威第三方认证机构“PAS2060 碳中和认证”,标志着公司在温室气体排 放管理、碳中和实践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 确保达标排放: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和规程进行产品生产工艺,确保科学、合理、环保、 节能。经环保部门监测,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从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

(5) 推广低碳交通:公司配备的叉车均为电动型,避免了燃油车带来的废气排放。此外,积 极鼓励员工使用电动车出行,倡导低碳交通、绿色通行。

(6) 倡导低碳生活工作方式:行政部门制定了空调、电灯、电脑、打印纸等使用管理规定, 明确使用和关闭条件,规范使用登记。在食堂组织“光盘行动”,放置告知牌,倡导员工在生活 与工作中节约资源,践行低碳理念,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围绕储能系统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可再生能源消纳、降低 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等方向提供支持和支撑。在新技术方面,公司大力发展储能领域人工智能技术、 储能集成新技术、关键零部件技术、消防安全技术等,提升储能系统集成密度、提高系统效率/ 寿命/可靠性、优化制造工艺、降低维护成本等,有效降低全生命周期碳足迹和碳排放。在新产品 方面,公司布局新能源配储、独立储能电站、垂直工商业储能场景等储能解决方案,设计针对性 产品和案例,优化能源供需平衡,提高能源利用率。在新服务方面,公司提供储能业务全生命周 期解决方案,服务渗透到储能项目规划、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运维服务、运营服务等全部业务 阶段,有效提升减碳需求。公司以“技术+产品+服务”三维创新为核心,构建覆盖能源管理、碳 资产开发、循环经济的综合减碳能力。未来聚焦如何通过储能系统的高效运营最大化碳减排价值, 同时降低客户脱碳成本。

()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公司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进行噪声管理,最大程度降低对工厂所处 社区的影响。同时,公司为车间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并组织培训,监督员工使用,降低噪声 对员工的职业健康危害。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各运营点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要 求,对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管理、合理利用、循环回收。为了更加规范化管理固体废弃 物,公司制定《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等内部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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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公司ESG 委员会制定《可持续发展体系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部门在可持续发展体系中的任 务指标、目标和气候变化治理职责。尤其是对应至各部门的气候变化治理职责。《可持续发展体 系管理办法》将目标实现情况与各部门绩效挂钩,同时规定了相关制度和流程的建立要求。

为了摸清公司在碳排放方面的表现,从而针对性地推动碳减排、应对气候相关风险、提高公 司竞争力,公司积极推进组织层面碳盘查和产品层面碳足迹核算工作。

四、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对外公益捐赠合计105 万元,涉及助力教育事业等方面。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储能业务发展,在研发投入、技术应用及平台建设等方面成果丰硕。 2024 年,研发费用达2.5 亿元,为创新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技术体系搭建上,已构建涵盖电池、电力电子、大规模集成电路、嵌入式系统、算法、机械 结构和热力学、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多个技术领域和交叉学科的研发能力体系,自主研发了从储 能应用基础技术(电池数字化建模、数字智能化闭环验证)到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电池管理系统、 热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电池系统集成等),从储能整站系统最优控制(功率协调控制系统、 能量管理与储能电站监控系统)到储能场站全生命周期智能运维(电池全生命周期智能运维体系) 的储能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产品。这些技术大幅提升了产品安全性、经济性与智能化水平。

平台建设上,基于储能应用场景的海博AI 云平台于2024 年正式上线,并推出海外版智能运 维平台(HyperCloud)及相关SaaS 服务,这是公司首个基于AI 的智能化运维运营服务平台系统, 为客户提供在线增值服务。该平台基于云原生高可用架构,具备15 个模块,涵盖系统总览、电站 监测等功能,可提供32 个储能业务场景功能。通过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技术,平台实现电站告 警预警、远程实时监控及预测性维护,提供智能运维全流程服务。利用数字孪生技术直观呈现电 站全貌,助力用户理解与操作,实现立体多角度监控,平台借助AI 智能分析、预警、维护体系全 面保障系统安全,并全方位促进储能系统效率与收益。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公司于储能行业遵守科技伦理准则。在储能系统设计与运营环节,将安全及可靠性置于核心 地位,严格依循国内外各项标准规范开展工作,从源头排查并杜绝事故隐患。积极投身环境保护, 建立环保管理制度,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建设与运营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通过优化技术与管理 流程,合理调配资源,持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效减少资源浪费。在数字化运营进程中,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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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数据隐私保护举措,严防用户数据泄露风险,保障信息安全。公司还致力于推动储能技术在 各区域、各群体间公平公正地推广应用,使其深度融入能源转型大局,与社会发展协同共进,以 扎实有力的行动践行科技伦理,助力储能行业稳健、可持续发展。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采取一系列严密且有效的措施,以确保公司及客户的数据资产安全无虞。

  • (1) 数据访问严格管控

对系统软件的使用实行严格的账号及角色授权分级管理模式。明确限定相关人员对系统功能 及数据的操作、修改和查看权限,从源头上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有效避免系统数据的泄露风险, 保障数据访问的安全性与合规性。

(2) 多重数据备份策略

对核心业务系统数据进行实时异地备份,为数据安全增添一道坚实防线。同时,采用可靠性 极高的raid 阵列等自动备份技术,并结合超融合服务器与CDP 技术,进一步强化数据的稳定性和 可靠性,确保在意外情况下数据能够快速恢复,最大程度减少数据丢失的可能性。

  • (3) 网络安全防护严密

对网络进行细致的分区域管理,在各区域边界精心部署防火墙,有效防护外部攻击及内部攻 击与入侵行为,保障业务系统数据的安全。通过硬件防火墙和网络隔离的双重保护,实现内外网 的高效隔离防护,并进行严格的内容过滤,有效阻止来自互联网病毒和办公网络病毒。在网络核 心层采用高性能核心交换机,进一步提升网络的可靠性,确保数据传输的稳定与安全。

  • (4) 员工行为规范与宣贯

对员工上网行为进行全面规范。要求所有外出邮件统一使用公司企业邮箱发送,并对邮件内 容进行严格监控管理,防止敏感数据通过邮件形式不当流出。积极开展多样化的信息安全宣贯活 动,包括新员工IT 培训、日常安全提醒邮件等,不断提高全员的信息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5) 信息资产加密保护

设置专用服务器对重要资料进行备份,并设置三级密码对核心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在备份电 脑上安装加密系统,对外发图纸设置严格的审批流程,严禁数据外泄。此外,通过上线上网行为 管理系统,对公司内部网页访问进行过滤、对上网隐私进行保护、对网络应用进行控制、对带宽 流量进行管理、对信息收发进行审计以及对用户行为进行分析等,全方位确保公司网络安全和数 据隐私。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数量 情况说明
对外捐赠
其中:资金(万元) 105 详见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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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为助力祖国教育事业,积极回馈社会,报告期内公司向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100 万元, 向天祝藏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捐赠5 万元。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完善治理、沟通交流、 财务保障等多方面发力,切实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在公司治理完善方面,公司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以《公司章程》为基础,构建了由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框架,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同时,不断 健全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完善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完善重大决策程序与机制, 强化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

在股东权益保护上,公司积极践行合规、主动、平等、诚信原则。股东大会依法依规召开, 董事、监事参会,高管列席,通过多元渠道与股东高频沟通,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公平。 面对经营挑战,公司积极破局,稳健运营,为股东权益筑牢根基,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红利。

在债权人权益保障方面,公司财务状况稳健,资金、资产安全可靠。通过签订合同、定期付 款等方式保障债权人权益,利用互通互访加强信息互通及时性,营造公平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 环境。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合 理,始终坚持诚信经营,切实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保 用工全流程合法合规。公司推进民主管理,广泛收集员工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经营管理等多 领域的合理化建议,推动员工深度参与公司治理。公司秉持男女同工同酬原则,持续优化薪酬激 励机制,以个人价值、岗位价值、贡献价值为考量基础,搭建科学的薪酬管理标准体系,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提升薪资竞争力,实现利益共享。公司畅通沟通及申诉渠道,及时响应员工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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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员工意见与心声。健全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降低风险,为员工打造安全稳定的工 作环境,全方位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15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1.41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700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5.25

注:上述员工持股数量为通过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合计数。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供应链管理,秉持“质量第一”方针,将质量意识贯穿全程。公司制定严格的 供应商管理机制,通过供应链质量管理职能,确保交付产品符合高品质要求。管理指标涵盖供应 商准入审核覆盖率、来料合格率等;管理周期覆盖准入、零部件样品认证到售后等环节;管理流 程包含质量认证、物料标准制定等。公司遵循PDCA 循环进行闭环管理,从供应商选择、监控、评 价到改进,保障其持续符合公司质量、环保、社会责任等要求。

公司始终坚持“用户至上,竭诚服务”理念,以提供卓越服务体验为宗旨。密切关注行业及 技术发展趋势,重视与客户沟通交流。从产品设计研发到售后服务各环节,均严格遵循质量管理 体系要求,依靠完善的标准管理文件与应用表格模板进行质量把控。针对内研和商业项目,各阶 段严格质量管控并进行问题闭环管理。公司凭借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从研发到交付 层层把关,确保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与高效专业的服务,充分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始终将产品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全方位、多维度构建产品安全保障体系,为 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储能产品与服务。

(1) 遵循法规与获取认证

公司严格遵循国内外储能产品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对标GB、IEC 等国内外权威标准,从研发 设计到生产交付的每一个环节,都以最高标准进行把控,确保产品安全合规。

公司标准化实验测试中心具备对电池、BMS、PCS 等储能系统核心环节的多维度研发、检测验 证及全面技术服务能力。公司已取得CNAS、CMA 双认证以及多项国际认证的目击授权实验室资质, 涵盖TÜV 莱茵等国际权威认证机构。这些资质不仅是对公司产品安全性、可靠性的认可,更彰显 公司在储能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依托标准化实验测试中心,已积累大量储能相关产品的测试评 价数据,总投资超亿元,为持续优化产品质量、契合更高标准要求筑牢根基。此外,公司拥有多 学科融合的硕博研发团队,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全部研发人员的比例超50%,且团队积极参与 多项国标、行标编制工作,使得公司在遵循法规标准方面更具前瞻性与引领性,能够及时将最新 的行业规范深度融入产品研发与生产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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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打造优质生产环境与流程

公司充分发挥数字化与自动化生产优势,借助自主研发的MES 系统,实现从电芯上线到成品 的全流程精细化管理。通过自动化智能制造,减少人为因素干扰,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一致。引入 先进设备提升零部件品质,深度融合ERP 与MES 系统,实现质量控制精准高效,从生产环节消除 安全隐患。

(3) 完善质量与应急机制

公司构建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从研发、供应商管理、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 制定300 余份质量制度文件,明确各环节操作规范与质量标准。针对潜在安全事故,制定详细应 急方案,确保迅速响应、有效处理。利用CRM 系统售后模块收集反馈,持续优化产品,提升安全 性与可靠性。

(4) 严格安全检测

公司构建严密的安全检测体系,守护储能产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围绕电芯、电气、结构、管 理、消防、环境适应性6 大安全领域,对储能系统开展全面安全测试预警。公司自主研发电池数 字化建模与数字智能化闭环验证技术体系,对国内外众多电池、零部件及自有产品进行测试验证 与分析。

在电芯安全检测上,精准把握电芯极端条件下的安全特性,为防护和预警提供支撑;电气安 全检测严格排查隐患,确保性能稳定;结构安全检测保障设备物理结构可靠;管理安全检测评估 运行管理的科学性;消防安全检测模拟火灾场景,检验消防系统有效性;环境适应性检测模拟极 端环境,测试产品在复杂环境下的性能。

(5) 保障客户权益

公司制定《售后质量控制流程》,相关部门严格依据“现场记录、反馈研讨、纠正预防、问 题关闭”的控制流程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并采取改善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出 现。根据《客户满意度管理规定》,公司运维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进行不定期回访,了解 客户的意见和要求,推动售后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充分保障客户权益。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证券法务部全面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制定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管理事务,建立档案 管理体系。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与诉讼,组织宣传学习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交流经验,切实保护公 司创新成果,为公司持续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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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 ) 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 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司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 度,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及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打造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组 织支委会班子已与企业经营班子最高层实现双向交叉任职,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担任党支部书 记,公司副总经理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切实将党建工作融入到企业日常经营工作中。

()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次数 相关情况
召开业绩说明会 0 不适用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0 不适用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是√否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商业贿赂与贪污“零容忍”,视反腐败与合规为核心价值,全力构建廉洁商业环境, 保障相关机制高效运行。公司构建完备的反腐败防控体系,内审部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接收、处 理违规举报,充分保障举报人隐私与安全,对举报事项公正调查、及时处理。制度建设上,制定 《反舞弊制度》《员工利益冲突申报制度》及合规管理制度,明确关键岗位合规准则,从源头遏 制违规行为。公司开展全面且深入的宣贯培训,反舞弊培训与员工利益冲突申报培训均实现100% 覆盖。同时,全体员工完成合规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签订《员工廉洁自律承诺书》,切实增强 了合规意识与自律性。

()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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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是否有履行
期限
承诺期限 是否及时严
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
行应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具体
原因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
总经理张剑辉
备注1 2023 年6 月
1 日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36
个月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实际控制人、
副总经理徐锐
备注2 2023 年6 月
1 日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36
个月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
东嘉兴海博
备注3 2023 年6 月
1 日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36
个月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
东银杏天使
备注4 2023 年6 月
1 日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12
个月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
东腾业创新
备注5 2023 年6 月
1 日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12
个月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
东启明融合、
QM10
备注6 2023 年10
月30 日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12
个月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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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限售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舒鹏
备注7 2023 年6 月
1 日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12
个月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钱昊
备注8 2023 年6 月
1 日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12
个月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公司其他股东
罗茁、清控华
科、海宁聚恒
保、湖州云菏、
倍博景初、清
控银杏、启迪
腾业、蓝基金、
浙华武岳峰、
启迪孵化器、
合肥蔚悦、远
翼永宣、丝路
科创、华能聚
能保、上杭鼎
峰、清启陆石、
银杏自清、融
智翠微、东方
氢能、海国智
鑫、海国翠微、
蓝天天兴、青
英基金、天津
昱航、西藏龙
芯、国同汇智、
杭州荟能、嘉
兴鼎菏、株洲
长证、鼎峰高
备注9 东方氢能:
2023 年4 月
3 日;其他股
东:2023 年
6 月1 日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12
个月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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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楚天长兴
其他 公司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
总经理张剑
辉,实际控制
人、副总经理
徐锐,董事钱
昊、舒鹏、孙
敬伟、杨世茁、
周志峰,高级
管理人员高书
清、杨洸
备注10 2023 年6 月
1 日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36
个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备注11 2023 年6 月
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备注12 2023 年6 月
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分红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备注13 2023 年6 月
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实际控
制人、全体董
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备注14 中介机构:
2023 年6 月
14 日;其他
人员:2023
年6月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备注15 2023 年6 月
1日
自公司上市
日至承诺人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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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持有5%
以上股份或
公司终止上
市之日止
其他 实际控制人、
公司5%以上
股东腾业创
新、银杏天使
和嘉兴海博、
启明融合、
QM10、全体董
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备注16 启明融合及
QM10:2023
年10 月30
日;其他人
员:2023 年
6 月1 日
签署日至关
联关系终止
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实际控
制人、全体董
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公司5%以上
股东腾业创
新、银杏天使
和嘉兴海博、
启明融合、
QM10
备注17 启明融合及
QM10:2023
年10 月30
日;其他人
员:2023 年
6 月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实际控制人张
剑辉、徐锐
备注18 2023 年6 月
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实际控制人张
剑辉、徐锐
备注19 2023 年6 月
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全体股东 备注20 2023 年6 月
14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张剑
备注21 2024 年7 月
30 日
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36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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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徐锐及其 个月
一致行动人嘉
兴海博

备注1: “一、本人直接或通过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以下合称“首发前股份”)系本人实际持有、合法有 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等情况,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人所持首发前股 份不存在权益纠纷。

二、自公司股票首发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三、若公司股票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 定期在上述第2 项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四、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在本 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半年内,仍应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五、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并保持实际控制人地位。对于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届满 后,本人将继续秉承长期持有不轻易减持的原则。

六、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七、本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 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八、此外,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且减持程序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 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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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进行,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 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 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同时在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十、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 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2: “一、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系本人实际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等情况,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 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

二、自公司股票首发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三、若公司股票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 定期在上述第2 项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四、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在本 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半年内,仍应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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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将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并保持实际控制人地位。对于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本人将继续秉承长期持有不轻易减持的原则。

六、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七、本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 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八、此外,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且减持程序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 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 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进行,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 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 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同时在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十、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 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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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3 :“一、本合伙企业所持首发前股份系本合伙企业实际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等情况,本合伙企业所持首发前股份 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合伙企业所持首发前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

二、自公司股票首发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三、本合伙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本合伙企业具体情况以及合伙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等,确定是否减 持及减持股份数量。本合伙企业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 划。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规定的,则本合伙企 业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合伙企业拟进行股份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 股股票的发行价,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 方式、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 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同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减持数量及 比例的相关规定。

五、本合伙企业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 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七、如本合伙企业未遵守上述承诺,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同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4 :“一、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合伙企业实际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等情况,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未 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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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公司股票首发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本合伙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本合伙企业具体情况等,确定是否减持及减持股份数量。本合伙企业在锁 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规定的,则本合伙企业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合伙企业拟进行股份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 股股票的发行价,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 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同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 持数量及比例的相关规定。

五、本合伙企业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 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七、如本企业未遵守上述承诺,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企业同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5 :“一、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合伙企业实际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等情况,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未 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

二、自公司股票首发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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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合伙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本合伙企业具体情况等,确定是否减持及减持股份数量。本合伙企业在锁 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规定的,则本合伙企业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合伙企业拟进行股份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减持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 日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增发、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本 合伙企业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同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 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的相关规定。

五、本合伙企业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 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七、如本企业未遵守上述承诺,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企业同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6 :“一、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合伙企业实际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等情况,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未 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

二、自公司股票首发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本合伙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本合伙企业具体情况等,确定是否减持及减持股份数量。本合伙企业在锁 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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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规定的,则本合伙企业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合伙企业拟进行股份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减持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 日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增发、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本 合伙企业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在减持股份的3 个交易日前予以公告,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股份的15 个交易日前予以公告,同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 等,并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的相关规定。

五、本合伙企业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 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七、如本企业未遵守上述承诺,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企业同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7 :“一、本人直接所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直接股份”)或通过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以下 简称“首发前间接股份”,与首发前直接股份合称为“首发前股份”)系本人实际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等情况,本人所 持首发前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

二、自公司股票首发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首发前直接股份;自公司股票首发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首发前间接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前述股份。

三、若公司股票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 定期在上述第2 项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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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在本 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半年内,仍应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五、对于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继续秉承长期持有不轻易减持的原则。

六、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期间,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 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七、此外,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程序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对本人所 持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 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进行,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九、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 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十、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8 :“一、本人直接所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直接股份”)或通过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以下 简称“首发前间接股份”,与首发前直接股份合称为“首发前股份”)系本人实际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等情况,本人所 持首发前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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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公司股票首发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首发前直接股份;自公司股票首发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首发前间接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前述股份。

三、若公司股票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 定期在上述第2 项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四、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在本 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半年内,仍应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五、本人在担任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期间内,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六、对于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继续秉承长期持有不轻易减持的原则。

七、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期间,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 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八、此外,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程序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对本人所 持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 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进行,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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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 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十一、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9 :“一、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合伙企业实际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等情况,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未 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

二、自公司股票首发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本合伙企业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备注10 :“一、自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本人将严格执行上述股价稳定预案中的具体措施,以稳定公司股票合理价值区间。 具体稳定股价的预案内容如下:

  • 1、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

  • (1)预警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 120%时,公司将在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 年内,除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的股价下跌之外,若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第20 个交易日构成“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则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3)停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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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达到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一会计年度内增持或回购金额累计已达到下述具体措施规定的上限要求;3)继 续实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因上述第(1)项条件达成而实施的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实施期满或方案终止执行后,如再次发生符合上述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2、稳定股价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后采取以下部 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票,公司董事(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但独立 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当公司某一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将视股票市场情况、公司实际情况, 按如下优先顺序:(1)公司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票;(3)董事(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但独立董事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直至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消除。

(1)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后采取以下部 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回购公司股票,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上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时股份公司股本的1%。如果回购完成 后公司股价再次触及《预案》启动条件,公司应继续按照《预案》内容履行回购股份义务,且连续12 个月内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回购时公司股本的5%。 2)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 3)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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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采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票

在触发启动条件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能在10 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份回购计划,或因各种原因导致股份回购计划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或公司实施稳定股 价措施后仍不满足“连续10 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自触发启 动条件之日起20 个交易日内,或自知道公司股份回购计划未通过股东大会之日起10 个交易日内,或自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10 个交易日内, 就其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具体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票的措施如下:

  •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公司回购股份具体措施实施完毕后连续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采取增持公司股票方式 稳定股价。

  •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 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 各项:

①单次触发启动条件时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20%;

②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③连续12 个月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合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的50%。 (3)公司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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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一次或多次实施增持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用于增持公司 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50%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进行增持, 而由各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为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但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增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股票的措施如下:

  • 1)公司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 2)公司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 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 3)公司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增持金额应不少于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的税后金额的20%,连续12 个月内,公司负有增持义务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稳定股价而投入的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税后)的50%,且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4)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公司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 行增持。

  • 5)公司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因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自本稳定股价预案生效之日至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及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若新聘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在聘任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 证其履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3、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或经协商应由相关主体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但相关主体未履行增持/回购义务以及无合法合理理由对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并导 致股份回购方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未履行承诺 的相关主体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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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公司的约束措施

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 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若公司董事会未履行相关公告义务、未制定股份回购计划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 暂停向董事发放薪酬或津贴,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为止。

(2)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约束措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完成后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公司可扣留其下一年度与履行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对 应的应得现金分红。如下一年度其应得现金分红不足用于扣留,该扣留义务将顺延至以后年度,直至累计扣留金额与其应履行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 等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对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如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 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将扣留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履行上述增持 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对应的薪酬,直至该等人员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有效期

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备注11 :“一、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若因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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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或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行为,本人将按照有权部门要求,于有权部门确认后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 程序,依法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购回数量相应调整):

(一)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自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 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本人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

(二)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 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三、本人回购股份的启动程序:

  • (一)本人应在上述购回公司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份购回方案,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发布股份购回公告,披露股份 购回方案;

  • (二)本人应在披露股份购回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购回工作。

四、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相应承诺。

五、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份回购、购回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购 回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购回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 施:

(一)若公司违反股份回购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股份购回预案中的承诺,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其在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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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股份购 回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备注12 :

1、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时间内可能出现 一定幅度的下降。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如下措施:

(1)巩固现有业务,积极拓展新业务,扩大经营规模

公司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突出的技术实力,在报告期内取得了较好的市场业绩。公司未来将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扩大经营规模,同时以现有主营业 务为依托,拓展新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

  • (2)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 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根据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将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 (3)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长期回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收益。

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 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法、合理的使用。

(4)加强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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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加强成本管理,有效控制公司经营 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5)坚持技术创新,加强研发投入

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与行业经验积累,形成了较为丰富的技术储备。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技术创新,加强研发投入,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推出更多满足客户需求的新技术产品,进而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6)严格执行现金分红,保障投资者利益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 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7)完善公司治理和加大人才引进,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 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风险因素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 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承诺:将最大程度促使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实施,公司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将及时公告未履行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 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 2、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辉、徐锐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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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辉、徐锐承诺:

  •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承诺将严格自律并积极促使公司采取实际行动,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在自身职权范围内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的要求,承诺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5)当参与公司制订及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决策时,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应该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6)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 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 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 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已做出的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备注13:

  • “1、公司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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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三会议事规则》以及《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利润分配安排,切实 保障投资者收益权。

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修订的,公司将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如公司未能依照本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 政策的,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 “一、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三会议事规则》以及《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利润分配安排,督促相关方 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 二、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本承诺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三、督促公司根据 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一、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三会议事规则》以及《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利润分配安排,督促相关方 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 二、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上,本承诺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三、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备注14:

  • “1、公司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一、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申 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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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 后,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三、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其他以欺诈 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公司承诺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四、若违反本承诺,不及时进行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在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 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2、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辉、徐锐承诺:

  • “一、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该等资料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则本人承诺将依法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三、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原则,通过参与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为确保上述承诺履行,本人进一步承诺:在上述 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前,本人将中止从公司处领取公司应向本人直接或间接发放的现金红利等,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的公司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的转让除外。”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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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承诺,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因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 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据中国证监会或有权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之金额确定。 三、以上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动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四、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备注15: “一、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目前没有通过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包括 但不限于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相似的业务(下称“竞争业务”);本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本人向公司书面披露的企业外,本人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其他企业,亦未对其他任何企业施加任何重大影响。 三、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将不会采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参股、控股、 联营、合营、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四、若因任何原因出现本人或本人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则本人将在公司 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公司进一步要求收购上述竞争业务,本人将在同等条件下 给予公司优先受让权,并尽最大努力促使交易条件平等合理、交易价格公允、透明。

五、若发生本人或本人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他商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予公司该等 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

六、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就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 东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经济利益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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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且持续有效,本承诺函有效期自签署日至下列日期中的较早日期终止:(1)本人不再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之日;或(2)公司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备注16: “1、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承诺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督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的披露。除本次发行及上市文件中披露的关 联交易外(如有),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在公司上市以后,承诺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的公司章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 务。

三、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并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尽快采取适当措施消除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如果届时发 生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公平交易,严格履行法律和公司公司章程设定 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

四、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如承诺人违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并赔偿公司及公司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承诺人因违反 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经济利益亦归公司所有。

六、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承诺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 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七、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 赔偿责任。”

  •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

  •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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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腾业创新、银杏天使和嘉兴海博承诺:

“一、承诺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督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的披露。除本次发行及上市文件中披露的关 联交易外(如有),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在公司上市以后,承诺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的公司章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 务。

三、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并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尽快采取适当措施消除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如果届时发 生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公平交易,严格履行法律和公司公司章程设定 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

四、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如承诺人违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并赔偿公司及公司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诺人因违反上述 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公司所有。

  • 六、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承诺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 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七、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 赔偿责任。”

  • (2)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启明融合和QM10 承诺:

“一、承诺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督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的披露。除本次发行及上市文件中披露的关 联交易外(如有),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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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公司上市以后,承诺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的交易进行表决时,按照关联交易审议要求履行回避表决等义务。 三、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并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尽快采取适当措施消除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如果后续与 公司之间发生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公平交易,严格履行法律和公司公 司章程设定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

四、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与公司之间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如承诺人违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并赔偿公司及公司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诺人因违反上述 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公司所有。

六、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承诺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在5%以上期间内及持股低于5%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 撤销。

七、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 赔偿责任。”

  •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承诺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督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的披露。除本次发行及上市文件中披露的关 联交易外(如有),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在公司上市以后,承诺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的公司章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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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并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尽快采取适当措施消除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如果届时发 生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公平交易,严格履行法律和公司公司章程设定 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

及其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

  • 四、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五、如承诺人违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并赔偿公司及公司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诺人因违反上述 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公司所有。

  • 六、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承诺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 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七、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 赔偿责任。”

备注17: “1、公司承诺

  • “如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将 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 一、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 二、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 三、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本公司已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本公司将采取如下 措施:

  •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影响;

  • (2)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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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辉、徐锐承诺:

  • “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其将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 一、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二、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三、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 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如有),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 或津贴,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

  • 四、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 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其将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一、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将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二、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三、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 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如有),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 或津贴,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

四、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 个交易日内,应将 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上述约束措施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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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

  •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腾业创新、银杏天使和嘉兴海博做出如下承诺:

“如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其将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一、如本合伙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合伙企业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 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合伙企业将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二、如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合伙企业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 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合伙企业进行现金分红(如有),直至本合伙企业 履行完成相关承诺。同时,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合伙企业履行完成相关承诺。

四、如本机构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机构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机 构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机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2)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启明融合和QM10 做出如下承诺:

  • “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其将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一、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 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二、如因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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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 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进行现金分红(如有), 直至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履行完成相关承诺。同时,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履行完成相关承诺。 四、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 归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 所有。”

备注18: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形。本人、本人的主要家 庭成员及本人、本人的主要家庭成员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人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不谋求通过包括下列方式在内的任何不正当方式将公司 及其子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关联方使用:

  •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给本人及关联方使用;

  •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 (三)委托本人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 (四)为本人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 (五)代本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 (六)本人及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也不得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代为承担成本和 其他支出。

  •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方式。

本人、本人的主要家庭成员及本人、本人的主要家庭成员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予依法以全额赔偿。” 备注19: “一、关于劳动人事风险

  • 1.本人承诺,如果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者被追偿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以及公司如因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需要承担任何费 用、支出、罚款或损失,本人将全额补偿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产生的经济损失,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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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承诺,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本次发行及上市之前因劳务派遣用工超过法定比例10%或其他事项,而受到主管机关的任何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发生纠纷、履行任何其他法律程序或承担任何责任而造成公司的任何直接损失,本人将无条件给予公司全额补偿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公司的业务不会 因上述事宜受到不利影响。

  • 3.本人承诺,如因劳务派遣员工合法权利受到损害导致公司被诉讼、仲裁、处罚或被追索相关费用的,在劳务派遣单位不能足额、及时予以补偿的情况 下,本人将无条件补偿公司因此所发生的任何支出及所受到的经济损失,保证该等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经济任何损失或重大不利影响。 二、关于租赁物业风险

本人承诺,若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政府机关行使职权而导致公司的物业租赁关系无效、出现任何纠纷或者需要搬迁,或者因租赁物业备案、环评等手续 不齐备而受到有权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致使公司业务经营产生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及时、无条件地承担相应补偿责任,保证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 经济损失。

三、关于税务风险

本人承诺,若主管税务机关因公司历史上的税务事项对公司予以补缴、追缴、行政处罚或公司承担其他第三方赔偿责任的,实际控制人将及时、无条件、 连带地足额补偿公司因此产生之支出等一切相关费用,以确保不会因此给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四、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风险

本人承诺,如因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或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履行而未履行发改委或者环保部门的备案或许可 审批手续,受到主管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致使公司业务经营产生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及时、无条件地承担相应补偿责任,保证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 何经济损失。

五、关于环境保护风险

本人承诺,如主管环保机关因公司报告期内未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对公司予以行政处罚或公司承担其他第三方赔偿责任的,实际控制人 将及时、无条件、连带地足额补偿公司因此产生之支出等一切相关费用,以确保不会因此给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六、关于诉讼、仲裁、行政处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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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公司已向本次发行及上市的中介机构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全部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如公司因报告期内未披露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而导 致业务经营产生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及时、无条件地承担相应补偿责任,保证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备注20: “一、本公司现有股东39 名,分别为张剑辉、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海博思 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控华科(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QM10Limited、钱昊、湖 州云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倍博景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中 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北京启迪腾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舒鹏、嘉兴浙华武岳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蓝色经济 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合肥蔚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远翼永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海宁聚恒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丝路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罗茁、华能聚能保(海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杭 鼎峰兴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清启陆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银杏自清(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方电气(成 都)氢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海国智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融智翠微蓝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北京海国翠微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蓝图天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陆石昱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南昌市青英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国同汇智创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杭州荟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鼎 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株洲长证国创星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鼎峰高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楚天长兴(武汉)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一)上述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入股价格公允,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的情形。

(二)上述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即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三)上述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 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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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1: “一、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同)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 定期限12 个月;

二、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 个月(如前项未触发,不累计计算); 三、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 个月(如前项未触发,不累计计 算)。

前述届时所持股份是指本人/本企业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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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或
关联方
名称



占用
时间



期初
余额
报告期
新增占
用金额
报告期
偿还总
金额
期末余
截至年
报披露
日余额
预计偿
还方式
预计偿
还金额
预计偿还时
东博新
能源科
技有限
公司




2023


66.09 1.98 - 68.07 68.07 抵账或
电汇
68.07 2025-12-31
深圳明
途新能
源科技
有限公




2023


15.97 9.31 25.28 25.28 抵账或
电汇
25.28 2025-12-31
合计 / / / 82.06 11.29 - 93.35 93.35 / 93.35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
0.03%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
金的决策程序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
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
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
施说明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
(如有)
/
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
不一致的原因说明(如有)
/
  • 注:1、东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之公司。

  • 2、深圳明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东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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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42.重要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45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4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陈达华,张演硕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
计年限
4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250,000.00
保荐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不适用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250,000.00
保荐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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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诉讼事项,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 □适用√不适用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
易方
关联关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交
易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
价格
关联交易金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
关联交
易结算
方式
市场
价格
交易价格与
市场参考价
格差异较大
的原因
东博新
能源科
技有限
公司
合营企
销售商
销售商
市场定价 市场公
允价格
106.95 0.01 银行转
提供劳
提供劳
市场定价 市场公
允价格
53.17 1.45 银行转
提供租
提供租
市场定价 市场公
允价格
26.39 97.63 银行转
担保费 担保费 市场定价 市场公
允价格
10.65 100.00 银行转
新源智
储能源
发展(北
京)有限
公司
联营企
销售商
销售商
市场定价 市场公
允价格
9,533.76 1.16 银行转
账、承
兑汇票
提供劳
提供劳
市场定价 市场公
允价格
3.04 0.08 银行转
东博新
能源科
合营企
接受租
接受租
市场定价 市场公
允价格
1,049.35 100.00 银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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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技有限
公司
接受劳
接受劳
市场定价 市场公
允价格
15.88 0.08 银行转
新源智
储能源
发展(北
京)有限
公司
联营企
采购固
定资产
采购固
定资产
市场定价 市场公
允价格
70.16 0.49 银行转
接受劳
接受劳
市场定价 市场公
允价格
28.30 0.14 银行转
合计 / / 10,897.65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不适用
关联交易的说明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符合
公司发展需要,且定价公允。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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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 □适用√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1、存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2、贷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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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二) 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方
与上市
公司的
关系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日期(协
议签署日)
担保
起始
担保
到期日
担保类型 担保物(如有)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
完毕
担保
是否
逾期
担保
逾期
金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
担保
方与
上市
公司
的关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系
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类型 担保
是否
已经
履行
完毕





担保
逾期
金额






海博
思创
公司
本部
海博工程 全资子公司 24,785.65 2024/10/29 2024/11/4 2028/6/25 连带责任担保 0
海博
思创
公司
本部
海博工程 全资子公司 9,543.89 2023/9/21 2024/7/3 2028/3/18 连带责任担保 0
海博
思创
公司
本部
海博工程 全资子公司 28,056.40 2024/12/30 2024/12/31 2028/6/30 连带责任担保 0
海博 公司 海博工程 全资子公司 35,501.78 2024/8/29 2024/9/14 2028/9/28 连带责任担保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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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思创 本部
海博
思创
公司
本部
海博工程 全资子公司 2,100.00 2024/8/29 2024/9/13 2027/9/12 连带责任担保 0
海博
思创
公司
本部
海博工程 全资子公司 19,737.68 2024/6/6 2024/10/28 2028/6/23 连带责任担保 0
海博
思创
公司
本部
海博工程 全资子公司 31,791.63 2024/6/25 2024/6/28 2028/10/27 连带责任担保 0
海博
思创
公司
本部
海博工程 全资子公司 538.58 2022/8/12 2023/7/14 2027/2/10 连带责任担保 0
海博
思创
公司
本部
海博工程 全资子公司 34,117.95 2023/9/21 2023/9/22 2027/12/28 连带责任担保 0
海博
思创
公司
本部
海博工程 全资子公司 6,897.00 2022/6/14 2023/3/31 2027/5/10 连带责任担保 0
海博
思创
公司
本部
海博工程 全资子公司 3,000.00 2024/3/6 2024/5/31 2027/11/30 连带责任担保 0
海博
思创
公司
本部
海博工程 全资子公司 1,199.50 2023/6/16 2023/10/19 2027/10/18 连带责任担保 0
海博
思创
公司
本部
海博工程 全资子公司 2,029.89 2024/6/25 2024/6/28 2027/12/28 连带责任担保 0
海博
思创
公司
本部
海博工程 全资子公司 10,000.00 2024/6/6 2024/6/7 2027/12/7 连带责任担保 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209,299.95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151,517.03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51,517.03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48.24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
额(D)
151,5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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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151,517.03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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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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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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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 )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 股东总数

()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户)
12,71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
(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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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份的股东总数(户)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单位:股 单位:股 单位:股 单位:股 单位:股 单位:股 单位:股 单位:股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
内增减
期末持
股数量
比例
(%)
持有有
限售条
件股份
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张剑辉 0 36,091,
889
27.08 36,091,
889
0 境内自
然人
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0 9,102,3
00
6.83 9,102,3
00
0 境内非
国有法
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0 9,102,3
00
6.83 9,102,3
00
0 境内非
国有法
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 7,000,0
00
5.25 7,000,0
00
0 境内非
国有法
清控华科(天津)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0 5,556,2
50
4.17 5,556,2
50
0 境内非
国有法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 5,416,7
69
4.06 5,416,7
69
0 境内非
国有法
QM10 LIMITED 0 5,416,7
69
4.06 5,416,7
69
0 境外法
钱昊 0 4,649,7
79
3.49 4,649,7
79
0 境内自
然人
海宁聚恒保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0 3,786,3
23
2.84 3,786,3
23
0 境内非
国有法
湖州云菏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0 3,765,1
70
2.82 3,765,1
70
0 境内非
国有法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
决权的说明
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张剑辉担任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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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苏州
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QM10
LIMITED 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的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
售条件股份
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
易情况
限售条
可上市交易
时间
新增可上
市交易股
份数量
1 张剑辉 36,091,889 2028 年1 月
27 日
0 自上市
之日起
锁定36
个月
2 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9,102,300 2026 年1 月
27 日
0 自上市
之日起
锁定12
个月
3 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9,102,300 2026 年1 月
27 日
0 自上市
之日起
锁定12
个月
4 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7,000,000 2028 年1 月
27 日
0 自上市
之日起
锁定36
个月
5 清控华科(天津)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5,556,250 2026 年1 月
27 日
0 自上市
之日起
锁定12
个月
6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416,769 2026 年1 月
27 日
0 自上市
之日起
锁定12
个月
7 QM10 LIMITED 5,416,769 2026 年1 月
27 日
0 自上市
之日起
锁定12
个月
8 钱昊 4,649,779 2026 年1 月 0 自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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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7 日 之日起
锁定12
个月
9 海宁聚恒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3,786,323 2026 年1 月
27 日
0 自上市
之日起
锁定12
个月
10 湖州云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3,765,170 2026 年1 月
27 日
0 自上市
之日起
锁定12
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张剑辉担任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苏州启明
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QM10 LIMITED
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的关联
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 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 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 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
数量
可上市交易
时间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
包含转融通借出
股份/存托凭证
的期末持有数量
中泰海博思创 4,435,000 2026年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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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员工参与科创 27
板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单位:股
股东名称 与保荐机构
的关系
获配的股票/存托
凭证数量
可上市交易
时间
报告期内增减
变动数量
包含转融通借
出股份/存托
凭证的期末持
有数量
中泰创业
投资(上
海)有限公
保荐机构子
公司
2,063,983 2027 年1 月
27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 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姓名 张剑辉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125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picture [345 x 16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注: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相关数据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 () 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姓名 张剑辉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
过去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司情况
不适用
姓名 徐锐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 副总经理
过去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司情况
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126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picture [357 x 1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注: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相关数据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 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 / 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7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5]6441号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思创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博 思创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我们独立于海博思创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 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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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 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 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 (一)收入确认

  • 1、事项描述

收入确认政策详情及分析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释(三十四) 所述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注释(三十八)。海博思创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储能 系统的销售收入。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826,970.43万元。由于营业收入是海博思创公司 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海博思创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 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

  • 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 2)通过检查主要销售合同关键条款、了解货物签收及退货的政策、与管理层沟通等程序,评

  • 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 3)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毛利率分析、月度数据分析、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的验证分析等,

  • 查明波动原因;

4)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凭据,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出库单、客户签收单、 验收报告、销售回款、发票以及其他支持性凭据,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海博思创公司的会计政 策;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销售出库单、客户签收单、验收报告等支持性 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 6)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向客户函证营业收入发生额情况,并对部分主要客户进行访谈,评价

  • 营业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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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1、事项描述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政策详情及分析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注释(十一)、(十四)所述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注释(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 博思创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385,762.76万元,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26,530.46万元, 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59,232.30万元。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 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 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 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前瞻性信息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 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管理层重大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

  • 行的有效性;

2)分析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的合理性及一致性,结合历史上同类应收款项组 合的实际坏账发生金额及情况、客户信用和市场条件等因素,通过分析等程序评估管理层将应收 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进行减值评估的方法是否适当;

3)对于按照单项金额评估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基于客户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 历史还款记录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的依据;对于按照信用风险 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结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及账龄分析,选取样本测试应收账款的 组合分类和账龄划分的准确性,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4)选取样本对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公司账面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对于未回函的余额执行替代程序,并对部分重要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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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及账龄时间长的客户,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有关的信息,以识别是否存在 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评估结果的情形。对于账龄时间长的应收账款,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了 解账龄时间长的原因以及管理层对于其可回收性的评估;

  • 6)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 7)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 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 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 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 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海博思创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海博思创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 现实的选择。

海博思创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海博思创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 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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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 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 致对海博思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 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 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 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海博思创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 (六) 就海博思创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

  • 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 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 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 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 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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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 年4 月27 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3,034,523,627.56 3,319,197,329.5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七、2 126,076,743.66 122,059,767.84
应收账款 七、3 3,592,322,971.07 1,396,781,997.15
应收款项融资 七、5 109,279,749.19 1,290,581.40
预付款项 七、6 58,945,212.18 27,440,132.5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七、7 39,962,750.80 38,510,780.6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8 1,421,241,743.37 2,442,313,778.38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七、4 1,079,774,391.73 755,668,762.29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9 210,989,314.89 157,724,3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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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流动资产合计 9,673,116,504.45 8,260,987,523.1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七、10 15,136,593.00 40,330,866.06
长期股权投资 七、11 431,517,087.05 375,986,075.8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七、12 304,944,514.10 154,718,142.60
在建工程 七、13 50,882,596.40 38,810,307.5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七、14 132,258,706.80 81,776,568.34
无形资产 七、15 70,846,140.35 36,434,077.69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七、17 50,408,110.57 26,256,731.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18 203,346,381.11 190,620,212.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19 39,048,064.22 27,007,476.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98,388,193.60 971,940,458.07
资产总计 10,971,504,698.05 9,232,927,981.2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21 982,778,281.92 534,120,017.42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七、22 6,504,314.83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七、23 3,261,618,395.82 2,163,331,224.48
应付账款 七、24 2,332,841,335.81 2,675,110,470.56
预收款项 七、25 3,546,264.44 2,086,417.65
合同负债 七、26 544,796,396.41 786,707,884.0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七、27 77,691,873.94 56,084,422.69
应交税费 七、28 72,715,670.98 160,792,768.68
其他应付款 七、29 14,142,669.77 18,088,634.2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七、30 33,755,132.92 22,175,4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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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负债 七、31 257,094,882.63 241,228,214.08
流动负债合计 7,587,485,219.47 6,659,725,515.43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七、32 104,187,573.58 60,643,389.24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七、33 124,635,434.50 108,890,356.01
递延收益 七、34 8,150,000.02 14,122,066.3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6,973,008.10 183,655,811.63
负债合计 7,824,458,227.57 6,843,381,327.0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七、35 133,297,611.00 133,297,61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36 1,736,871,471.35 1,628,318,345.6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七、37 66,648,805.50 66,648,805.5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38 1,204,384,069.79 556,545,968.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3,141,201,957.64 2,384,810,731.16
少数股东权益 5,844,512.84 4,735,922.9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3,147,046,470.48 2,389,546,654.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10,971,504,698.05 9,232,927,981.21
公司负责人:张剑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书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10,860,612.61 1,236,509,325.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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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4,836,395.26 20,751,731.07
应收账款 十九、1 3,990,163,717.51 1,216,766,140.37
应收款项融资 23,306,459.00 0
预付款项 25,887,799.64 107,487,043.99
其他应收款 十九、2 433,379,684.71 1,407,035,935.4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846,523,070.98 1,383,408,262.10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713,912,230.59 408,885,922.73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81,725,455.28 88,733,567.85
流动资产合计 8,040,595,425.58 5,869,577,929.3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543,536.00 1,588,858.50
长期股权投资 十九、3 1,478,369,047.01 878,523,871.0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4,021,959.91 34,348,122.51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26,836,422.34 41,093,941.07
无形资产 15,110,207.64 16,090,939.76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0,318,582.20 5,783,962.78
递延所得税资产 87,919,741.33 55,376,243.56
其他非流动资产 8,550,536.46 8,257,013.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71,670,032.89 1,041,062,952.76
资产总计 9,712,265,458.47 6,910,640,882.0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09,389,605.89 383,249,359.31
交易性金融负债 6,504,314.83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343,658,564.23 330,166,171.78
应付账款 2,821,988,260.01 2,191,992,120.4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467,676,681.97 545,949,639.32
应付职工薪酬 35,973,877.85 24,188,286.43
应交税费 50,399,432.43 76,746,5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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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 760,966,488.07 653,339,786.4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147,717.38 12,954,787.27
其他流动负债 298,070,328.50 51,655,942.87
流动负债合计 6,704,775,271.16 4,270,242,602.6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6,999,290.28 32,280,032.27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96,613,619.26 86,295,777.35
递延收益 8,150,000.02 9,122,066.3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1,762,909.56 127,697,876.00
负债合计 6,826,538,180.72 4,397,940,478.6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33,297,611.00 133,297,61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736,871,471.35 1,628,318,345.6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6,648,805.50 66,648,805.50
未分配利润 948,909,389.90 684,435,641.2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2,885,727,277.75 2,512,700,403.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9,712,265,458.47 6,910,640,882.08
公司负责人:张剑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书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敏

合并利润表

2024 年1—12 月

2024 年1—12 月 2024 年1—12 月 2024 年1—12 月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8,269,704,348.65 6,981,909,823.14
其中:营业收入 七、39 8,269,704,348.65 6,981,909,823.14
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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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7,499,166,510.17 6,174,907,808.89
其中:营业成本 七、39 6,743,605,506.38 5,644,777,250.2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七、40 21,632,118.19 29,933,061.50
销售费用 七、41 280,329,263.81 160,820,473.22
管理费用 七、42 194,082,537.65 166,681,054.09
研发费用 七、43 250,167,716.29 178,566,222.10
财务费用 七、44 9,349,367.85 -5,870,252.31
其中:利息费用 25,394,906.68 15,362,354.83
利息收入 25,194,548.79 27,673,968.86
加:其他收益 七、45 170,947,747.69 64,048,424.2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七、46 11,662,666.79 2,454,579.6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11,925,414.33 -3,858,610.0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七、47 -9,559,681.8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七、48 -149,595,508.33 -86,722,218.8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七、49 -63,494,087.55 -58,665,101.6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七、50 330,564.94 1,628,553.9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730,829,540.15 729,746,251.55
加:营业外收入 七、51 623,623.64 1,441,813.54
减:营业外支出 七、52 4,219,695.86 26,563,553.5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727,233,467.93 704,624,511.59
减:所得税费用 七、53 78,286,777.28 126,671,062.8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648,946,690.65 577,953,448.7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648,946,690.65 577,953,44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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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647,838,100.80 578,117,525.71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1,108,589.85 -164,077.0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48,946,690.65 577,953,448.7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647,838,100.80 578,117,525.71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1,108,589.85 -164,077.0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4.86 4.3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4.75 4.28

公司负责人:张剑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书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敏

母公司利润表

2024 年1—12 月

2024 年1—12 月 2024 年1—12 月 2024 年1—12 月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十九、4 6,932,416,842.96 5,092,445,946.64

139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减:营业成本 十九、4 6,189,235,495.39 4,088,841,238.75
税金及附加 9,808,214.70 19,581,949.52
销售费用 114,196,625.69 58,713,639.52
管理费用 85,077,513.34 113,536,143.22
研发费用 253,809,883.78 185,387,775.55
财务费用 13,341,923.78 11,486,611.64
其中:利息费用 15,013,277.66 10,545,593.48
利息收入 6,451,241.53 4,327,119.54
加:其他收益 150,117,531.45 48,825,490.4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十九、5 25,875,502.73 -1,502,240.4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25,926,041.09 -7,815,430.0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0 0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0 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9,559,681.87 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126,287,796.28 -34,283,506.2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31,714,320.07 -32,935,423.0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76,093.86 -1,811,247.3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276,154,516.10 593,191,661.83
加:营业外收入 156,841.25 100,674.86
减:营业外支出 3,533,757.99 26,539,933.2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72,777,599.36 566,752,403.43
减:所得税费用 8,303,850.73 67,514,965.6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264,473,748.63 499,237,437.8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264,473,748.63 499,237,437.8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140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64,473,748.63 499,237,437.8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张剑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书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5,590,092,584.18 5,313,062,352.4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
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
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
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收到的税费返还 49,485,367.04 23,431,622.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七、54 258,769,808.98 314,304,283.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98,347,760.20 5,650,798,257.8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4,096,524,862.28 4,789,822,198.3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141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
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
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305,704,606.29 181,551,856.6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93,825,233.50 332,451,148.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七、54 312,308,238.74 237,252,722.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08,362,940.81 5,541,077,926.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889,984,819.39 109,720,331.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3,6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087,467.76 14,900,01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27,755,102.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87,467.76 66,255,112.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17,762,208.63 186,294,155.95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212,5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七、54 13,423,639.8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1,185,848.45 210,506,655.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25,098,380.69 -144,251,543.9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9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投资收到的现金
4,9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90,250,280.09 541,203,768.2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七、54 4,974,027.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5,224,307.87 546,103,768.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34,213,768.23 243,292,105.1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25,633,755.30 10,482,163.3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142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七、54 41,937,806.91 25,108,325.1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1,785,330.44 278,882,593.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393,438,977.43 267,221,174.6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的影响
1,059,797.84 -604,509.8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1,059,385,213.97 232,085,452.3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1,414,270,972.60 1,182,185,520.2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2,473,656,186.57 1,414,270,972.60

公司负责人:张剑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书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 年1—12 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 年1—12 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 年1—12 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 年1—12 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4,055,129,942.50 4,009,686,434.50
收到的税费返还 47,103,131.83 15,966,400.0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189,629,035.08 65,490,204.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91,862,109.41 4,091,143,039.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4,574,113,891.34 2,909,118,021.38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123,775,329.18 84,517,532.0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8,078,708.44 181,018,151.0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190,307,271.92 139,456,454.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26,275,200.88 3,314,110,159.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734,413,091.47 777,032,880.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3,6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48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27,755,102.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1,343,778,812.89 88,588,38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3,778,812.89 139,953,970.00

143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2,807,284.15 17,975,289.95
投资支付的现金 520,250,630.00 309,732,5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1,225,400,115.12 941,212,055.8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78,458,029.27 1,268,919,845.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434,679,216.38 -1,128,965,875.7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17,051,999.71 391,896,429.8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1,454,630,286.82 517,276,361.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71,682,286.53 909,172,790.8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94,906,429.80 187,805,800.1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20,631,400.10 8,560,233.1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201,917,162.84 32,448,304.4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7,454,992.74 228,814,337.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754,227,293.79 680,358,453.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4,324,279.26 -604,509.8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89,459,265.20 327,820,947.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104,401,798.78 776,580,851.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93,861,063.98 1,104,401,798.78
公司负责人:张剑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书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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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
本)
其他权益工
资本公积 减: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一、上
年年
末余
133,297,611.0
0
- - - 1,628,318,345.
67
- - - 66,648,805.5
0
556,545,968.99 2,384,810,731.
16
4,735,922.9
9
2,389,546,654.
15
加:会
计政
策变
- - - - - - - - - - - - -
前期
差错
更正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
年期
初余
133,297,611.0
0
- - - 1,628,318,345.
67
- - - 66,648,805.5
0
556,545,968.99 2,384,810,731.
16
4,735,922.9
9
2,389,546,654.
15
三、本 - - - - 108,553,125.68 - - - - 647,838,100.80 756,391,226.48 1,108,589.8
5
757,499,816.33

145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期增
减变
动金
额(减
少以
“-
”号
填列)
(一)
综合
收益
总额
- - - - - - - - - 647,838,100.80 647,838,100.80 1,108,589.8
5
648,946,690.65
(二)
所有
者投
入和
减少
资本
- - - - 77,429,592.40 - - - - - 77,429,592.40 - 77,429,592.40
1.所
有者
投入
的普
通股
- - - - - - - - - - - - -
2.其
他权
益工
具持
有者
投入
资本
- - - - - - - - - - - - -
3.股
份支
付计
入所
有者
- - - - 77,429,592.40 - - - - - 77,429,592.40 - 77,429,592.40

146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权益
的金
4.其
- - - - - - - - - - - - -
(三)
利润
分配
- - - - - - - - - - - - -
1.提
取盈
余公
- - - - - - - - - - - - -
2.提
取一
般风
险准
-
3.对
所有
者(或
股东)
的分
- - - - - - - - - - - - -
4.其
- - - - - - - - - - - - -
(四)
所有
者权
益内
部结
- - - - - - - - - - - - -
1.资
本公
积转
- - - - - - - - - - - - -

147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增资
本(或
股本)
2.盈
余公
积转
增资
本(或
股本)
- - - - - - - - - - - - -
3.盈
余公
积弥
补亏
- - - - - - - - - - - - -
4.设
定受
益计
划变
动额
结转
留存
收益
- - - - - - - - - - - - -
5.其
他综
合收
益结
转留
存收
- - - - - - - - - - - - -
6.其
- - - - - - - - - - - - -
(五)
专项
储备
- - - - - - - - - - - - -
1.本 - - - - - - - - - - - - -

148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期提
2.本
期使
- - - - - - - - - - - - -
(六)
其他
- - - - 31,123,533.28 - - - - - 31,123,533.28 - 31,123,533.28
四、本
期期
末余
133,297,611.0
0
- - - 1,736,871,471.
35
- - - 66,648,805.5
0
1,204,384,069.
79
3,141,201,957.
64
5,844,512.8
4
3,147,046,470.
48
项目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
本)
其他权益工
资本公积 减: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一、上
年年
末余
133,297,611.0
0
- - - 1,487,294,100.4
0
- - - 25,184,700.9
0
19,892,547.88 1,665,668,960.1
8
- 1,665,668,960.1
8
加:会
计政
策变
- - - - - - - - - - - - -
前期
差错
- - - - - - - - - - - - -

149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更正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
年期
初余
133,297,611.0
0
- - - 1,487,294,100.4
0
- - - 25,184,700.9
0
19,892,547.88 1,665,668,960.1
8
- 1,665,668,960.1
8
三、本
期增
减变
动金
额(减
少以
“-
”号
填列)
- - - - 141,024,245.27 - - - 41,464,104.6
0
536,653,421.1
1
719,141,770.98 4,735,922.9
9
723,877,693.97
(一)
综合
收益
总额
- - - - - - - - - 578,117,525.7
1
578,117,525.71 -164,077.01 577,953,448.70
(二)
所有
者投
入和
减少
资本
- - - - 134,998,986.16 - - - - - 134,998,986.16 4,900,000.0
0
139,898,986.16
1.所
有者
投入
的普
通股
- - - - - - - - - - - 4,900,000.0
0
4,900,000.00
2.其
他权
益工
具持
- - - - - - - - - - - - -

150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有者
投入
资本
3.股
份支
付计
入所
有者
权益
的金
- - - - 134,998,986.16 - - - - - 134,998,986.16 - 134,998,986.16
4.其
- - - - - - - - - - - - -
(三)
利润
分配
- - - - - - - - 41,464,104.6
0
-41,464,104.6
0
- - -
1.提
取盈
余公
- - - - - - - - 41,464,104.6
0
-41,464,104.6
0
- - -
2.提
取一
般风
险准
-
3.对
所有
者(或
股东)
的分
- - - - - - - - - - - - -
4.其
- - - - - - - - - - - - -
(四) - - - - - - - - - - - - -

151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所有
者权
益内
部结
1.资
本公
积转
增资
本(或
股本)
- - - - - - - - - - - - -
2.盈
余公
积转
增资
本(或
股本)
- - - - - - - - - - - - -
3.盈
余公
积弥
补亏
- - - - - - - - - - - - -
4.设
定受
益计
划变
动额
结转
留存
收益
- - - - - - - - - - - - -
5.其
他综
合收
益结
转留
存收
- - - - - - - - - - - - -

152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6.其
- - - - - - - - - - - - -
(五)
专项
储备
- - - - - - - - - - - - -
1.本
期提
- - - - - - - - - - - - -
2.本
期使
- - - - - - - - - - - - -
(六)
其他
- - - - 6,025,259.11 - - - - - 6,025,259.11 - 6,025,259.11
四、本
期期
末余
133,297,611.0
0
- - - 1,628,318,345.6
7
- - - 66,648,805.5
0
556,545,968.9
9
2,384,810,731.1
6
4,735,922.9
9
2,389,546,654.1
5
公司负责人:张剑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书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敏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 年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一、上年年末余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
2024 年度
实收资本(或股
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
永续债 其他
133,297,611.00 - - - 1,628,318,345.67 - - - 66,648,805.50 684,435,641.27 2,512,700,403.44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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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其他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133,297,611.00 - - - 1,628,318,345.67 - - - 66,648,805.50 684,435,641.27 2,512,700,403.44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 - - 108,553,125.68 - - - - 264,473,748.63 373,026,874.31
(一)综合收益总
- - - - - - - - - 264,473,748.63 264,473,748.63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 - - - 77,429,592.40 - - - - - 77,429,592.40
1.所有者投入的普
通股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77,429,592.40 - - - - - 77,429,592.40
4.其他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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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转留存收益
6.其他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31,123,533.28 - - - - - 31,123,533.28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3,297,611.00 - - - 1,736,871,471.35 - - - 66,648,805.50 948,909,389.90 2,885,727,277.75
项目 2023年度 2023年度 2023年度 2023年度 2023年度 2023年度 2023年度 2023年度 2023年度 2023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33,297,6
11.00
- - - 1,487,294
,100.40
- - - 25,184,7
00.90
226,662,
308.06
1,872,438
,720.3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133,297,6
11.00
- - - 1,487,294
,100.40
- - - 25,184,7
00.90
226,662,
308.06
1,872,438
,720.3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 - - 141,024,2
45.27
- - - 41,464,1
04.60
457,773,
333.21
640,261,6
83.08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499,237,
437.81
499,237,4
37.8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 - - - 134,998,9
86.16
- - - - - 134,998,9
86.16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 - 134,998,9
86.16
- - - - - 134,998,9
86.16
4.其他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41,464,1 -41,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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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04.60 104.6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41,464,1
04.60
-41,464,
104.60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6,025,259
.11
- - - - - 6,025,259
.11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3,297,6
11.00
- - - 1,628,318
,345.67
- - - 66,648,8
05.50
684,435,
641.27
2,512,700
,403.44
公司负责人:张剑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书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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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北京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博思创),根据2020年6月股东会决议,海博思创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整 体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58587583XQ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 12层。法定代表人:张剑辉。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7,730,148.00元,总股本为177,730,14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42,080,723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份A股35,649,425股。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公司下设大客户销售中心、投融资管理部、 销售管理部、工程中心、交付中心、运营中心、供应链中心、智能制造中心、质量中心、安全监 查部、研发中心、大数据中心、实验测试中心、未来技术中心、物流仓储中心、信息化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财务部、证券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内审部、电站事业部、基建工程部、解决方案 中心、区域销售中心、海博国际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企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 产品或提供的主要服务为储能系统业务。经营范围为:工业产品智能控制系统的软硬件、新能源 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 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维修;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 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动力电池系统组装(仅限锂电池);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5 年4 月2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对 外报出。

2 、公司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公司于2011 年11 月4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登记注册,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0 万元。设立时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张剑辉 100.00 货币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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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2012 年8 月股权转让

2012 年8 月10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出资转让协议,股东张剑辉将其持有本公司11.4286% 的股权转让给钱昊、7.1428%的股权转让给舒鹏。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张剑辉 81.4286 货币 81.43
2 钱昊 11.4286 货币 11.43
3 舒鹏 7.1428 货币 7.14
合计 100.00 100.00

(3)2012 年10 月增资

2012 年10 月15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增资300.00 万元,其中9.8901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290.1099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北京银杏天使投资基 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300.00 万元,其中9.8901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 290.1099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增资300.00 万元,其中

9.8901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290.1099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 万元增 加至人民币129.6703 万元。增资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
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张剑辉 81.4286 货币 62.80
2 钱昊 11.4286 货币 8.81
3 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9.8901 货币 7.63
4 北京银杏天使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9.8901 货币 7.63
5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8901 货币 7.63
6 舒鹏 7.1428 货币 5.50
合计 129.6703 100.00

(4)2013 年3 月增资

2013 年3 月25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罗茁以货币形式增资200.00 万元,其中4.3956 万 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195.6044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北京银杏天使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货币形式增资200.00 万元,其中4.3956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195.6044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增资200.00 万元其中4.3956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 195.6044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9.6703 万元增加至142.8571 万元。增资后股 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
元)
出资方
出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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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
元)
出资方
出资比例
(%)
1 张剑辉 81.4286 货币 57.00
2 北京银杏天使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4.2857 货币 10.00
3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4.2857 货币 10.00
4 钱昊 11.4286 货币 8.00
5 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9.8901 货币 6.92
6 舒鹏 7.1428 货币 5.00
7 罗茁 4.3956 货币 3.08
合计 142.8571 100.00

(5)2013 年5 月增资

2013 年5 月16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张剑辉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形式增资488.5714 万元、钱昊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形式增资68.5714 万元、舒鹏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形式 增资42.8572 万元、罗茁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形式增资26.3734 万元、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 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形式增资59.3409 万元、北京银杏天使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形式增资85.7143 万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 增注册资本形式增资85.7143 万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2.8571 万元增加至1,000.00 万元。增 资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
元)
出资方
出资比例
(%)
1 张剑辉 570.00 货币 57.00
2 北京银杏天使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100.00 货币 10.00
3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货币 10.00
4 钱昊 80.00 货币 8.00
5 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69.231 货币 6.92
6 舒鹏 50.00 货币 5.00
7 罗茁 30.769 货币 3.08
合计 1,000.00 100.00

(6)2014 年10 月股权转让和增资

2014 年10 月10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北京腾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腾 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10.0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张剑辉以货币形式增资750.00 万元,其中65.2174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684.7826 万元 记入资本公积;北京中润发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增资250.00 万元,其中21.7391 万元记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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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册资本,剩余228.2609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0 万元增加至1,086.9565 万元。转让后和增资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
元)
出资方
出资比例
(%)
1 张剑辉 635.2174 货币 58.44
2 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 货币 9.20
3 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 货币 9.20
4 钱昊 80.0000 货币 7.36
5 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69.2310 货币 6.37
6 舒鹏 50.0000 货币 4.60
7 罗茁 30.7690 货币 2.83
8 北京中润发投资有限公司 21.7391 货币 2.00
合计 1,086.9565 100.00
  • [注]北京银杏天使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名称变更为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2015 年3 月增资

2015 年3 月6 日,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 形式增资3,250.00 万元,其中67.934784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3,182.065216 万元记入资本 公积;QM10Limited 以货币形式增资3,250.00 万元,其中67.934784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 3,182.065216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4,000.00 万元,其中83.611414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3,916.388586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罗茁以货币形 式增资235.00 万元,其中4.911685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230.088315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北 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1,132.50 万元,其中23.672554 万元记入注册资 本,剩余1,108.827446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 资1,132.50 万元,其中23.672554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1,108.827446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86.9565 万元增加至1,358.694275 万元。增资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
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张剑辉 635.217400 货币 46.75
2 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3.672554 货币 9.10
3 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3.672554 货币 9.10
4 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3.611414 货币 6.15
5 钱昊 80.000000 货币 5.89
6 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69.231000 货币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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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
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7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934784 货币 5.00
8 QM10 Limited 67.934784 货币 5.00
9 舒鹏 50.000000 货币 3.68
10 罗茁 35.680685 货币 2.63
11 北京中润发投资有限公司 21.739100 货币 1.60
合计 1,358.694275 100.00

(8)2015 年10 月增资

2015 年10 月15 日,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张剑辉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形式增资 4,039.9826 万元、钱昊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形式增资508.80 万元、舒鹏以资本公积转增注 册资本形式增资318.00 万元、罗茁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形式增资226.929315 万元、北京启 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形式增资440.3090 万元、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形式增资786.557446 万元、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形式增资786.557446 万元、北京中润发投资有限公司以资本公 积转增注册资本形式增资138.2609 万元、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资本公积 转增注册资本形式增资432.070216 万元、QM10Limited 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形式增资

432.070216 万元、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形式增资 531.768586 万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58.694275 万元增加至10,000.00 万元。增资后股东出 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
元)
出资方
出资比例
(%)
1 张剑辉 4,675.2000 货币 46.75
2 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10.2300 货币 9.10
3 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10.2300 货币 9.10
4 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15.3800 货币 6.15
5 钱昊 588.8000 货币 5.89
6 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509.5400 货币 5.10
7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50 货币 5.00
8 QM10 Limited 500.0050 货币 5.00
9 舒鹏 368.0000 货币 3.68
10 罗茁 262.6100 货币 2.63
11 北京中润发投资有限公司 160.0000 货币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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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
元)
出资方
出资比例
(%)
合计 10,000.0000 100.00

(9)2015 年12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12 月18 日,张剑辉、钱昊、舒鹏分别与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股东张剑辉将其持有本公司5.81%的股权转让 给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钱昊将其持有本公司0.73%的股权转让给嘉 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舒鹏将其持有本公司0.46%的股权转让给嘉兴海 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5 年12 月18 日,公司作出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5 年12 月24 日,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办公室出具了编号为“海商审字[2015]1119 号”《关 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股东张剑辉、钱昊、舒鹏将持有的公司5.81%、 0.73%、0.46%股权转让给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投资各方签署的合营 公司合同章程。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公司已于2015 年12 月25 日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商 外资京字[2015]2008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5 年12 月24 日和2015 年12 月29 日,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张 剑辉、钱昊、舒鹏分别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777.0171 万元、475.6818 万元以及297.3011 万元。 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
元)
出资方
出资比例
(%)
1 张剑辉 4,094.1204 货币 40.94
2 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10.2300 货币 9.10
3 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10.2300 货币 9.10
4 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000 货币 7.00
5 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15.3800 货币 6.15
6 钱昊 515.6182 货币 5.16
7 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509.5400 货币 5.10
8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50 货币 5.00
9 QM10 Limited 500.0050 货币 5.00
10 舒鹏 322.2614 货币 3.22
11 罗茁 262.6100 货币 2.63
12 北京中润发投资有限公司 160.0000 货币 1.60
合计 10,0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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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6 年1 月股权转让和增资

2016 年1 月20 日,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张剑辉将其持有本公司0.375%的股权转让给 北京鼎峰高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张剑辉将其持有本公司0.25%的股权转让给蓝色经 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股东钱昊将其持有本公司0.25%的股权转让给蓝色经济区产业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股东舒鹏将其持有本公司0.25%的股权转让给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清控华科(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20,000.00 万元,其中500.00 万元 记入注册资本,剩余19,500.00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嘉兴浙华武岳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货币形式增资10,000.00 万元,其中250.00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9,750.00 万元记入资本公 积;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7,000.00 万元,其中175.00 万元记入 注册资本,剩余6,825.00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银杏自清(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 币形式增资4,500.00 万元,其中112.50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4,387.50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1,500.00 万元,其中37.50 万元记入 注册资本,剩余1,462.50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QM10Limited 以货币形式增资1,500.00 万元,其 中37.50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1,462.50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00 万元增加至11,112.50 万元。转让后和增资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
元)
出资方
出资比例
(%)
1 张剑辉 4,031.6204 货币 36.28
2 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10.2300 货币 8.19
3 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10.2300 货币 8.19
4 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000 货币 6.30
5 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15.3800 货币 5.54
6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7.5050 货币 4.84
7 QM10 Limited 537.5050 货币 4.84
8 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509.5400 货币 4.58
9 清控华科(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00.0000 货币 4.50
10 钱昊 490.6182 货币 4.41
11 舒鹏 297.2614 货币 2.68
12 罗茁 262.6100 货币 2.36
13 嘉兴浙华武岳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0000 货币 2.25
14 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50.0000 货币 2.25
15 北京中润发投资有限公司 160.0000 货币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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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
元)
出资方
出资比例
(%)
16 银杏自清(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12.5000 货币 1.01
17 北京鼎峰高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5000 货币 0.34
合计 11,112.5000 100.00

(11)2019 年12 月股权转让和增资

2019 年12 月16 日,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张剑辉将其持有本公司0.5006%的股权转让 给清控华科(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东张剑辉将其持有本公司0.2503%的股权转让给嘉兴 浙华武岳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张剑辉将其持有本公司0.2503%的股权转让给蓝色经 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股东张剑辉将其持有本公司0.1126%的股权转让给银杏自清(天津)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张剑辉将其持有本公司0.0375%的股权转让给苏州启明融合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张剑辉将其持有本公司0.0375%的股权转让给QM10Limited、 股东张剑辉将其持有本公司0.037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鼎峰高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 张剑辉将其持有本公司1.4398%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启迪腾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东张剑 辉将其持有本公司0.5538%的股权转让给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张剑辉将其持有本公司 0.5814%的股权转让给上杭鼎峰兴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钱昊将其持有本公司

0.2307%的股权转让给厦门蓝图天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将其持有本公司0.2924%的股权转让给天津清启陆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名称天津 清启陆石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东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本公司

0.1949%的股权转让给天津陆石昱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东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将其持有本公司0.85834%的股权转让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股东北京 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本公司0.3433%的股权转让给国同汇智创业投资(北京)有 限公司、股东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本公司0.3415%的股权转让给厦门蓝图 天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本公司0.2769% 的股权转让给上杭鼎峰兴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将 其持有本公司0.4873%的股权转让给南昌市青英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股东罗茁将其持有本公司 0.0849%的股权转让给南昌市青英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股东罗茁将其持有本公司0.5659%的股权 转让给天津清启陆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东罗茁将其持有本公司0.3773%的股权转让给 天津陆石昱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东北京中润发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1.4398% 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启迪腾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杭鼎峰兴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货币形式增资1,140.00 万元,其中31.6706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1,108.3294 万元记入资 本公积;厦门蓝图天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760.00 万元,其中21.1138 万元 记入注册资本,剩余738.8862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天津清启陆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 形式增资1,140.00 万元,其中31.6706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1,108.3294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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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陆石昱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760.00 万元,其中21.1138 万元记入注册 资本,剩余738.8862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 1,140.00 万元,其中31.6706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1,108.3294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国同汇 智创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增资456.00 万元,其中12.6681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 443.3319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南昌市青英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760.00 万元,其 中21.1138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738.8862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112.50 万元增加至11,283.5213 万元。转让后和增资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
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张剑辉 3,609.1889 货币 31.99
2 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10.2300 货币 8.07
3 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10.2300 货币 8.07
4 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00.0000 货币 6.20
5 清控华科(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55.6250 货币 4.92
6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41.6769 货币 4.80
7 QM10 Limited 541.6769 货币 4.80
8 钱昊 464.9779 货币 4.12
9 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455.3877 货币 4.04
10 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58.9771 货币 3.18
11 北京启迪腾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20.0000 货币 2.84
12 舒鹏 297.2614 货币 2.63
13 嘉兴浙华武岳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7.8125 货币 2.46
14 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77.8125 货币 2.46
15 罗茁 148.3569 货币 1.31
16 上杭鼎峰兴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27.0525 货币 1.13
17 天津清启陆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7.0525 货币 1.13
18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 127.0525 货币 1.13
19 银杏自清(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25.0156 货币 1.11
20 厦门蓝图天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4.7017 货币 0.75
21 天津陆石昱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4.7017 货币 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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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
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22 南昌市青英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4.7017 货币 0.75
23 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 61.5367 货币 0.54
24 国同汇智创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50.8208 货币 0.45
25 北京鼎峰高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6719 货币 0.37
合计 11,283.5213 100.00

(12)2020 年6 月股权转让

2020 年6 月15 日,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 本公司3.1814%的股权转让给天津倍博景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北京启迪创业孵 化器有限公司1.7391%的股权转让给天津远翼永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转让后各股东出资 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
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张剑辉 3,609.1889 货币 31.99
2 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10.2300 货币 8.07
3 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10.2300 货币 8.07
4 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00.0000 货币 6.20
5 清控华科(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55.6250 货币 4.92
6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41.6769 货币 4.80
7 QM10 Limited 541.6769 货币 4.80
8 钱昊 464.9779 货币 4.12
9 天津倍博景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358.9771 货币 3.18
10 北京启迪腾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20.0000 货币 2.84
11 舒鹏 297.2614 货币 2.63
12 嘉兴浙华武岳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7.8125 货币 2.46
13 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77.8125 货币 2.46
14 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259.1525 货币 2.30
15 天津远翼永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96.2352 货币 1.74
16 罗茁 148.3569 货币 1.31
17 上杭鼎峰兴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27.0525 货币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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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
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8 天津清启陆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7.0525 货币 1.13
19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 127.0525 货币 1.13
20 银杏自清(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25.0156 货币 1.11
21 厦门蓝图天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4.7017 货币 0.75
22 天津陆石昱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4.7017 货币 0.75
23 南昌市青英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4.7017 货币 0.75
24 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 61.5367 货币 0.54
25 国同汇智创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50.8208 货币 0.45
26 北京鼎峰高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6719 货币 0.37
合计 11,283.5213 100.00
  • (13)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6 月22 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9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 变更方式变更为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公司将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经 审计的净资产折合112,835,213.00 股(每股面值1 元),超过折股部分的净资产记入资本公积。净 资产折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张剑辉 3,609.1889 31.99
2 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10.2300 8.07
3 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10.2300 8.07
4 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000 6.20
5 清控华科(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55.6250 4.92
6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1.6769 4.80
7 QM10 Limited 541.6769 4.80
8 钱昊 464.9779 4.12
9 天津倍博景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8.9771 3.18
10 北京启迪腾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20.0000 2.84
11 舒鹏 297.2614 2.63
12 嘉兴浙华武岳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7.8125 2.46
13 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77.8125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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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14 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259.1525 2.30
15 天津远翼永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96.2352 1.74
16 罗茁 148.3569 1.31
17 上杭鼎峰兴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7.0525 1.13
18 天津清启陆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7.0525 1.13
19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 127.0525 1.13
20 银杏自清(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5.0156 1.11
21 厦门蓝图天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4.7017 0.75
22 天津陆石昱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4.7017 0.75
23 南昌市青英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4.7017 0.75
24 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 61.5367 0.54
25 国同汇智创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50.8208 0.45
26 北京鼎峰高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6719 0.37
合计 11,283.5213 100.00

(14)2020 年9 月增资

2020 年9 月22 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华能聚能保(海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货币形式增资5,000.00 万元,其中138.9062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4,861.0938 万元记入资 本公积;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283.5213 万元增加至11,422.4275 万元。增资后股东出资情况如 下: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张剑辉 3,609.1889 31.60
2 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10.2300 7.97
3 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10.2300 7.97
4 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000 6.13
5 清控华科(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55.6250 4.87
6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1.6769 4.74
7 QM10 Limited 541.6769 4.74
8 钱昊 464.9779 4.07
9 天津倍博景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8.9771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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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10 北京启迪腾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20.0000 2.80
11 舒鹏 297.2614 2.60
12 嘉兴浙华武岳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7.8125 2.43
13 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77.8125 2.43
14 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259.1525 2.27
15 天津远翼永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96.2352 1.72
16 罗茁 148.3569 1.30
17 华能聚能保(海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8.9062 1.22
18 上杭鼎峰兴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7.0525 1.11
19 天津清启陆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7.0525 1.11
20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 127.0525 1.11
21 银杏自清(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5.0156 1.09
22 厦门蓝图天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4.7017 0.74
23 天津陆石昱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4.7017 0.74
24 南昌市青英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4.7017 0.74
25 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 61.5367 0.54
26 国同汇智创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50.8208 0.45
27 北京鼎峰高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6719 0.37
合计 11,422.4275 100.00

(15)2021 年6 月增资

2021 年6 月25 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以货币 形式增资10,000.00 万元,其中211.5264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9,788.4736 万元记入资本公 积;湖州云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5,000.00 万元,其中105.7632 万元 记入注册资本,剩余4,894.2368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北京海国智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5,000.00 万元,其中105.7632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4,894.2368 万元 记入资本公积;北京融智翠微蓝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5,000.00 万元,其中105.7632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4,894.2368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北京丝路科创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5,000.00 万元,其中105.7632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 4,894.2368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海宁聚恒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 9,000.00 万元,其中190.3738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8,809.6262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合肥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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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10,000.00 万元,其中211.5264 万元记入注册资 本,剩余9,788.4736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东方电气(成都)氢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货币形式增资4,999.999168 万元,其中105.7632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4,894.235968 万元 记入资本公积;湖北长江兴宁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2,000.00 万元,其中42.3053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1,957.6947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楚天长兴(武汉)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20.00 万元,其中0.4231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 19.5769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422.4275 万元增加至12,607.3985 万元。增 资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万元) 出资方
持股比例
(%)
1 张剑辉 3,609.1889 货币 28.63
2 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10.2300 货币 7.22
3 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10.2300 货币 7.22
4 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000 货币 5.55
5 清控华科(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55.6250 货币 4.41
6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1.6769 货币 4.30
7 QM10 Limited 541.6769 货币 4.30
8 钱昊 464.9779 货币 3.69
9 天津倍博景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8.9771 货币 2.85
10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 338.5789 货币 2.68
11 北京启迪腾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20.0000 货币 2.54
12 舒鹏 297.2614 货币 2.36
13 嘉兴浙华武岳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7.8125 货币 2.20
14 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77.8125 货币 2.20
15 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259.1525 货币 2.06
16 合肥蔚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1.5264 货币 1.67
17 天津远翼永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96.2352 货币 1.56
18 海宁聚恒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0.3738 货币 1.51
19 罗茁 148.3569 货币 1.18
20 华能聚能保(海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38.9062 货币 1.10
21 上杭鼎峰兴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7.0525 货币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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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万元) 出资方
持股比例
(%)
22 天津清启陆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7.0525 货币 1.01
23 银杏自清(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5.0156 货币 0.99
24 湖州云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5.7632 货币 0.84
25 北京海国智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05.7632 货币 0.84
26 北京融智翠微蓝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105.7632 货币 0.84
27 北京丝路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5.7632 货币 0.84
28 东方电气(成都)氢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05.7632 货币 0.84
29 厦门蓝图天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4.7017 货币 0.67
30 天津陆石昱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4.7017 货币 0.67
31 南昌市青英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4.7017 货币 0.67
32 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 61.5367 货币 0.49
33 国同汇智创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50.8208 货币 0.40
34 湖北长江兴宁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42.3053 货币 0.33
35 北京鼎峰高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6719 货币 0.33
36 楚天长兴(武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0.4231 货币 0.00
合计 12,607.398
5
100.00

(16)2021 年9 月股权转让和增资

2021 年9 月7 日,股东湖北长江兴宁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本公司

0.33%的股权转让给株洲长证国创星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 年9 月22 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湖州云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 形式增资12,800.00 万元,其中270.7538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12,529.2462 万元记入资本公 积;海宁聚恒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8,900.00 万元,其中188.2585 万 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8,711.7415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北京海国翠微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5,000.00 万元,其中105.7632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 4,894.2368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北京丝路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3,000.00 万 元,其中63.4579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2,936.5421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杭州荟能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2,250.00 万元,其中47.5934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 2,202.4066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嘉兴鼎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增资2,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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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万元,其中46.5358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2,153.4642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607.3985 万元增加至13,329.7611 万元。转让后和增资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万元) 出资方
持股比例
(%)
1 张剑辉 3,609.1889 货币 27.08
2 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10.2300 货币 6.83
3 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10.2300 货币 6.83
4 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000 货币 5.25
5 清控华科(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55.6250 货币 4.17
6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1.6769 货币 4.06
7 QM10 Limited 541.6769 货币 4.06
8 钱昊 464.9779 货币 3.49
9 海宁聚恒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8.6323 货币 2.84
10 湖州云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6.5170 货币 2.83
11 天津倍博景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8.9771 货币 2.69
12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8.5789 货币 2.54
13 北京启迪腾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20.0000 货币 2.40
14 舒鹏 297.2614 货币 2.23
15 嘉兴浙华武岳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7.8125 货币 2.09
16 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77.8125 货币 2.09
17 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259.1525 货币 1.94
18 合肥蔚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1.5264 货币 1.59
19 天津远翼永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96.2352 货币 1.47
20 北京丝路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69.2211 货币 1.27
21 罗茁 148.3569 货币 1.11
22 华能聚能保(海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8.9062 货币 1.04
23 上杭鼎峰兴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7.0525 货币 0.95
24 天津清启陆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7.0525 货币 0.95
25 银杏自清(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5.0156 货币 0.94
26 北京海国智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5.7632 货币 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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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万元) 出资方
持股比例
(%)
27 北京融智翠微蓝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105.7632 货币 0.79
28 东方电气(成都)氢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05.7632 货币 0.79
29 北京海国翠微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05.7632 货币 0.79
30 厦门蓝图天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4.7017 货币 0.64
31 天津陆石昱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4.7017 货币 0.64
32 南昌市青英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4.7017 货币 0.64
33 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 61.5367 货币 0.46
34 国同汇智创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50.8208 货币 0.38
35 杭州荟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5934 货币 0.36
36 嘉兴鼎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6.5358 货币 0.35
37 株洲长证国创星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3053 货币 0.32
38 扬州鼎峰高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6719 货币 0.31
39 楚天长兴(武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0.4231 货币 0.00
合计 13,329.761
1
100.00

(1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24 年12 月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69 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 股股票4,443.2537 万股(每股面值1 元),增加股本人民币44,432,537.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177,730,148.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1,102,567.06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94,629,734.4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6,472,832.5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 年1 月22 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0067 号)。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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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固 定资产、收入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主 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收账款”、“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固定资产”、“主要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等相关说明。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3、营业周期

  •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

以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 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新加坡元、澳元、欧元、美元、英镑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 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项目 重要性标准
账龄超过3 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3 年的应收账款金额占应收账款
余额0.5%以上,或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认定
为大额
重要的在建工程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或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
重要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公司将单项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
0.5%,或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认定为重要
账龄超过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 年的应付账款金额占应付账款
余额0.5%以上,或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认定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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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来自于合营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或亏损额绝对值) 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5%以上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 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 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 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 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 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 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 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 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 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 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 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 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 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 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 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 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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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 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 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 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 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 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 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 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 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 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 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 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 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 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 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 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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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 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 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 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 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 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 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 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 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 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 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 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 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 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 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长期股权投资”或“主要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 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 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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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 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 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 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 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 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 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 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 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 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 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 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 √适用 □不适用

  • (1)外币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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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 中间价,下同)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 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 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 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 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 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 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 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 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 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 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 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 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 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 映。

11、金融工具

  •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

  • 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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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 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 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 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 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 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 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 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 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 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 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 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 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 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 收入。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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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 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 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 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 (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 计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 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 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 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 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 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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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资产转移的确 认依据及计量方法”所述的方法进行计量。

③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 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 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确定 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 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 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 (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 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 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 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 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 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 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 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 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5)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 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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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 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 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本公司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政策。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 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 的衍生工具处理:

①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②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③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公司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 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 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 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 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 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 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 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 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 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 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 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 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 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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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 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 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 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 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 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允价值”。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金融工具”中“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 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 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 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 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 计准则第21 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 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 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 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 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 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 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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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 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 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 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 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 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 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 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不予相互抵销。

12、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 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 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 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 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 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 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 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 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 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 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 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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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一般的银行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财务公司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 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其他组合 应收垫资相关项目款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 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5、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信用等级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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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 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 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7、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 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 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 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 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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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 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 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 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 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 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 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8、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 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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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
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合同资产的账龄按照自合同资产确认之日起计算。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 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9、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 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 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公司已经获得批 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 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当拟出售的子公司投资满 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在合并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 有待售类别。部分资产或负债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处置组中剩余资产或负债新组成的 处置组仍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公司将新组成的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否则将满足持 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单独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对于当期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资 产负债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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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 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 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初始计量或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 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 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 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应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对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时,先抵减处置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 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 称第42 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公司在 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不适用第 42 号准则计量规定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 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 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 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第42 号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 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依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的适用第42 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 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同时将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 账面价值以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终止确认和计量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 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 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 额;(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 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

  • 联计划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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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 止经营列报;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 营定义的,在合并报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将终止经营处置损益的调整金额作 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 公司在当期利润表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调整金额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公司的 子公司、共同经营、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部分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不再继续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或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相应调整各个划分为持有 待售类别后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 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 益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 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在 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 报。

20、债权投资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 一般方法确定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单项债权投 资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

21、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 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单项其 他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债权投资的 信用损失。

22、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租赁应收款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包含重大融资 成分的长期应收款项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 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其他长期应收款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单项长期应收款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 额的现值计量长期应收款的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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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 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 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 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 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 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 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 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 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 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 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 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 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 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 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 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 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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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 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 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 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 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 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 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 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 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 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 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 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 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 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 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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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 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 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 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 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 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 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 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 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 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 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 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 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 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 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 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 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 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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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 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 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 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 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 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 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 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 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 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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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19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5 19
电子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19
办公家具 年限平均法 5 5 19

说明: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

  • 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

  • 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 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 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 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

  • 当期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 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 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 √适用 □不适用

  •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

  • 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 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房屋建筑物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
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经消防、国土、规划等外部部门验收;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
固定资产。
机器设备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
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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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 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 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 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 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 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 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 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 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 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 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 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 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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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 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 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 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 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 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 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 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期限(年)
软件 预计受益期限 5
专利使用权 预计受益期限 10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50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 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 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 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 √适用□不适用 基本原则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 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 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 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 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 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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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 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 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8、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 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 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 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 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 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 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 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 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 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 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 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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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29、长期待摊费用

  •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 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 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 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 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 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0、合同负债

  •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 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 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 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 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 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 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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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 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 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 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 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 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 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2、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 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 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 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 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 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 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 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 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 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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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 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 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 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 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 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 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 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 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 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 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 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 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 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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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 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 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 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 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 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 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 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 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 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 约义务: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 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 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 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 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 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 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 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 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 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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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 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 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 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 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 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 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 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 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①销售产品

对于国内销售,公司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不需要安装调试的,签收后确认收入,需要安装调 试的,在安装调试合格后确认收入。对于出口销售,不需要安装调试的,根据合同约定的贸易条 款,当商品在装船并取得提单时或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需要安装调 试的,在安装调试合格后确认收入。

②提供服务

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服务成果交付给客户后确认收入,或按照服务进度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 √适用□不适用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 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 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 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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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摊销 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 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 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 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 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 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 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 √适用□不适用

  •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 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 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 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 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 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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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 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 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

  • 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 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

  • 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

  • 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 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 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 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 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 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

  • 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 费用。

  •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 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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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租赁

√适用□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 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 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 拆。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 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 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 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 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 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 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 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 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 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 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 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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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 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 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 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 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 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 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 赁负债。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 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 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 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 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 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 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 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 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 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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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 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 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 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 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 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 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 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 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 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 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 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 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 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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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 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 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 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 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 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 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 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债务重组损益确认时点和会计处理方法

(1)债权人

1)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在相关资产符合其 定义和确认条件以及债权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确认债务重置损益。债权人受让包括现金在内的单 项或多项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 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的,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 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2)采用以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修改其他条款导致全部债权终止确认,债 权人在债权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确认债务重组损益。债权人按照修改后的条款以公允价值初始计 量重组债权,重组债权的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如果修 改其他条款未导致债权终止确认,债权人根据其分类,继续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对于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债权,债权人根据重新议定合同的现金流量变化情况,重新计算该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 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投资收益。

3)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以及债权符合终 止确认条件时确认债务重置损益。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2)债务人

1)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时确认债务重组损益。以单项或多项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偿债金融资 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以单项或多项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或者以包括金融资产和非 金融资产在内的多项资产清偿债务的,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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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确认 债务重组损益。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 收益。

3)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修改其他条款导致债务终止确认,债务人在 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确认债务重组损益。重组债务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终止确认的债 务账面价值与重组债务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如果修改其他条款未导致债务终止确 认,或者仅导致部分债务终止确认,对于未终止确认的部分债务,债务人根据其分类,继续以摊 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债务,债务人根据重新议定合同的现金流量变化情况,重新计算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 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投资收益。

4)以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确认债 务重组损益。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 之和的差额计入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或投资收益(仅涉及金融工具时)。

40、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被激励对象先认购股票,如果后续未 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向职工发行的限制 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在授予日,本公司根据收到的职工缴纳的认股 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

41、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说明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 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 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 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 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 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 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 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 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 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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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合同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 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 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 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 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 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 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 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 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 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 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 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 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 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 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 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 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 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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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 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 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 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8)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 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 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 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 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 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 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9)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 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 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 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 关信息详见本附注“公允价值”的披露。

4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

财政部于2023 年10 月25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 下简称“解释第17 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17 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 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 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 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 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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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 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 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 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 分。

本公司自2024 年1 月1 日起执行解释17 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17 号规定,企业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 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 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 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 年1 月1 日起执行解释17 号中“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并对此项 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17 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 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 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 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 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

本公司自2024 年1 月1 日起执行解释17 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 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 计处理”的规定

①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解释18 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 时,企业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 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本公司自2024 年12 月6 日起执行解释18 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 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 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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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2023 年度利润表项目
主营业务成本 41,933,520.16 23,949,706.81
销售费用 -41,933,520.16 -23,949,706.81
2024 年1-11 月利润表项目
主营业务成本 33,702,909.21 22,665,386.73
销售费用 -33,702,909.21 -22,665,386.73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
产生的增值额
13%、9%、6%、5%
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
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
租金收入的12%计缴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2%、1.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注]

[注]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
北京海博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工程公司) 25
海博思创(武汉)创新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研发中心) 25
襄阳明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明途公司) 25
天津众新源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众新公司) 25
上杭海科汇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杭海科公司) 20
德令哈峰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令哈峰谷公司) 20
北京汇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汇储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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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北京凌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凌碳公司) 20
南京云优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云优储公司) 20
海博思创(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南京公司) 20
上海峰谷源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峰谷公司) 20
阜南汇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南汇储公司) 25
海博思创(承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承德公司) 25
云浮峰谷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浮峰谷公司) 20
陕西创享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创享公司) 20
陕西海悦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海悦公司) 20
海博思创(珠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工程公司) 25
海博思创(普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洱工程公司) 25
山西海博夏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夏初公司) 25
河北雄安汇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汇储公司) 20
海博思创天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天门公司) 20
天门市捷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门捷创公司) 20
天门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门绿能公司) 20
海博思创(珠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技公司) 25
海博思创(酒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工程公司) 15
海博思创(酒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新能源公司) 20
海博思创(鄂尔多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鄂尔多斯公司) 20
海博思创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
HyperStrong International(Singapore)PTE. LTD
(以下简称海博新加坡公司)
17
海博思创国际( 澳大利亚) 有限公司HyperStrong International
(Australia)PTY LTD
(以下简称海博澳大利亚公司)
25
海博思创国际(德国)有限公司
HyperStrong International (Germany) GMBH
(以下简称海博德国公司)
15
海博思创国际(美国)有限公司
HyperStrong International USA Corp.
(以下简称海博美国公司)
21
英国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Kingdom Energy System Limited
(以下简称英国能源公司)
19
大同市博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博思公司) 20
大同市海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海储公司) 20
大同市云州区风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风储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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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御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御博公司) 20
酒泉峰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峰储公司) 20
酒泉储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储创公司) 20
酒泉储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储源公司) 20
酒泉海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海储公司) 20
江苏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思创(江苏)公司) 25
江苏海博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工程(江苏)公司) 20
甘肃云海新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大同市云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甘肃云海公司)
20
甘肃御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大同市云州区御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甘肃御创公司)
20
浙江海博智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博公司) 20
沧州市博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博思公司) 20
内蒙古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海博公司) 20
枣庄海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海峰公司) 20
包头土右旗博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博储公司) 20
包头土右旗博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博思公司) 20
云南博储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博储公司) 20
云南储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储创公司) 20

2、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 (2011)4 号文)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文), 自2011 年1 月1 日起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 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本报告期,本公司享 受上述优惠政策。

2)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3 年9 月发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43 号),自2023 年1 月1 日至2027 年12 月31 日, 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为先进制造业 企业。

(2)企业所得税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 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 年12 月1 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 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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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GR202211003454 号,有效期3 年,本公司2022 年度至2024 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 税税率。

2)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第二条的规定,自2011 年1 月1 日至2030 年12 月31 日,对设在西部 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酒泉工程公司2024 年度享受15% 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 总局公告2022 年第13 号),自2022 年1 月1 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 所得额超过100 万元但不超过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 局公告2023 年第6 号),自2023 年1 月1 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 得额不超过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12 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 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 年12 月31 日。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汇储公司、北京凌碳公司、上杭海科公司、德令哈峰谷公司、南京云优 储公司、海博南京公司、上海峰谷公司、云浮峰谷公司、陕西创享公司、陕西海悦公司、雄安汇 储公司、海博天门公司、天门捷创公司、天门绿能公司、酒泉新能源公司、海博鄂尔多斯公司、 大同博思公司、大同海储公司、大同风储公司、大同御博公司、酒泉峰储公司、酒泉储创公司、 酒泉储源公司、酒泉海储公司、海博工程(江苏)公司、甘肃云海公司、甘肃御创公司、浙江海博 公司、沧州博思公司、内蒙古海博公司、枣庄海峰公司、包头博储公司、包头博思公司、云南博 储公司、云南储创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天门市思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门思储公司)、天门市海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门海储公司)、天门市捷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门捷运公司)、天门市创能新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门创能公司)四家子公司于2024 年2 月注册成立,存续期间未办理税务登记,已于 2024 年7 月注销。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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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2,473,656,186.57 1,464,081,056.85
其他货币资金 560,867,440.99 1,855,116,272.70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合计 3,034,523,627.56 3,319,197,329.5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
款项总额
16,097,254.51 -

其他说明

  • (1)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款项详见本报告“合并财务报

  • 表项目注释——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之说明。

  • (2)外币货币资金明细情况详见本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

明。

2、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121,326,743.66 122,059,767.84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4,750,000.00 -
合计 126,076,743.66 122,059,767.84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16,779,149.59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5,000,000.00
合计 121,779,149.59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
账面
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金额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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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
)

(%
)








其中:








126,326,743
.66
100.
00
250,000.
00
0.2
0
126,076,743
.66
122,059,767
.84
100.
00
- - 122,059,767
.84
其中:







121,326,743
.66
96.0
4
- - 121,326,743
.66
122,059,767
.84
100.
00
- - 122,059,767
.84







5,000,000.0
0
3.96 250,000.
00
5.0
0
4,750,000.0
0
- - - - -

126,326,743
.66
/ 250,000.
00
/ 126,076,743
.66
122,059,767
.84
/ / 122,059,767
.8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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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组合计提项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121,326,743.66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5,000,000.00 250,000.00 5.00
合计 126,326,743.66 250,000.00 0.2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 250,000.00 - - - 250,000.00
合计 - 250,000.00 - - - 250,00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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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3、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3,132,560,472.55 1,321,909,223.41
1年以内小计 3,132,560,472.55 1,321,909,223.41
1 至2年 664,757,401.88 97,689,861.23
2 至3年 16,325,302.18 9,779,556.40
3 至4年 386,919.03 89,646,999.42
4 至5年 32,438,446.95 6,890,853.05
5年以上 11,159,041.20 11,783,088.15
合计 3,857,627,583.79 1,537,699,581.66
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数 账龄 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的原因 控制回款措施 是否存在
回款风险
客户一 21,544,975.91 4-5 年 受储能行业宏观政策影响,客户运
营的火电调频储能项目收益未达
预期;且2021 年开始燃煤价格高
涨,火电厂亏损,客户现金流紧张,
导致回款较慢。
其母公司出具
《还款声明》
客户二 10,357,903.66 4-5年 质押项目公司
股权、银行共管
账户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 picture [455 x 3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 计
提 提
类 比 账面 比 账面
比 比
别 金额 例 金额 价值 金额 例 金额 价值
例 例
(%) (%)
(% (%
) )









其中:


3,857,627, 100 265,304, 6.8 3,592,322, 1,537,699, 100 140,917, 9.1 1,396,781,

583.79 .00 612.72 8 971.07 581.66 .00 584.51 6 997.15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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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其中:



3,825,724,
704.22
99.
17
239,782,
309.06
6.2
7
3,585,942,
395.16
1,468,761,
740.82
95.
52
105,923,
514.09
7.2
1
1,362,838,
226.73



31,902,879
.57
0.8
3
25,522,3
03.66
80.
00
6,380,575.
91
68,937,840
.84
4.4
8
34,994,0
70.42
50.
76
33,943,770
.42

3,857,627,
583.79
/ 265,304,
612.72
/ 3,592,322,
971.07
1,537,699,
581.66
/ 140,917,
584.51
/ 1,396,781,
997.1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3,825,724,704.22 239,782,309.06 6.27
其他组合 31,902,879.57 25,522,303.66 80.00
合计 3,857,627,583.79 265,304,612.72 6.88

其中:账龄组合

其中:账龄组合 其中:账龄组合 其中:账龄组合 其中: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1 年)
3,132,560,472.55
156,628,023.60
5
1-2 年
664,757,401.88
66,475,740.19
10
2-3 年
16,325,302.18
4,897,590.65
30
3-4 年
386,919.03
193,459.52
50
4-5 年
535,567.38
428,453.90
80
5 年以上
11,159,041.20
11,159,041.20
100
小计
3,825,724,704.22
239,782,309.06
6.27
其中:其他组合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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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4-5 年 31,902,879.57 25,522,303.66 8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无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140,917,584.51 124,387,028.21 - - - 265,304,612.72
合计 140,917,584.51 124,387,028.21 - - - 265,304,612.7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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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
余额
应收账款和合
同资产期末余
占应收账款
和合同资产
期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
第一名 540,518,192.10 118,959,247.94 659,477,440.04 13.04 41,249,627.48
第二名 401,919,500.00 12,430,500.00 414,350,000.00 8.20 20,717,500.00
第三名 183,543,022.03 221,395,314.51 404,938,336.54 8.01 36,782,102.26
第四名 374,420,000.00 11,580,000.00 386,000,000.00 7.64 19,300,000.00
第五名 283,982,340.00 74,995,585.00 358,977,925.00 7.10 35,897,792.50
合计 1,784,383,054.13 439,360,647.45 2,223,743,701.58 43.99 153,947,022.24

其他说明 期末外币应收账款情况详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期初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195,958,824.
89
116,184,433.1
6
1,079,774,391.
73
816,074,110.5
5
60,405,348.2
6
755,668,762.2
9

1,195,958,824.
89
116,184,433.1
6
1,079,774,391.
73
816,074,110.5
5
60,405,348.2
6
755,668,762.2
9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金额

(%)
金额



(%
)
金额

(%)
金额



(%
)

225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其中:








1,195,958,
824.89
100.
00
116,184,4
33.16
9.
71
1,079,774,
391.73
816,074,1
10.55
100.
00
60,405,3
48.26
7.
40
755,668,7
62.29
其中:



1,195,958,
824.89
100.
00
116,184,4
33.16
9.
71
1,079,774,
391.73
816,074,1
10.55
100.
00
60,405,3
48.26
7.
40
755,668,7
62.29

1,195,958,
824.89
/ 116,184,4
33.16
/ 1,079,774,
391.73
816,074,1
10.55
/ 60,405,3
48.26
/ 755,668,7
62.2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期末余额
合同资产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1,195,958,824.89 116,184,433.16 9.71
合计 1,195,958,824.89 116,184,433.16 9.7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1 年) 595,631,090.65 29,781,554.54 5.00
1-2 年 481,750,942.29 48,175,094.23 10.00
2-3 年 106,304,157.93 31,891,247.38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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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3-4 年 11,605,234.02 5,802,617.01 50.00
4-5 年 667,400.00 533,920.00 80.00

1,195,958,824.89 116,184,433.16 9.71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原因
本期计提 本期
收回
或转
本期
转销/
核销
其他变
按组合计提坏
准备
60,405,348.26 55,779,084.90 - - - 116,184,433.16 -
合计 60,405,348.26 55,779,084.90 - - - 116,184,433.1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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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5、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09,279,749.19 1,290,581.40
合计 109,279,749.19 1,290,581.40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411,365.32
合计 411,365.32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465,222,510.91
合计 465,222,510.91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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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数 本期成本变动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期末数
银行承兑汇票 1,290,581.40 107,989,167.79 - 109,279,749.19
合计 1,290,581.40 107,989,167.79 - 109,279,749.19
续上表:
项目 期初成本 期末成本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
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银行承兑汇票 1,290,581.40 109,279,749.19 - -
合计 1,290,581.40 109,279,749.19 - -

(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56,487,245.90 95.83 27,057,055.80 98.60
1 至2年 2,080,025.64 3.53 383,076.77 1.40
2 至3年 377,940.64 0.64 - -
合计 58,945,212.18 100.00 27,440,132.57 100.00

账龄超过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第一名 16,848,840.28 28.58
第二名 6,210,121.50 10.54
第三名 3,217,964.92 5.46
第四名 2,649,495.07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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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名 2,620,000.00 4.44
合计 31,546,421.77 53.51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9,962,750.80 38,510,780.67
合计 39,962,750.80 38,510,780.67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33,218,195.47 31,070,906.17
1年以内小计 33,218,195.47 31,070,906.17
1 至2年 4,069,064.97 3,393,194.61
2 至3年 2,464,430.25 4,880,832.98
3 至4年 4,688,150.38 3,370,651.41
4 至5年 3,370,651.41 4,188,179.40
5年以上 4,678,179.40 490,000.00
合计 52,488,671.88 47,393,764.57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 47,909,037.96 35,526,459.38
应收暂付款 223,003.03 7,828,500.00
往来款 933,541.89 820,626.28
员工备用金 1,988,234.60 1,658,273.71
其他 1,434,854.40 1,559,905.20
合计 52,488,671.88 47,393,76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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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12个月预
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用减值)
2024年1月1日余
1,553,545.31 6,839,438.59 490,000.00 8,882,983.90
2024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203,453.25 203,453.25
--转入第三阶段 -3,350,543.52 3,350,543.52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310,817.72 2,494,483.58 837,635.88 3,642,937.18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4年12月31日
余额
1,660,909.78 6,186,831.90 4,678,179.40 12,525,921.08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报告“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

之说明。

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00%,第二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42.40%,第三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用以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等事项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详见本报告“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金融工具产生的各 类风险”中“信用风险”之说明。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其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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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
8,882,983.90 3,642,937.18 - - - 12,525,921.08
合计 8,882,983.90 3,642,937.18 - - - 12,525,921.0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期
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款项的性
账龄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 5,600,000.00 10.67 押金保证金 1 年以内(含
1年)
280,000.00
第二名 4,315,680.00 8.22 押金保证金、
其他
1 年以内(含1
年),1-2 年,
2-3 年,3-4
2,053,724.00
第三名 3,261,734.25 6.21 押金保证金、
其他、往来款
1 年以内(含1
年),1-2 年,
5年以上
2,644,965.92
第四名 3,200,000.00 6.10 押金保证金 1 年以内(含
1年)
160,000.00
第五名 3,037,424.36 5.79 押金保证金 1 年以内(含
1 年),1-2
年,2-3 年,
3-4 年,4-5
878,776.29
合计 19,414,838.61 36.99 / / 6,017,466.21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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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8、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
备/合同履
约成本减值
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
备/合同履约
成本减值准
账面价值


415,583,523.99 4,680,258.60 410,903,265.39 408,959,683.70 13,036,706.30 395,922,977.40





142,350,461.57 - 142,350,461.57 486,620,911.67 - 486,620,911.67














23,301,913.08 - 23,301,913.08 35,519,275.47 - 35,519,275.47



702,392,834.14 - 702,392,834.14 1,354,728,698.28 1,344,133.91 1,353,384,564.37





6,304,699.36 - 6,304,699.36 - - -


139,180,207.18 3,191,637.35 135,988,569.83 176,044,554.06 5,178,504.59 170,866,0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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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合 1,429,113,639.32 7,871,895.95 1,421,241,743.37 2,461,873,123.18 19,559,344.80 2,442,313,778.38 计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
其他
原材料 13,036,70
6.30
5,800,798.
12
- 14,157,245
.82
- 4,680,258
.60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发出商品 1,344,133
.91
- - 1,344,133.
91
- -
半成品 5,178,504
.59
1,914,204.
53
3,901,071.
77
3,191,637
.35
合计 19,559,34
4.80
7,715,002.
65
- 19,402,451
.50
- 7,871,895
.95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流动资产

  •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期末余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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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企业所得税 1,212,514.94 62,641.90
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额 156,798,091.14 144,519,091.36
待摊费用 15,806,614.42 4,515,301.52
上市费用 29,323,584.90 8,627,358.51
预付佣金款 7,848,509.49 -
合计 210,989,314.89 157,724,393.29

其他说明

10、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期初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
其中:
未实现融
资收益
分期收款
销售商品
3,867,772.50 3,324,236.50 543,536.00 3,867,772.50 2,278,914.00 1,588,858.50
分期收款
提供劳务
应收垫资款 72,965,285.00 58,372,228.00 14,593,057.00 77,484,015.12 38,742,007.56 38,742,007.56
合计 76,833,057.50 61,696,464.50 15,136,593.00 81,351,787.62 41,020,921.56 40,330,866.0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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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76,833,05
7.50
100.
00
61,696,46
4.50
80.
30
15,136,
593.00
81,351,78
7.62
100.
00
41,020,92
1.56
50.
42
40,330,86
6.06
其中:



76,833,05
7.50
100.
00
61,696,46
4.50
80.
30
15,136,
593.00
81,351,78
7.62
100.
00
41,020,92
1.56
50.
42
40,330,86
6.06

76,833,05
7.50
/ 61,696,46
4.50
/ 15,136,
593.00
81,351,78
7.62
/ 41,020,92
1.56
/ 40,330,86
6.0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期末余额
长期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76,833,057.50 61,696,464.50 80.30
合计 76,833,057.50 61,696,464.50 80.3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12 个月预
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用减值)
2024年1月1日余
41,020,921.56 - - 41,020,921.56
2024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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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21,315,542.94 - - 21,315,542.94
本期转回 - - - -
本期转销 - - - -
本期核销 640,000.00 - - 640,000.00
其他变动 - - - -
2024年12月31日
余额
61,696,464.50 - - 61,696,464.50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41,020,921.56 21,315,542.94 - 640,000.00 - 61,696,464.50
合计 41,020,921.56 21,315,542.94 - 640,000.00 - 61,696,464.5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 640,000.00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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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11、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
资单
期初
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
余额
减值
准备
期末
余额
追加
投资
减少
投资
权益
法下
确认
的投
资损
其他
综合
收益
调整
其他
权益
变动
宣告
发放
现金
股利
或利
计提
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1) 东博
新能源
科技有
限公司
(原名
东风海
博新能
源科技
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
东博公
司)
- - - - - - - - - - -
2) 海博


(淄博)
新能源
有限公
29,563
,284.5
2
- - 3,021,
311.23
- 764,7
37.35
- - -802,1
57.78
32,547
,175.3
2
-
小计 29,563
,284.5
2
- - 3,021,
311.23
- 764,7
37.35
- - -802,1
57.78
32,547
,175.3
2
-
二、联营企业
1) 新源
智储能
源发展
(北京)
有限公
287,22
7,723.
45
- - 43,149
,230.0
1
30,18
8,782
.97
- - - 360,56
5,736.
43
-
2) 卫蓝


(淄博)
新能源
科技有
限公司
15,551
,380.6
9
- - -15,72
1,393.
65
170,0
12.96
- - - -0.00 -
3) 北京
晶澳海
博储能
科技有
限公司
1,579,
646.13
-609,0
62.71
- 970,58
3.42
4) 储动
科技有
限公司
31,392
,599.9
6
-3,568
,335.1
4
- 27,824
,264.8
2

238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5) 众城


(北京)
新能源
科技有
限公司
3,738,
811.48
-5.78 - 3,738,
805.70
6) 调峰
调频储
能( 广
州) 科
技有限
公司
2,989,
213.95
-345,7
02.87
- 2,643,
511.08
7) 浙江
安吉能
链海博
科技有
限公司
3,943,
415.63
-716,4
05.35
- 3,227,
010.28
8) 山西
夏初海
博新能
源有限
公司
-
9) 北京
智中储
能科技
有限公
小计 346,42
2,791.
29
- - 22,188
,324.5
1
30,35
8,795
.93
- - - 398,96
9,911.
73
-
合计 375,98
6,075.
81
- - 25,209
,635.7
4
- 31,12
3,533
.28
- - -802,1
57.78
431,51
7,087.
05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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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12、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304,944,514.10 154,718,142.60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304,944,514.10 154,718,142.60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及其他设
办公家具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
初余
84,408,687.5
4
58,313,183.05 172,978,902.6
5
11,962,755.0
0
16,103,873.1
8
343,767,401.4
2
2.本
期增
加金
- 165,834,921.1
5
5,029,831.22 12,721,938.2
7
1,347,410.33 184,934,100.9
7
(1)
购置
- 124,872,055.1
5
5,029,831.22 12,721,938.2
7
1,347,410.33 143,971,234.9
7
(2)
在建
工程
转入
- 40,962,866.00 - - - 40,962,866.00
3.本
期减
少金
- 589,237.80 109,856,936.3
9
1,469,425.77 - 111,915,599.9
6
(1)
处置
或报
- 589,237.80 109,856,936.3
9
1,469,425.77 - 111,915,599.9
6
4.期
末余
84,408,687.5
4
223,558,866.4
0
68,151,797.48 23,215,267.5
0
17,451,283.5
1
416,785,902.4
3
二、累计折旧
1.期
初余
- 26,555,953.72 146,558,669.1
0
5,875,945.47 5,670,004.11 184,660,572.4
0

240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本
期增
加金
3,025,971.84 17,471,101.23 4,120,141.84 3,773,778.17 370,836.27 28,761,829.35
(1)
计提
3,025,971.84 17,471,101.23 4,120,141.84 3,773,778.17 370,836.27 28,761,829.35
3.本
期减
少金
- 136,891.82 102,291,396.9
5
1,295,378.14 - 103,723,666.9
1
(1)
处置
或报
- 136,891.82 102,291,396.9
5
1,295,378.14 - 103,723,666.9
1
4.期
末余
3,025,971.84 43,890,163.13 48,387,413.99 8,354,345.50 6,040,840.38 109,698,734.8
4
三、减值准备
1.期
初余
- - 4,388,686.42 - - 4,388,686.42
2.本
期增
加金
(1)
计提
3.本
期减
少金
- - 2,246,032.93 - - 2,246,032.93
(1)
处置
或报
- - 2,246,032.93 - - 2,246,032.93
4.期
末余
- - 2,142,653.49 - - 2,142,653.49
四、账面价值
1.期
末账
面价
81,382,715.7
0
179,668,703.2
7
17,621,730.00 14,860,922.0
0
11,410,443.1
3
304,944,514.1
0
2.期
初账
面价
84,408,687.5
4
31,757,229.33 22,031,547.13 6,086,809.53 10,433,869.0
7
154,718,142.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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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运输工具 1,488,079.22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13、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50,882,596.40 38,810,307.55
工程物资
合计 50,882,596.40 38,810,307.55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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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
账面价值
储能系统智能制
造基地与研发中
心项目
- - - 38,460,750.03 - 38,460,750.03
在安装设备 41,890,910.12 41,890,910.12 - - -
零星工程 8,991,686.28 - 8,991,686.28 349,557.52 349,557.52
合计 50,882,596.40 - 50,882,596.40 38,810,307.55 - 38,810,307.55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
余额
本期增加
金额
本期转入
固定资产
金额





















(%
)
工程
进度
(%)









中:
















(%
)



















- 38,460,750.0
3
2,035,398.2
3
40,496,148.2
6
- - 100 100 - - -

- 38,460,750.0
3
2,035,398.2
3
40,496,148.2
6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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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4、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04,915,157.71 104,915,157.71
2.本期增加金额 88,394,221.74 88,394,221.74
(1)新增租赁资产 88,394,221.74 88,394,221.74
3.本期减少金额 4,171,445.97 4,171,445.97
(2)终止租赁资产 4,171,445.97 4,171,445.97
4.期末余额 189,137,933.48 189,137,933.4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3,138,589.37 23,138,589.37
2.本期增加金额 36,532,785.82 36,532,785.82
(1)计提 36,532,785.82 36,532,78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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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期减少金额 2,792,148.51 2,792,148.51
(1)处置 2,792,148.51 2,792,148.51
4.期末余额 56,879,226.68 56,879,226.6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32,258,706.80 132,258,706.80
2.期初账面价值 81,776,568.34 81,776,568.34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使用权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0,377,099.76 10,188,679.25 17,412,995.57 47,978,774.58
2.本期增加金额 36,046,494.94 - 2,267,625.08 38,314,120.02
(1)购置 36,046,494.94 - 2,267,625.08 38,314,120.02
3.本期减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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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期末余额 56,423,594.70 10,188,679.25 19,680,620.65 86,292,894.6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33,961.83 3,112,944.86 8,397,790.20 11,544,696.89
2.本期增加金额 711,662.53 1,009,345.92 2,181,048.91 3,902,057.36
(1)计提 711,662.53 1,009,345.92 2,181,048.91 3,902,057.36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745,624.36 4,122,290.78 10,578,839.11 15,446,754.2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55,677,970.34 6,066,388.47 9,101,781.54 70,846,140.35
2.期初账面价值 20,343,137.93 7,075,734.39 9,015,205.37 36,434,077.69

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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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

16、 开发支出

开发支出情况详见本附注“研发支出”之说明。 17、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
本期摊销金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房屋装修费 25,781,001.99 33,443,010.51 11,896,659.49 - 47,327,353.01
服务费 475,729.49 3,324,260.92 2,910,351.18 - 889,639.23
模具费 - 2,593,462.18 402,343.85 - 2,191,118.33
合计 26,256,731.48 39,360,733.61 15,209,354.52 - 50,408,110.57

其他说明: 无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资产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311,236,186.19 60,991,399.63 538,963,984.55 97,615,094.42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
本减值准备
7,871,895.95 1,361,902.68 18,215,210.89 3,331,355.92
坏账准备 265,172,010.71 44,248,244.08 135,905,711.53 24,376,445.94
预计负债 118,881,229.72 20,072,142.68 104,450,713.30 17,483,100.59
尚未解锁股权激励摊销 231,818,101.55 36,015,831.70 150,216,722.90 23,159,882.88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12,022,583.06 21,585,462.00 58,452,870.76 11,285,853.18
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 61,696,464.50 15,091,692.48 41,020,921.56 10,027,338.99
未抵扣亏损 1,543,996.08 262,417.46 - -
政府补助 8,150,000.02 1,222,500.00 14,122,066.38 2,618,309.96
租赁负债 138,267,088.60 30,774,326.68 86,039,166.78 18,879,756.71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
6,504,314.83 975,647.22 - -

1,263,163,871.21 232,601,566.61 1,147,387,368.65 208,777,138.59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递延所得税
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递延所得税
负债
使用权资产 132,258,706.80 29,255,185.50 81,242,042.68 18,156,926.22
合计 132,258,706.80 29,255,185.50 81,242,042.68 18,156,9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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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负债期末
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
得税资产或负
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和负债期初互抵
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
得税资产或负
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255,185.50 203,346,381.11 18,156,926.22 190,620,212.37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255,185.50 - 18,156,926.2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4,940,771.55 33,623,896.41
可抵扣亏损 53,764,573.76 84,135,915.86
合计 78,705,345.31 117,759,812.27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24 - 1,182,715.07
2025 5,208,101.60 16,483,456.43
2026 6,819,928.50 23,664,884.28
2027 24,037,391.94 35,639,181.27
2028 6,735,726.53 7,165,678.81
2029 10,963,425.19 -
合计 53,764,573.76 84,135,915.8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
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款 39,048,064.22 - 39,048,064.22 27,007,476.17 - 27,007,476.17
合计 39,048,064.22 - 39,048,064.22 27,007,476.17 - 27,007,476.17

其他说明:

金额较大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内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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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款项性质或内容
第一名 12,480,000.00 预付设备款

249 /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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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 期初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
受限情况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
类型
受限情况
货币
资金
541,710,
592.82
541,710,59
2.82
其他 票据保证
1,792,639,0
61.08
1,792,639,0
61.08
其他 票据保证
货币
资金
5,732,36
1.48
5,732,361.
48
其他 保函保证
62,476,194.
33
62,476,194.
33
其他 保函保证
货币
资金
846.87 846.87 其他 信用证保
证金
1,017.29 1,017.29 其他 信用证保
证金
货币
资金
13,423,6
39.82
13,423,639
.82
其他 远期结售
汇保证金
49,810,084.
25
49,810,084.
25
冻结 法院冻结
应收
票据
922,938.98 922,938.98 质押 票据质押
应收
款项
融资
411,365.
32
411,365.32 质押 票据质押
合计 561,278,
806.31
561,278,80
6.31
/ / 1,905,849,2
95.93
1,905,849,2
95.93
/ /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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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 73,388,676.03 99,317,338.43
信用借款 904,389,605.89 424,802,678.99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10,000,000.00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贴现 5,000,000.00
合计 982,778,281.92 534,120,017.42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交易性金融负债 6,504,314.83 /
其中:
远期结售汇 6,504,314.83 /
合计 6,504,314.8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3、 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3,261,618,395.82 2,163,331,224.48
合计 3,261,618,395.82 2,163,331,2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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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年以内 2,282,291,017.14 2,638,990,785.18
1-2年 34,302,028.84 21,584,717.46
2-3年 6,692,184.38 4,167,809.95
3年以上 9,556,105.45 10,367,157.97
合计 2,332,841,335.81 2,675,110,470.56

(2).账龄超过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一 12,679,040.00 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合计 12,679,04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外币应付账款情况详见本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25、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年以内 2,350,284.39 1,516,151.09
1-2年 634,131.68 227,503.28
2-3年 219,085.09 261,908.23
3年以上 342,763.28 80,855.05
合计 3,546,264.44 2,086,417.65

(2). 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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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 544,796,396.41 786,707,884.01
合计 544,796,396.41 786,707,884.01

(2).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54,507,772.65 299,878,914.94 279,209,662.02 75,177,025.57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计划
1,513,250.04 28,648,233.17 27,706,234.84 2,455,248.37
三、辞退福利 63,400.00 518,611.50 522,411.50 59,600.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
合计 56,084,422.69 329,045,759.61 307,438,308.36 77,691,873.94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53,503,824.37 263,691,057.89 243,894,741.85 73,300,140.41
二、职工福利费 119,911.16 7,552,560.90 7,347,325.14 325,146.92
三、社会保险费 884,037.12 18,096,966.38 17,481,091.93 1,499,911.57
其中:医疗保险费 847,826.09 17,290,539.43 16,709,655.42 1,428,710.10
工伤保险费 36,007.90 777,914.55 743,578.15 70,344.30
生育保险费 203.13 28,512.40 27,858.36 857.17
四、住房公积金 - 10,465,566.52 10,413,739.85 51,826.67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 72,763.25 72,763.2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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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 54,507,772.65 299,878,914.94 279,209,662.02 75,177,025.57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1,467,396.42 27,707,604.16 26,804,150.72 2,370,849.86
2、失业保险费 45,853.62 940,629.01 902,084.12 84,398.51
合计 1,513,250.04 28,648,233.17 27,706,234.84 2,455,248.37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 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6,652,359.07 45,844,110.90
城市维护建设税 595,961.50 3,382,766.65
企业所得税 46,043,976.32 105,533,913.42
印花税 6,393,607.41 2,275,556.18
土地使用税 100,000.00 -
教育费附加 270,064.06 1,450,173.57
地方教育附加 180,042.72 966,782.37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479,659.90 745,957.83
契税 - 593,507.76
合计 72,715,670.98 160,792,768.68

其他说明: 无

29、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4,142,669.77 18,088,634.22
合计 14,142,669.77 18,088,634.22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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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押金保证金 3,242,433.07 10,974,433.07
应付暂收款 3,675,051.37 409,096.73
代扣代缴款项 1,624,183.02 1,007,868.95
其他 5,601,002.31 5,697,235.47
合计 14,142,669.77 18,088,634.22

账龄超过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0、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33,755,132.92 22,175,461.64
合计 33,755,132.92 22,175,461.64

其他说明:

31、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 140,315,733.04 63,004,861.06
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116,779,149.59 178,223,353.02
合计 257,094,882.63 241,228,214.08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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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32、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2年 31,540,074.71 20,924,561.00
2-3年 27,117,074.21 16,810,424.33
3-4年 19,041,671.19 14,982,842.23
4-5年 5,208,339.01 7,925,561.68
5年以上 21,280,414.46 -
合计 104,187,573.58 60,643,389.24

其他说明: 无

33、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产品质量保证 110,793,662.71 70,317,498.68 为产品提供售后服务
未决诉讼 13,841,771.79 38,572,857.33 诉讼赔偿
合计 124,635,434.50 108,890,356.01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34、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1,301,666.38 4,000,000.00 91,666.36 5,210,000.02 与资产相关
政府补助 12,820,400.00 619,600.00 10,500,000.00 2,94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4,122,066.38 4,619,600.00 10,591,666.36 8,150,000.0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报告“政府补助”之说明

35、 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33,297,611.00 - - - - - 133,297,6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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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无

36、 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
溢价)
1,459,542,877.38 - - 1,459,542,877.38
其他资本公积 168,775,468.29 108,553,125.68 - 277,328,593.97
合计 1,628,318,345.67 108,553,125.68 - 1,736,871,471.35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4 年1 月至12 月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108,553,125.68 元,①系本公司分别于2022

年10 月25 日、2022 年11 月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2022)>及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根据该股权激励计划,2024 年1 月至12 月分摊金额为77,429,592.40 元。 ②系联营企业新源智储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本期接受外部增资,公司持股比例由42.57%被动 稀释为36.1845%,与享有的该合营企业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调增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0,188,782.97 元。③系合营企业海博景能(淄博)新能源有限公司本期计提专项储备,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764,737.35 元。④系联营企业卫蓝海博(淄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期 计提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本期计提专项储备,确认资本公积,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 积170,012.96 元。

37、 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66,648,805.50 - - 66,648,805.50
66,648,805.50 - - 66,648,805.50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盈余公积计提比例超过股本50%,可以不再计 提。

38、 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556,545,968.99 19,892,547.88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556,545,968.99 19,892,547.8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7,838,100.80 578,117,5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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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1,464,104.60
期末未分配利润 1,204,384,069.79 556,545,968.9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8,251,146,794.57 6,724,930,395.34 6,975,893,763.46 5,636,724,040.23
其他业务 18,557,554.08 18,675,111.04 6,016,059.68 8,053,210.06
合计 8,269,704,348.65 6,743,605,506.38 6,981,909,823.14 5,644,777,250.29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金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储能系统 8,192,835,396.90 6,699,730,486.49
新能源车租赁 23,378,083.75 19,285,309.82
技术服务 34,933,313.92 5,914,599.03
其他业务 18,557,554.08 18,675,111.04
按经营地分类
内销 7,730,990,365.19 6,431,885,662.01
外销 538,713,983.46 311,719,844.37
合计 8,269,704,348.65 6,743,605,506.3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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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4,766,793.44 10,997,342.47
土地使用税 555,409.92 -
房产税 344,107.45 -
教育费附加 2,061,739.84 4,955,894.07
地方教育附加 1,374,493.25 3,303,929.36
车船税 1,174.48 12,114.08
印花税 12,513,417.19 10,256,096.39
其他 14,982.62 407,685.13
合计 21,632,118.19 29,933,061.50

其他说明:

计缴标准详见本报告“税项”之说明。

41、 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02,450,553.49 58,300,064.09
咨询服务费 52,916,407.48 32,215,452.64
业务招待费 11,471,051.14 11,032,743.46
租赁物业费 10,218,827.03 6,079,540.02
差旅交通费 27,865,646.88 12,959,329.25
股份支付 22,794,791.31 26,539,350.07
会务费 9,764,809.31 3,661,183.16
广告宣传费 3,403,302.80 448,596.63

39,443,874.37 9,584,213.90
合计 280,329,263.81 160,820,473.22

其他说明: 无

42、 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78,905,968.68 56,683,973.88
服务费 21,315,839.02 15,928,369.35
租赁物业费 22,680,204.38 6,017,865.00
折旧与摊销 11,138,412.01 3,321,350.03
办公费 2,860,269.44 1,723,116.55
交通差旅费 8,415,244.01 4,049,583.81
业务招待费 2,795,279.06 1,378,344.76
股份支付 26,691,075.65 66,948,031.99
其他 19,280,245.40 10,630,418.72
合计 194,082,537.65 166,681,054.09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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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43、 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20,875,675.91 74,943,930.05
直接材料 22,494,415.58 22,847,154.78
房租物业费 21,034,188.77 13,465,805.03
折旧与摊销 8,210,959.89 3,201,054.37
服务费 20,937,690.82 7,826,067.45
委托开发费 11,540,103.54 3,470,006.55
检测费 2,236,172.18 6,996,595.82
股份支付 27,184,387.10 38,801,445.20
其他 15,654,122.50 7,014,162.85

250,167,716.29 178,566,222.10

其他说明: 无

44、 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 25,394,906.68 15,362,354.83
利息收入 -25,194,548.79 -27,673,968.86
汇兑损失 -2,226,436.99 604,509.85
手续费支出 11,481,971.11 6,604,217.60
担保收入 -106,524.16 -767,365.73
合计 9,349,367.85 -5,870,252.31

其他说明: 无

45、 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
按性质分类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值税即征即退 100,150,213.74 43,366,737.28
增值税加计抵减 41,554,607.29 205,891.49
其他政府补助 29,023,424.08 20,357,861.38
个税手续费返还 219,502.58 117,934.11
合计 170,947,747.69 64,048,424.26

46、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1,925,414.33 -3,858,610.0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313,189.63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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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875,431.71 -
处置应收款项融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907,129.63 -
远期结售汇 -231,049.62 -
合计 11,662,666.79 2,454,579.62

其他说明:

4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负债 -9,559,681.87 -
合计 -9,559,681.87 -

其他说明:

48、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50,000.00 1,177,988.0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24,387,028.21 -68,456,400.4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642,937.18 -2,749,969.80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21,315,542.94 -16,693,836.61
合计 -149,595,508.33 -86,722,218.82

其他说明: 无

49、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5,779,084.90 -44,704,259.79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
-7,715,002.65 -13,960,841.87
合计 -63,494,087.55 -58,665,101.66

其他说明:

50、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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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时确认的收益
330,564.94 1,628,553.90
其中:固定资产 239,081.05 4,130,917.96
使用权资产 91,483.89 -2,502,364.06
合计 330,564.94 1,628,553.90

其他说明: 无

51、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金额
政府补助 29,913.00 14,160.00 29,913.00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223,574.05 479,560.00 223,574.05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 295,868.26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141,725.83 629,811.32 141,725.83
其他 228,410.76 22,413.96 228,410.76
合计 623,623.64 1,441,813.54 623,623.6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金额
对外捐赠 1,050,000.00 3,000,000.00 1,050,000.00
预计诉讼损失 2,931,708.54 22,740,635.60 2,931,708.54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223,912.92 812,332.90 223,912.92
赔偿金、违约金 - 10,585.00 -
其他 14,074.40 - 14,074.40
合计 4,219,695.86 26,563,553.50 4,219,695.86

其他说明:

53、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所得税费用 91,012,946.02 265,816,8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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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费用 -12,726,168.74 -139,145,812.40
合计 78,286,777.28 126,671,062.89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727,233,467.93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09,085,020.19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20,225,362.59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970,755.74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19,755,060.50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
抵扣亏损的影响
2,684,326.17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31,213,822.09
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3,709,804.82
所得税费用 78,286,777.2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4、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押金保证金 97,409,647.12 214,513,959.02
政府补助 123,218,344.46 71,608,591.78
利息收入 24,861,432.02 26,413,101.80
往来款 8,946,451.28 -
营业外收入及其他 615,203.98 768,630.45
收回垫资款 3,718,730.12 1,000,000.00

258,769,808.98 314,304,283.0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押金保证金 28,298,548.44 125,844,601.72
付现费用 263,613,442.50 93,098,226.63
营业外支出及其他 12,547,738.31 9,614,802.60
预付佣金 7,848,509.49 -
往来款 - 8,695,091.97

312,308,238.74 237,252,722.9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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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亿恩新动力公司收到的现金 - 27,755,102.00
处置新源智储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收到的现金
- 23,600,000.00
处置新能源车收到的现金 5,810,500.00 14,889,530.00
合计 5,810,500.00 66,244,632.00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
217,762,208.63 186,294,155.95
支付联营企业注资款 - 24,212,500.00
合计 217,762,208.63 210,506,655.95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13,423,639.82 -
合计 13,423,639.82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贴现 4,974,027.78 -
合计 4,974,027.7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贴现
4,974,027.78
-
合计
4,974,027.7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贴现
4,974,027.78
-
合计
4,974,027.7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贴现
4,974,027.78
-
合计
4,974,027.7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38,567,806.91 17,288,325.13
融资费用 3,370,000.00 6,820,000.00
支付票据保证金 - 1,000,000.00
合计 41,937,806.91 25,108,325.1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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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534,120,017.4
2
995,224,307.8
7
26,187,729.35 559,847,523.5
3
12,906,249.1
9
982,778,281.92














82,818,850.88 - 124,216,167.9
5
35,962,406.36 33,129,905.9
7
137,942,706.50

616,938,868.3
0
995,224,307.8
7
150,403,897.3
0
595,809,929.8
9
46,036,155.1
6
1,120,720,988.4
2

注:租赁负债及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填列的本期减少为不含税金额。

55、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648,946,690.65 577,953,448.70
加:资产减值准备 63,494,087.55 58,665,101.66
信用减值损失 149,595,508.33 86,722,218.8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物资产折旧
28,761,829.35 29,951,288.36
使用权资产摊销 36,532,785.82 18,631,135.62
无形资产摊销 3,902,057.36 1,940,140.4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5,209,354.52 6,997,428.6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30,564.94 -1,628,553.9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82,187.09 182,521.5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559,681.87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3,168,469.69 15,966,864.6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2,569,796.42 -2,454,579.6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12,726,168.74 -139,145,812.4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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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013,357,032.36 -145,783,104.9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
填列)
-1,616,982,152.24 -2,125,692,823.3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
填列)
462,554,224.74 1,592,416,071.00
其他 77,429,592.40 134,998,986.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9,984,819.39 109,720,331.5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88,394,221.74 77,367,028.90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473,656,186.57 1,414,270,972.6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414,270,972.60 1,182,185,520.2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59,385,213.97 232,085,452.31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2,473,656,186.57 1,414,270,972.60
其中:库存现金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473,656,186.57 1,414,270,972.6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73,656,186.57 1,414,270,972.60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
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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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理由
票据保证金 541,710,592.82 1,792,639,061.08 使用权受限
保函保证金 5,732,361.48 62,476,194.33 使用权受限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13,423,639.82 - 使用权受限
信用证保证金 846.87 1,017.29 使用权受限
法院冻结 - 49,810,084.25 使用权受限

560,867,440.99 1,904,926,356.9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57、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1,534,783.85 7.1884 11,032,640.23
新加坡元 227.25 5.3214 1,209.29
英镑 33,580.05 9.0765 304,789.32
欧元 585,520.86 7.5257 4,406,454.34
澳元 191,612.19 4.5070 863,596.14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45,765,788.33 7.1884 328,982,792.83
欧元
港币
其他应收款
其中:美元 98,306.48 7.1884 706,666.30
英镑 6,099.03 9.0765 55,357.85
欧元 35,200.00 7.5257 264,904.64
澳元 67,920.60 4.5070 306,118.14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 254,309.37 7.1884 1,828,077.48
新加坡元 7,412.00 5.3214 39,442.22
英镑 20,800.08 9.0765 188,791.93
欧元 55,130.00 7.5257 414,891.84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 3,255.65 7.1884 23,402.91
英镑 408.66 9.0765 3,709.20
欧元 1,125.62 7.5257 8,471.08
澳元 1,427.98 4.5070 6,435.91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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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58、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 √适用□不适用

  • 1)各类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以及减值准备等详见本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使用权资产”之说明。

  • 2)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

本期数
短期租赁费用 15,490,357.78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2,219,185.69
合计 17,709,543.47

3)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

本期数
计入财务费用的租赁负债利息 7,030,487.80

4)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

本期数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263,917.43
  • 5)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52,329,901.13(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数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38,567,806.91
支付的按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
13,762,094.22


52,329,901.13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数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38,567,806.91
支付的按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
13,762,094.22


52,329,901.13

本期数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38,567,806.91
支付的按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 13,762,094.22

52,329,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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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租赁收入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
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运输工具 23,378,083.75
合计 23,378,083.75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20,875,675.91 74,943,930.05
直接材料 22,494,415.58 22,847,154.78
房租物业费 21,034,188.77 13,465,805.03
折旧与摊销 8,210,959.89 3,201,054.37
服务费 20,937,690.82 7,826,067.45
委托开发费用 11,540,103.54 3,470,006.55
检测费 2,236,172.18 6,996,595.82
股份支付 27,184,387.10 38,801,445.20
其他 15,654,122.50 7,014,162.85
合计 250,167,716.29 178,566,222.10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250,167,716.29 178,566,222.10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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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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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合并成本

□适用√不适用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1)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

2024年2月,子公司海博天门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门捷运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2月6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海博天门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

2024年2月,子公司海博天门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门海储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2月6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海博天门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

2024年2月,子公司天门海储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门思储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2月23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天门海储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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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

2024年2月,子公司天门捷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门创能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2月27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天门捷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

2024年3月,子公司陕西创享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甘肃御创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3月20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陕西创享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另外,2024年3月,陕西创享公司将所持有的甘肃御创公司100%股权以0元转让给 甘肃云海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甘肃御创公司的净资产为0.00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 为0.00元。

2024年3月,子公司海博工程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甘肃云海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3月21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海博工程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甘肃云海公司的净资产为0.00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 为0.00元。

2024年3月,子公司海博工程公司与三门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江海博公司。该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万元,其中海博工程公司认 缴出资人民币2,6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5.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 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海博公司的净资产为0.00元, 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0.00元。

2024年4月,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博思创(江苏)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完成工 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00万元,占其 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博思创(江苏)公司的净资产为99,290,237.53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 利润为-709,762.47元。

2024年5月,子公司雄安汇储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大同博思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5月9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雄安汇储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同博思公司的净资产为0.00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 为0.00元。

2024年5月,子公司大同博思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大同御博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5月9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大同博思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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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同御博公司的净资产为0.00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 为0.00元。

2024年5月,子公司雄安汇储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酒泉储创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5月14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雄安汇储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根据雄安汇储公司与南通格利特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8月6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 议》,同意雄安汇储公司将所持有的酒泉储创公司100%股权以0.00元转让给南通格利特科技有限 公司。本公司自2024年8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酒泉储创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 办妥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4年5月,子公司酒泉储创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酒泉海储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5月15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酒泉储创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根据雄安汇储公司与南通格利特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8月6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 议》,同意雄安汇储公司将所持有的酒泉储创公司100%股权以0.00元转让给南通格利特科技有限 公司。

2024年5月,子公司雄安汇储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酒泉储源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5月14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雄安汇储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酒泉储源公司的净资产为0.00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 为0.00元。

2024年5月,子公司酒泉储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酒泉峰储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5月15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酒泉储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酒泉峰储公司的净资产为1.38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 为1.38元。

2024年5月,子公司雄安汇储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大同海储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5月20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雄安汇储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同海储公司的净资产为0.00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 为0.00元。

2024年5月,子公司大同海储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大同风储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5月24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大同海储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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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同风储公司的净资产为0.00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 为0.00元。

2024年5月,子公司海博工程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博工程(江苏)公司。该公司于2024 年5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其中海博工程公司认缴出资人民 币5,0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 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博工程(江苏)公司的净资产为-616,230.38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616,230.38元。

2024年7月,子公司雄安汇储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沧州博思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7月8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雄安汇储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沧州博思公司的净资产为171,326.04元,成立日 至期末的净利润为171,326.04元。

2024年7月,子公司雄安汇储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博储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7月23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雄安汇储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头博储公司的净资产为0.00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 为0.00元。

2024年8月,包头博储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博思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完成工 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包头博储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 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头博思公司的净资产为0.00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0.00 元。

2024年8月,子公司雄安汇储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博储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8月6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雄安汇储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云南博储公司的净资产为0.00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 为0.00元。

2024年8月,云南博储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储创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完成工 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云南博储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 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云南储创公司的净资产为0.00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0.00元。

2024年10月,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海博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完成工商 登记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00万元,占其 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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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蒙古海博公司的净资产为103,991.62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 103,991.62元。

2024年12月,子公司海博新加坡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枣庄海峰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12 月5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为1,000.00万美元,其中海博新加坡公司认缴出资1,000.00 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枣庄海峰公司的净资产为21,562,399.70元,成立日至期 末的净利润为1,999.70元。

(2)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

根据本公司的子公司海博新加坡公司与Incisive Finance Limited于2023年12月21日签订的 《股权收购协议》,海博新加坡公司以10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784.85万元)受让Incisive Finance Limited持有的英国能源公司51%股权。海博新加坡公司已于2024年1月10日支付上述股权 转让款100.00万欧元,英国能源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英国能源公司 董事会中, 海博新加坡公司派出董事已占多数,海博新加坡公司在2024年1月已拥有该公司的实质 控制权。为便于核算,将2024年1月1日确定为购买日,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

据海博新加坡公司与Incisive Finance Limited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海博新加坡公司 以100.00万欧元收购英国能源公司51%股份,一年初始期限届满后,海博新加坡公司如果对英国能 源公司业绩不满意可停止合作,要求卖方Incisive Finance Limited和英国能源公司董事Chien 先生无条件原价回购英国能源公司51%股份。

(3)因其他原因减少子公司的情况

子公司天门捷运公司、天门海储公司、天门思储公司、天门创能公司于2024年7月办妥注销手 续。子公司德令哈峰谷公司于2024年8月办妥注销手续。天门捷创公司、天门绿能公司于2024年10 月办妥注销手续。故自上述子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本期未发生吸收合并的情况。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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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主要经营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
方式
直接 间接
海博工程
公司
北京 50,000.00 北京 储能系统产
品的生产、
制造及销售
100.00 - 设立
武汉研发
中心
武汉 6,000.00 武汉 储能系统产
品的研发
100.00 - 设立
襄阳明途
公司
襄阳 1,000.00 襄阳 新能源车租
赁、储能设
备及组件采
100.00 - 设立
天津众新
公司
天津 3,000.00 天津 新能源车租
赁、储能设
备及组件采
100.00 - 设立
上杭海科
公司
龙岩 3,000.00 龙岩 储能系统产
品的销售
100.00 - 设立
北京汇储
公司
北京 500.00 北京 储能系统产
品的销售
- 100.00 设立
北京凌碳
公司
北京 500.00 北京 储能系统产
品相关研
发、检测服
100.00 - 设立
阜南汇储
公司
阜阳 1,000.00 阜阳 储能系统产
品的销售
- 100.00 设立
海博承德
公司
承德 5,000.00 承德 储能系统产
品的生产、
制造及销售
- 100.00 设立
南京云优
储公司
南京 100.00 南京 储能系统产
品的销售
100.00 - 设立
海博南京
公司
南京 1,000.00 南京 储能系统技
术支持
100.00 - 设立
上海峰谷
公司
上海 1,000.00 上海 储能系统产
品的销售
- 100.00 设立
云浮峰谷
公司
云浮 1,000.00 云浮 项目开发及
运营
- 100.00 设立
陕西创享
公司
渭南 100.00 渭南 项目开发及
运营
- 100.00 设立
陕西海悦
公司
渭南 1,000.00 渭南 项目开发及
运营
- 100.00 设立
珠海工程
公司
珠海 5,000.00 珠海 储能系统产
品的生产、
制造及销售
100.00 - 设立
普洱工程
公司
普洱 5,000.00 普洱 储能系统产
品的生产、
制造及销售
100.00 - 设立
海博夏初
公司
大同 3,000.00 大同 储能系统产
品的生产、
51.00 - 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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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制造及销售
雄安汇储
公司
雄安 1,000.00 雄安 储能系统产
品的销售
100.00 - 设立
海博天门
公司
天门 5,000.00 天门 储能系统产
品的生产、
制造及销售
100.00 - 设立
珠海科技
公司
珠海 5,000.00 珠海 储能系统产
品的生产、
制造及销售
100.00 - 设立
酒泉工程
公司
酒泉 5,000.00 酒泉 储能系统产
品的生产、
制造及销售
100.00 - 设立
酒泉新能
源公司
酒泉 5,000.00 酒泉 储能系统产
品的生产、
制造及销售
100.00 - 设立
海博鄂尔
多斯公司
鄂尔多斯 1,000.00 鄂尔多斯 储能系统产
品的生产、
制造及销售
100.00 - 设立
海博新加
坡公司
新加坡 400.00 万
美元
新加坡 海外市场储
能系统产品
的销售
100.00 - 设立
海博澳大
利亚公司
澳大利亚 26 万澳元 澳大利亚 海外市场储
能系统产品
的销售
- 100.00 设立
海博德国
公司
德国 2.5 万欧元 德国 海外市场储
能系统产品
的销售
- 100.00 设立
海博美国
公司
美国 21 万美元 美国 海外市场储
能系统产品
的销售
- 100.00 设立
英国能源
公司
英国 100 英镑 英国 海外市场储
能系统产品
的销售
- 51.00 其他
甘肃御创
公司
酒泉 100.00 酒泉 项目开发及
运营
- 100.00 设立
甘肃云海
公司
酒泉 100.00 酒泉 项目开发及
运营
- 100.00 设立
浙江海博
公司
台州 4,000.00 台州 储能系统生
产及制造
- 65.00 设立
海博思创
(江苏)公
南通 10,000.00 南通 储能系统产
品的生产、
制造及销售
100.00 - 设立
大同博思
公司
大同 100.00 大同 项目开发及
运营
- 100.00 设立
大同御博
公司
大同 100.00 大同 项目开发及
运营
- 100.00 设立
酒泉储源
公司
酒泉 100.00 酒泉 项目开发及
运营
- 100.00 设立
酒泉峰储
公司
酒泉 100.00 酒泉 项目开发及
运营
- 100.00 设立
大同海储
公司
大同 100.00 大同 项目开发及
运营
- 100.00 设立
大同风储
公司
大同 100.00 大同 项目开发及
运营
- 100.00 设立
海博工程
(江苏)公
南通 5,000.00 南通 储能系统产
品的生产、
制造及销售
- 100.00 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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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沧州博思
公司
沧州 1,000.00 沧州 项目开发及
运营
100.00 设立
内蒙古海
博公司
包头 10,000.00 包头 储能系统产
品的生产、
制造及销售
100.00 设立
枣庄海峰
公司
枣庄 1,000.00
万美元
枣庄 项目开发及
运营
100.00 设立
包头博储
公司
包头 100.00 包头 项目开发及
运营
100.00 设立
包头博思
公司
包头 1,000.00 包头 项目开发及
运营
100.00 设立
云南博储
公司
普洱 100.00 普洱 项目开发及
运营
100.00 设立
云南储创
公司
普洱 100.00 普洱 项目开发及
运营
100.00 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 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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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3,254.72 2,956.33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302.13 -2,064.87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302.13 -2,064.87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39,896.99 34,642.28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2,218.83 1,269.67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2,218.83 1,269.67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
业名称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
的损失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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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博公司 1,151.01 5,951.68 7,102.69
北京智中储能科技有
限公司
43.52 1.77 45.29
卫蓝海博(淄博)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 187.21 187.21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
表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
助金额
本期计
入营业
外收入
金额
本期转入其
他收益
本期其
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
/收益
相关
递延收
1,301,666.38 4,000,000.00 - 91,666.36 - 5,210,000.02 与资产
相关
递延收
12,820,400.00 619,600.00 - 10,500,000.00 - 2,940,000.00 与收益
相关
合计 14,122,066.38 4,619,600.00 - 10,591,666.36 - 8,150,000.02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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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 91,666.36 2,607,666.88
与收益相关 129,111,884.46 61,131,091.78
合计 129,203,550.82 63,738,758.66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 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 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 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 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 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 行更新。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 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 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 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 不重大,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 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英镑、澳元和新加坡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 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 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附注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 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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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欧元、英镑、澳元和新加坡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 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 项目”。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欧元、英镑、澳元和新加坡元升值 或者贬值5%,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汇率变化 对净利润的影响(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对净利润的影响(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数 上年数
上升5% -1,417.90 -5.78
下降5% 1,417.90 5.78

管理层认为5%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美元、欧元、英镑、澳元和新加坡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 范围。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 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 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 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 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 具组合。

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者下降100 个基点,则 对本公司的净利润影响如下:

利率变化 对净利润的影响(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对净利润的影响(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数 上年数
上升100个基点 - -243.00
下降100个基点 - 243.00

管理层认为100 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向银行借款均系固定利率借款。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利率 变动所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影响。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 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 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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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 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 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 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 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 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 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 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 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①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30 天。

②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③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④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⑤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⑥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

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 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 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①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②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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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付的金额。

③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 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 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 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 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 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 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 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 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 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 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1)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期末数 期末数 期末数 期末数
一年以内 一至两年 两至三年 三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98,277.83 - - - 98,277.83
应付票据 326,161.84 - - - 326,161.84
应付账款 233,284.13 - - - 233,284.13
其他应付款 1,414.27 - - - 1,414.27
租赁负债(含一
年内到期)
3,994.66 3,578.02 3,012.97 5,066.13 15,651.79
金融负债和或有
负债合计
663,132.73 3,578.02 3,012.97 5,066.13 674,789.86
续上表:
项目 期初数
一年以内 一至两年 两至三年 三年以上
短期借款 53,412.00 - - - 53,412.00
应付票据 216,333.12 - - - 216,333.12
应付账款 267,511.05 - - - 267,511.05
其他应付款 1,808.86 - - - 1,8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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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初数 期初数 期初数 期初数 期初数
一年以内 一至两年 两至三年 三年以上
租赁负债(含一
年内到期)
2,718.14 2,485.42 1,929.29 2,482.98 9,615.84
金融负债和或有
负债合计
541,783.17 2,485.42 1,929.29 2,482.98 548,680.87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

额有所不同。

(4)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 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 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 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4 年12 月31 日,本公 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1.32%(2023 年12 月31 日资产负债率:74.12%)。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期末公允价值 期末公允价值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第二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1.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1)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2)应收款项融资 - 109,279,749.19 - 109,279,749.19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9,279,749.19 - 109,279,749.19
(3)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远期结售汇 - 6,504,314.83 6,504,314.83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6,504,314.83 6,504,314.83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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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按票面金额确认其期末公允价值。 对于公司持有的外汇远期合约,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现金流 量折现模型/同类型工具的市场报价或交易商报价。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合同挂钩标的观察 值、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

  •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适用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张剑辉、徐锐。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张剑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7.08%股份,徐锐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剑辉作为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执行合伙人,通过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赋予的权利实际控制 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25%的股份(其中张剑辉通过嘉兴海博思 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44%股份,徐锐通过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50%股份,其他合伙人通过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的3.31%股份)。因此实际控制人张剑辉和徐锐夫妇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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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2%的股份,并控制公司3.31%的投票权。综上,实际控制人张剑辉和徐锐夫妇直接持有并通

过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的股份比例合计为32.33%。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剑辉,徐锐 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报告“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东博公司 本公司之合营企业
新源智储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调峰调频储能(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海博景能(淄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合营企业
卫蓝海博(淄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北京晶澳海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储动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浙江安吉能链海博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襄阳东博共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博共创公司) 合营企业之子公司
深圳明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明途公司) 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成都众新源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众新公司) 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郑州及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及准公司) 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东莞及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及准公司) 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广州明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明途公司) 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西安及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及准公司) 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新源智储能源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之子公司
武汉众新源合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众新公司) 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南宁及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及准公司) 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苏州及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及准公司) 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杭州明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明途公司) 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南京万合辉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万合公司) 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北京及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及准公司) 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长沙及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及准公司) 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287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孙敬伟担任董事之公司
李时春 公司之监事
杨洸 公司之高级管理人员
赵青 公司之监事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
度(如适用)
是否超过交
易额度(如
适用)
上期发生额
东博公司 接受服务、接受
劳务、采购固定
资产
1,716.81 20,000.00 1,066,502.87
北京及准公司 接受劳务 - 135,090.62
新源智储能源发展
(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固定资产、
接受劳务
984,656.05 -
海博景能(淄博)
新能源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30,840,621.08 75,000,000.00 80,850,645.52
采购商品 8,970,902.65
采购固定资产 156,689.79
卫蓝海博(淄博)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
劳务
486,878.70 100,000,000.00 212,902.86
亿恩新动力公司 接受劳务 - 1,229,230.45
深圳明途公司 接受劳务 157,038.65 647,471.38
储动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6,637,168.14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新源智储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70,143,562.37 964,490,251.76
新源智储能源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
销售商品 25,224,478.08 5,523,699.11
北京晶澳海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销售商品 - 1,358,001.81
东博公司 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担保费收入 1,088,137.11 2,071,617.10
亿恩新动力公司 提供劳务、销售商品 - 1,147,558.29
深圳明途公司 提供劳务、担保费收入 330,298.73 598,549.18
成都众新公司 提供劳务 84,277.35 118,460.39
海博景能(淄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1,967,456.24 624,898.56
卫蓝海博(淄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销售商品 1,239,457.57 911,104.04
浙江安吉能链海博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967,483.19 12,127,327.43
武汉众新公司 提供劳务 77,290.55 109,802.24
长沙及准公司 提供劳务 50,598.10 69,446.04
东博共创公司 提供劳务 31,625.46 43,969.79
北京及准公司 提供劳务 79.28 10,361.27
西安及准公司 提供劳务 12,111.31 16,736.64
广州明途公司 提供劳务 10,341.51 14,753.15
郑州及准公司 提供劳务 9,681.15 13,557.71

288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南宁及准公司 提供劳务 6,300.02 8,757.71
南京万合公司 提供劳务 2,615.11 3,586.44
苏州及准公司 提供劳务 2,377.38 3,260.40
杭州明途公司 提供劳务 1,030.24 1,412.88
东莞及准公司 提供劳务 950.96 1,367.58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武汉众新公司 房屋 263,917.43 -

289 / 3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
适用)
未纳入
租赁负
债计量
的可变
租赁付
款额
(如适
用)
当期应支付的租金(含税)
承担的
租赁负
债利息
支出
增加的
使用权
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386,082.42
560,425.60
-
-
253,826.98
794,264.16
-
-
-
-
248,690.67
409,778.79
135,570.48
594,000.00
-
-
-
-
589,962.52
783,549.54
321,665.42
1,175,223.88
-
-
-
-
7,270,140.10
10,945,210.11
3,941,805.71
16,194,705.07
-
-
-
-
-
42,527.84
-
97,825.85
-
-
-
-
1,998,637.14
3,858,526.68
1,749,027.14
4,689,024.58
-
-
-
-
-
52,641.71
-
-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
适用)
未纳入
租赁负
债计量
的可变
租赁付
款额
(如适
用)
当期应支付的租金(含税)
承担的
租赁负
债利息
支出
增加的
使用权
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386,082.42
560,425.60
-
-
253,826.98
794,264.16
-
-
-
-
248,690.67
409,778.79
135,570.48
594,000.00
-
-
-
-
589,962.52
783,549.54
321,665.42
1,175,223.88
-
-
-
-
7,270,140.10
10,945,210.11
3,941,805.71
16,194,705.07
-
-
-
-
-
42,527.84
-
97,825.85
-
-
-
-
1,998,637.14
3,858,526.68
1,749,027.14
4,689,024.58
-
-
-
-
-
52,641.71
-
-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
适用)
未纳入
租赁负
债计量
的可变
租赁付
款额
(如适
用)
当期应支付的租金(含税)
承担的
租赁负
债利息
支出
增加的
使用权
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386,082.42
560,425.60
-
-
253,826.98
794,264.16
-
-
-
-
248,690.67
409,778.79
135,570.48
594,000.00
-
-
-
-
589,962.52
783,549.54
321,665.42
1,175,223.88
-
-
-
-
7,270,140.10
10,945,210.11
3,941,805.71
16,194,705.07
-
-
-
-
-
42,527.84
-
97,825.85
-
-
-
-
1,998,637.14
3,858,526.68
1,749,027.14
4,689,024.58
-
-
-
-
-
52,641.71
-
-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
适用)
未纳入
租赁负
债计量
的可变
租赁付
款额
(如适
用)
当期应支付的租金(含税)
承担的
租赁负
债利息
支出
增加的
使用权
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386,082.42
560,425.60
-
-
253,826.98
794,264.16
-
-
-
-
248,690.67
409,778.79
135,570.48
594,000.00
-
-
-
-
589,962.52
783,549.54
321,665.42
1,175,223.88
-
-
-
-
7,270,140.10
10,945,210.11
3,941,805.71
16,194,705.07
-
-
-
-
-
42,527.84
-
97,825.85
-
-
-
-
1,998,637.14
3,858,526.68
1,749,027.14
4,689,024.58
-
-
-
-
-
52,641.71
-
-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
适用)
未纳入
租赁负
债计量
的可变
租赁付
款额
(如适
用)
当期应支付的租金(含税)
承担的
租赁负
债利息
支出
增加的
使用权
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386,082.42
560,425.60
-
-
253,826.98
794,264.16
-
-
-
-
248,690.67
409,778.79
135,570.48
594,000.00
-
-
-
-
589,962.52
783,549.54
321,665.42
1,175,223.88
-
-
-
-
7,270,140.10
10,945,210.11
3,941,805.71
16,194,705.07
-
-
-
-
-
42,527.84
-
97,825.85
-
-
-
-
1,998,637.14
3,858,526.68
1,749,027.14
4,689,024.58
-
-
-
-
-
52,641.71
-
-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
适用)
未纳入
租赁负
债计量
的可变
租赁付
款额
(如适
用)
当期应支付的租金(含税)
承担的
租赁负
债利息
支出
增加的
使用权
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386,082.42
560,425.60
-
-
253,826.98
794,264.16
-
-
-
-
248,690.67
409,778.79
135,570.48
594,000.00
-
-
-
-
589,962.52
783,549.54
321,665.42
1,175,223.88
-
-
-
-
7,270,140.10
10,945,210.11
3,941,805.71
16,194,705.07
-
-
-
-
-
42,527.84
-
97,825.85
-
-
-
-
1,998,637.14
3,858,526.68
1,749,027.14
4,689,024.58
-
-
-
-
-
52,641.71
-
-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
适用)
未纳入
租赁负
债计量
的可变
租赁付
款额
(如适
用)
当期应支付的租金(含税)
承担的
租赁负
债利息
支出
增加的
使用权
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386,082.42
560,425.60
-
-
253,826.98
794,264.16
-
-
-
-
248,690.67
409,778.79
135,570.48
594,000.00
-
-
-
-
589,962.52
783,549.54
321,665.42
1,175,223.88
-
-
-
-
7,270,140.10
10,945,210.11
3,941,805.71
16,194,705.07
-
-
-
-
-
42,527.84
-
97,825.85
-
-
-
-
1,998,637.14
3,858,526.68
1,749,027.14
4,689,024.58
-
-
-
-
-
52,641.71
-
-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
适用)
未纳入
租赁负
债计量
的可变
租赁付
款额
(如适
用)
当期应支付的租金(含税)
承担的
租赁负
债利息
支出
增加的
使用权
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386,082.42
560,425.60
-
-
253,826.98
794,264.16
-
-
-
-
248,690.67
409,778.79
135,570.48
594,000.00
-
-
-
-
589,962.52
783,549.54
321,665.42
1,175,223.88
-
-
-
-
7,270,140.10
10,945,210.11
3,941,805.71
16,194,705.07
-
-
-
-
-
42,527.84
-
97,825.85
-
-
-
-
1,998,637.14
3,858,526.68
1,749,027.14
4,689,024.58
-
-
-
-
-
52,641.71
-
-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
适用)
未纳入
租赁负
债计量
的可变
租赁付
款额
(如适
用)
当期应支付的租金(含税)
承担的
租赁负
债利息
支出
增加的
使用权
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386,082.42
560,425.60
-
-
253,826.98
794,264.16
-
-
-
-
248,690.67
409,778.79
135,570.48
594,000.00
-
-
-
-
589,962.52
783,549.54
321,665.42
1,175,223.88
-
-
-
-
7,270,140.10
10,945,210.11
3,941,805.71
16,194,705.07
-
-
-
-
-
42,527.84
-
97,825.85
-
-
-
-
1,998,637.14
3,858,526.68
1,749,027.14
4,689,024.58
-
-
-
-
-
52,641.71
-
-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
适用)
未纳入
租赁负
债计量
的可变
租赁付
款额
(如适
用)
当期应支付的租金(含税)
承担的
租赁负
债利息
支出
增加的
使用权
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386,082.42
560,425.60
-
-
253,826.98
794,264.16
-
-
-
-
248,690.67
409,778.79
135,570.48
594,000.00
-
-
-
-
589,962.52
783,549.54
321,665.42
1,175,223.88
-
-
-
-
7,270,140.10
10,945,210.11
3,941,805.71
16,194,705.07
-
-
-
-
-
42,527.84
-
97,825.85
-
-
-
-
1,998,637.14
3,858,526.68
1,749,027.14
4,689,024.58
-
-
-
-
-
52,641.71
-
-
-
-
-
-
出租
方名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
适用)
未纳入
租赁负
债计量
的可变
租赁付
款额
(如适
用)
当期应支付的租金(含税) 承担的
租赁负
债利息
支出
增加的
使用权
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都众
新公司

386,082.42 560,425.60 - - 253,826.98 794,264.16 - - - -
东莞及
准公司

248,690.67 409,778.79 135,570.48 594,000.00 - - - -
南宁及
准公司

589,962.52 783,549.54 321,665.42 1,175,223.88 - - - -
深圳明
途公司

7,270,140.10 10,945,210.11 3,941,805.71 16,194,705.07 - - - -
武汉众
新公司

- 42,527.84 - 97,825.85 - - - -
东博共
创公司

1,998,637.14 3,858,526.68 1,749,027.14 4,689,024.58 - - - -
东博公

- 52,641.71 - - - -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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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901.50 1,395.31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类型 共同承租人 主承租人 出租人 合同金额(单
位:万元
币种:人民
币)
租赁期限 抵押物种类、数量 是否履
行完毕
融资
性售
后回
本公司、深圳
明途公司
东博公司 德国大众
汽车融资
租赁(天
津)有限
公司
1,931.26 20210210
-20240209
以融资租赁的163
辆车辆进行抵押
本公司、长沙
及准公司
东博公司 957.89 20210210
-20240209
以融资租赁的80辆
车辆进行抵押
本公司、成都
众新公司
东博公司 670.52 20210210
-20240209
以融资租赁的56辆
车辆进行抵押
本公司、东博
公司
深圳明途公司 2,395.02 20210826
-20240825
以融资租赁的200
辆车辆进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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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新源智储能源
发展(北京)有
限公司
38,717,910.00 3,772,073.70 178,223,150.00 8,911,157.50
东博公司 12,218,497.73 6,704,729.22 11,642,973.22 5,585,062.58
浙江安吉能链
海博科技有限
公司
6,469,600.00 646,960.00 6,064,400.00 303,220.00
新源智储能源
工程技术(北
京)有限公司
2,645,419.96 511,269.99 29,532,785.38 2,742,750.54
调峰调频储能
(广州)科技有
限公司
1,325,024.61 805,694.92 1,960,735.46 605,865.08
海博景能(淄
博)新能源有
限公司
1,113,920.80 55,696.04 122,802.15 6,140.11
深圳明途公司 731,771.11 60,328.26 474,794.11 23,739.71
卫蓝海博(淄
博)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400,063.61 25,162.55 965,770.29 48,288.51
成都众新公司 214,902.00 17,023.50 125,568.00 6,278.40
武汉众新公司 198,318.40 15,735.44 116,390.40 5,819.52
长沙及准公司 127,246.80 10,042.98 73,612.80 3,680.64
东博共创公司 80,131.00 6,336.95 46,608.00 2,330.40
北京及准公司 76,336.72 20,683.44 76,252.72 7,076.13
西安及准公司 30,578.80 2,415.98 17,740.80 887.04
广州明途公司 26,600.40 2,111.94 15,638.40 781.92
郑州及准公司 24,633.20 1,950.22 14,371.20 718.56
南宁及准公司 15,961.20 1,262.22 9,283.20 464.16
南京万合公司 6,573.60 518.76 3,801.60 190.08
苏州及准公司 5,976.00 471.60 3,456.00 172.80
杭州明途公司 2,589.60 204.36 1,497.60 74.88
东莞及准公司 2,457.60 195.36 1,449.60 72.48
预付款项
新源智储能源 94,339.62 - 283,01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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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北京)有
限公司
东博公司 81,502.23 - 83,219.04 -
武汉众新公司 44,043.71 - 44,043.71 -
调峰调频储能
(广州)科技有
限公司
4,000.00 - 4,000.00 -
卫蓝海博(淄
博)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175.22 - 283,018.86 -
深圳明途公司 - - 3,656,067.03 -
东博共创公司 - - 367,201.66 -
南宁及准公司 - - 295,134.42 -
成都众新公司 - - 159,792.88 -
东莞及准公司 - - 130,949.97 -
其他应收款
东博公司 3,261,734.25 2,644,965.92 3,234,739.67 2,097,486.98
深圳明途公司 252,807.64 20,623.78 199,667.99 9,983.40
武汉众新公司 7,218.62 3,609.31
李时春 - - 104,456.00 5,222.80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海博景能(淄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65,938.64 42,380,529.59
新源智储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701,637.18 -
广州明途公司 0.02 -
储动科技有限公司 - 6,637,168.14
北京及准公司 - 58,513.40
其他应付款
李时春 87,166.00 -
杨洸 - 2,010.00
赵青 - 59,809.20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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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交易引起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1)合同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新源智储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
112,592,855.98 18,616,018.30 127,641,158.94 10,459,570.95
新源智储能源工程技术(北京)有
限公司
38,301,939.20 11,441,045.76 38,602,995.20 3,832,862.72
海博景能(淄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3,487,588.35 174,379.42 - -
浙江安吉能链海博科技有限公司 - - 1,516,100.00 75,805.00
调峰调频储能(广州)科技有限公
- - 82,500.80 41,250.40
(2)合同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北京晶澳海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1,077,629.20 944,786.51
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6,305.40 126,305.40
新源智储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147,256.64

十五、 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
象类别
本期授予 本期行权 本期解锁 本期失效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生产人员 - - - - - - - -
销售人员 - - - - 63,000.00 2,256,660.00
管理人员 - - - - 207,500.00 7,432,650.00
研发人员 - - - - - - 47,000.00 1,683,540.00
合计 - - - - - - 317,500.00 11,372,850.00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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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对象类别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行权价格的范围 合同剩余期限 行权价格的范围 合同剩余期限
公司员工 11.46 元/股 10 个月 6.50 元/股 0 个月

其他说明 无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授予日公允价格减授予价格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详见其他说明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
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无重大差异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
239,302,711.36
其他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有关规定,对于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 企业应当以股份支付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上述股份支付,公司根据授予日股 票价格减授予价格,确定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对于定向发行的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授予价格根据2022 年6 月30 日公司每股净资产的价格确定;对于张剑辉先生通过持有嘉兴 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授予价格根据 2015 年底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激励授予价格确定。等待期内的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 本公积,2024 年度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为77,429,592.40 元。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生产人员 759,33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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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 22,794,791.31 -
管理人员 26,691,075.65
研发人员 27,184,387.10
合计 77,429,592.40 -

其他说明 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本公司子公司海博工程公司于2023 年7 月12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云浮峰谷公司,云浮峰 谷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52 年12 月31 日前。截至2024 年 12 月31 日,子公司海博工程公司对云浮峰谷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子公司海博工程公司于2023 年9 月14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陕西创享公司,陕西创 享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43 年9 月13 日前。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子公司海博工程公司对陕西创享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子公司陕西创享公司于2023 年9 月14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陕西海悦公司,陕西海 悦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43 年9 月14 日前。截至2024 年 12 月31 日,子公司陕西创享公司对陕西海悦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公司与北京夏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 年8 月24 日共同出资设立海博夏初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53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51.00%,出资时间为2028 年8 月20 日前。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海博夏初公司 已实际出资510.00 万元。

公司于2023 年8 月23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海博天门公司,海博天门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5,0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43 年8 月23 日前。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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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公司于2023 年9 月29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海博新加坡公司,海博新加坡公司注册资本为 400.00 万美元。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海博新加坡公司已实际出资285.00 万美 元。

公司于2023 年10 月25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酒泉新能源公司,酒泉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5,0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60 年12 月31 日前。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 司对酒泉新能源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子公司陕西创享公司于2024 年3 月20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甘肃御创公司,甘肃御 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34 年12 月31 日前。2024 年3 月, 陕西创享公司将所持有的甘肃御创公司100%股权以0 元转让给甘肃云海公司。截至2024 年 12 月31 日,甘肃云海公司对甘肃御创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子公司海博工程公司于2024 年3 月21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甘肃云海公司,甘肃云 海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34 年3 月20 日前。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海博工程公司对甘肃云海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子公司海博工程公司与三门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 年3 月21 日共同出资设 立浙江海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 万元,其中海博工程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2,6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5.00%,出资时间为2029 年3 月20 日前。截至2024 年 12 月31 日,海博工程公司对浙江海博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子公司雄安汇储公司于2024 年5 月9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大同博思公司,大同博 思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29 年12 月31 日前。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雄安汇储公司对大同博思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子公司大同博思公司于2024 年5 月9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大同御博公司,大同御 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29 年12 月31 日前。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大同博思公司对大同御博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子公司雄安汇储公司于2024 年5 月14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酒泉储源公司,酒泉储 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29 年5 月13 日前。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雄安汇储公司对酒泉储源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子公司酒泉储源公司于2024 年5 月15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酒泉峰储公司,酒泉峰 储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29 年5 月3 日前。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酒泉储源公司对酒泉峰储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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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子公司雄安汇储公司于2024 年5 月20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大同海储公司,大同海 储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29 年12 月31 日前。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雄安汇储公司对大同海储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子公司大同海储公司于2024 年5 月24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大同风储公司,大同海 储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29 年12 月31 日前。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大同海储公司对大同风储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子公司海博工程公司于2024 年5 月30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海博工程(江苏)公司, 海博工程(江苏)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29 年5 月1 日前。截 至2024 年12 月31 日,海博工程公司对海博工程(江苏)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子公司雄安汇储公司于2024 年7 月8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沧州博思公司,沧州博 思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29 年7 月1 日前。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雄安汇储公司对沧州博思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子公司雄安汇储公司于2024 年7 月23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博储公司,包头博 储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29 年7 月22 日前。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雄安汇储公司对包头博储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子公司包头博储公司于2024 年8 月6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博思公司,包头博 思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29 年7 月25 日前。截至2024 年 12 月31 日,雄安汇储公司对包头博思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子公司雄安汇储公司于2024 年8 月6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云南博储公司,云南博 储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29 年7 月31 日前。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雄安汇储公司对云南博储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子公司云南博储公司于2024 年8 月8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云南储创公司,云南储 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29 年7 月31 日前。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云南博储公司对云南储创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于2024 年10 月25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海博公司,内蒙古海博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10,0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2029 年9 月30 日前。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 本公司对内蒙古海博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子公司海博新加坡公司于2024 年12 月5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枣庄海峰公司,枣庄 海峰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 万美元,出资时间为2029 年12 月4 日前。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海博新加坡公司对枣庄海峰公司已实际出资300.00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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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租人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及财务影响

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子公司珠海工程公司作为承租人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的 未来潜在现金流出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未折现租赁付款额: 26,794,908.00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 年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 年 1,786,327.20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 年 3,572,654.40
以后年度 21,435,926.40
合计 26,794,908.00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门源鑫通合同纠纷案

2020 年12 月29 日,门源县鑫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分公司(以下简称门源鑫通公司”) 向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门源鑫通公司请求法院判决本公司向门 源鑫通公司更换合格的车辆,并赔偿经济损失50 万元及案件的诉讼费用。

2021 年12 月27 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本公司向 门源鑫通公司更换50 辆中通牌客车并承担鉴定费27 万元及案件受理费0.44 万元。

一审判决作出后,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并于2022 年1 月14 日向襄阳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依法驳回被上诉人(门源鑫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或 发回重审。2022 年8 月4 日襄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本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本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已于2022 年10 月19 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

2023 年2 月27 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鄂0691 执2652 号 之一”执行裁定书,确认本公司已履行完毕上述判决中金钱给付义务,另提交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9 年2 月13 日发布的《公告》证实,案涉车辆(型号:LCK6812EV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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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符合《公告》管理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生产、销售。故上述判决确定的“本 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门源鑫通公司公交分公司更换50 辆中通牌客车”内容, 已无法实际履行。门源鑫通公司公交分公司可以另行主张权利。遂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门源鑫通公司公交分公司与本公司买卖合同一案的执行。

2023 年8 月10 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鄂民申6918 号”裁定,受理本 案再审。本案再审已于2023 年9 月6 日在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3 年 12 月14 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鄂06 民再84 号”裁定,撤销(2021)鄂 0691 民初2035 号民事判决、本院(2022)鄂06 民终684 号民事判决,发回襄阳市高新技术 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4 年12 月6 日做出重审一审判 决((2024)鄂0691 民初2230 号),驳回门源鑫通公司全部诉讼请求。门源鑫通公司提起上 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做出生效判决。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针对该案件确认的预计负债余额为11,029,798.23 元。 ②来宾合同纠纷案

2024 年5 月13 日,广西来宾产投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广西来宾产投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决发行人及东风襄阳旅行车有限公司恢复 车辆正常运营状态,并赔偿车辆故障维修及停运损失共计1,187,660.48 元及案件的诉讼费 用。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本案尚未进行开庭审理,本公司针对该案件确认的预计负债 余额为2,327,308.54 元。

③博罗长江汽车质量纠纷案

博罗县长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诉襄阳明途合同纠纷(质量纠纷)案,襄阳市高新区人民 法院于2024 年12 月4 日做出(2024)鄂0691 民初7404 号一审判决,要求襄阳明途公司 赔付博罗县长江客运公司604,400.00 元并驳回博罗县长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博罗县长江汽车人客运公司已提出上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2)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保证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贷款金融机构 担保余额 到期日 备注
本公司 海博工程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宣武支行
1,219.83 202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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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贷款金融机构 担保余额 到期日 备注
本公司 海博工程公司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4,000.00 2025-10-27
本公司 海博工程公司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
2,100.00 2025-9-12
本公司 海博工程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
支行
24,785.65 2025-6-25
本公司 海博工程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
路支行
19,737.68 2025-6-23
本公司 海博工程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成府路支行
37,600.29 2025-6-30
本公司 海博工程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宣武支行
34,281.95 2025-4-25
本公司 海博工程公司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27,791.63 2025-6-20
小计 151,517.03

3)产品质量保证

公司对质保期内的产品质量问题承担维修服务。公司根据不同产品预计售后服务费计提 预计负债。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195,503,162.8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公司于2025 年4 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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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0 元(含税)。公司于2025 年1 月2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上市后总股本为177,730,148 股,以此为基准测算,本次利 润分配预计分配现金红利195,503,162.8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为30.18%。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 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 □适用√不适用

  •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 □适用 √不适用

  • 4、年金计划

  •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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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 6、分部信息

  •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4 年12 月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6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普通股(A 股)44,432,53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3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1,102,567.06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4,629,734.47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6,472,832.59 元,其中44,432,537.00 元计入股本,剩余 722,040,295.59 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公开发行新增股本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5]006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25 年3 月28 日在北京市 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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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3,525,568,367.68 1,136,790,493.42
1 年以内小计 3,525,568,367.68 1,136,790,493.42
1 至2 年 609,395,762.24 60,934,326.26
2 至3 年 13,005,611.94 21,036,610.21
3 至4 年 11,643,972.84 70,532,288.12
4 至5 年 32,583,735.65 6,890,853.05
5 年以上 12,404,754.52 12,424,401.47
合计 4,204,602,204.87 1,308,608,972.53
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说明:
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说明: 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说明: 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说明: 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说明: 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说明: 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数 账龄 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的原因 控制回款措施 是否存在
回款风险
客户一 21,544,975.91 4-5 年 受储能行业宏观政策影响,客户运
营的火电调频储能项目收益未达
预期;且2021 年开始燃煤价格高
涨,火电厂亏损,客户现金流紧张,
导致回款较慢。
其母公司出具
《还款声明》
客户二 10,357,903.66 4-5年 质押项目公司
股权、银行共管
账户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 picture [428 x 3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 计
提 提
类 比 账面 比 账面
比 比
别 金额 例 金额 价值 金额 例 金额 价值
例 例
(%) (%)
(% (%
) )









其中:
按 4,204,602 100 214,438, 5. 3,990,163 1,308,608 100 91,842, 7. 1,216,766
组 ,204.87 .00 487.36 10 ,717.51 ,972.53 .00 832.16 02 ,140.37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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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其中:



3,062,945
,769.03
72.
85
188,916,
183.70
6.
17
2,874,029
,585.33
778,714,2
90.95
59.
51
56,848,
761.74
7.
30
721,865,5
29.21




1,109,753
,556.27
26.
39
- - 1,109,753
,556.27
460,956,8
40.74
35.
22
- - 460,956,8
40.74



31,902,87
9.57
0.7
6
25,522,3
03.66
80
.0
0
6,380,575
.91
68,937,84
0.84
5.2
7
34,994,
070.42
50
.7
6
33,943,77
0.42

4,204,602
,204.87
/ 214,438,
487.36
/ 3,990,163
,717.51
1,308,608
,972.53
/ 91,842,
832.16
/ 1,216,766
,140.3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关联方组合 1,109,753,556.27 - -
账龄组合 3,062,945,769.03 188,916,183.70 6.17
其他组合 31,902,879.57 25,522,303.66 80.00
合计 4,204,602,204.87 214,438,487.36 5.10
其中: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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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1 年) 2,543,402,064.86 127,170,103.24 5
1-2 年 498,449,330.19 49,844,933.02 10
2-3 年 12,987,167.94 3,896,150.38 30
3-4 年 0.04 0.02 50
4-5 年 511,044.80 408,835.84 80
5 年以上 7,596,161.20 7,596,161.20 100
小计 3,062,945,769.03 188,916,183.70 6.17
其中:其他组合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4-5 年 31,902,879.57 25,522,303.66 8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
转回
转销或
核销
其他变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 - - - - -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91,842,832.16 122,595,655.20 - - - 214,438,487.36
合计 91,842,832.16 122,595,655.20 - - - 214,438,487.3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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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
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
余额
应收账款和合
同资产期末余
占应收账
款和合同
资产期末
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
末余额
第一名 443,498,538.67 53,720,494.74 497,219,033.41 9.97 25,269,751.67
第二名 374,420,000.00 11,580,000.00 386,000,000.00 7.75 19,300,000.00
第三名 365,760,673.37 - 365,760,673.37 7.34 -
第四名 283,982,340.00 74,995,585.00 358,977,925.00 7.20 35,897,792.50
第五名 343,913,500.00 10,636,500.00 354,550,000.00 7.12 17,727,500.00
合计 1,811,575,052.04 150,932,579.74 1,962,507,631.78 39.38 98,195,044.17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数 占应收账款期末数的比例
(%)
海博工程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365,760,673.37 8.70
酒泉工程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319,345,405.06 7.60
珠海工程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292,935,218.11 6.97
海博(新加坡)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51,404,924.11 1.22
海博夏初工程 本公司之子公司 51,279,459.72 1.22
襄阳明途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17,255,365.89 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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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数 占应收账款期末数的比例
(%)
东博公司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10,562,380.12 0.25
海博鄂尔多斯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8,722,313.85 0.21
海博承德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2,966,482.46 0.07
调峰调频储能(广州)
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1,325,024.61 0.03
深圳明途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612,109.80 0.01
成都众新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214,902.00 0.01
武汉众新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198,318.40 0.00
长沙及准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127,246.80 0.00
北京凌碳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83,713.70 0.00
东博共创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80,131.00 0.00
北京及准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76,336.72 0.00
西安及准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30,578.80 0.00
广州明途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26,600.40 0.00
郑州及准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24,633.20 0.00
南宁及准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15,961.20 0.00
南京万合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6,573.60 0.00
苏州及准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5,976.00 0.00
杭州明途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2,589.60 0.00
东莞及准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2,457.60 0.00

1,123,065,376.12 26.70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33,379,684.71 1,407,035,935.49
合计 433,379,684.71 1,407,035,9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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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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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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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281,161,163.48 967,932,359.34
1 年以内小计 281,161,163.48 967,932,359.34
1 至2 年 69,759,649.49 355,061,833.76
2 至3 年 14,784,048.03 70,708,669.36
3 至4 年 69,123,394.69 15,755,476.84
4 至5 年 3,370,651.41 1,599,179.40
5 年以上 1,599,179.40 -
合计 439,798,086.50 1,411,057,518.70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员工备用金 649,419.18 548,805.75
押金保证金 35,629,374.02 20,576,122.72
关联方组合 402,337,587.64 1,388,964,757.75
往来款 933,541.89 820,626.28
应收暂付款 59,465.37 -
其他 188,698.40 147,206.20
合计 439,798,086.50 1,411,057,518.70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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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已发生
信用减值)
2024年1月1日余
795,109.11 3,226,474.10 - 4,021,583.21
2024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144,689.62 144,689.62 - -
--转入第三阶段 - -1,279,343.52 1,279,343.52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786,670.66 1,290,312.04 319,835.88 2,396,818.58
本期转回 - - - -
本期转销 - - - -
本期核销 - - - -
其他变动 - - - -
2024年12月31日
余额
1,437,090.15 3,382,132.24 1,599,179.40 6,418,401.79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 减值”之说明。

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00%,第二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为47.51%,第三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用以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 著增加等事项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详见本附注“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金融工 具产生的各类风险”中“信用风险”之说明。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
转回
转销或核
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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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4,021,583.21 2,396,818.58 - - - 6,418,401.79
合计 4,021,583.21 2,396,818.58 - - - 6,418,401.7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款项的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珠海工程公
161,937,974.00 36.82 关联方往来
1 年以内(含1 年)
襄阳明途公
92,625,883.51 21.06 关联方往来
1 年以内(含1 年);
1-2 年;2-3 年;3
年以上
酒泉工程公
62,025,013.00 14.10 关联方往来
1 年以内(含1 年)
珠海科技公
44,458,653.71 10.11 关联方往来
1 年以内(含1 年);
1-2 年
天津众新公
26,811,205.89 6.10 关联方往来
1 年以内(含1 年);
1-2 年;2-3 年;3
年以上
合计 387,858,730.11 88.19 / /

(7).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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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数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数的比例(%)
珠海工程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161,937,974.00 36.82
襄阳明途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92,625,883.51 21.06
酒泉工程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62,025,013.00 14.10
珠海科技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44,458,653.71 10.11
天津众新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26,811,205.89 6.10
海博南京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4,858,270.00 1.10
海博工程(江苏)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4,101,593.00 0.93
海博夏初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3,101,319.20 0.71
海博天门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1,207,602.33 0.27
雄安汇储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1,100,062.00 0.25
东博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 680,734.25 0.15
深圳明途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
之子公司
252,807.64 0.06
酒泉科技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110,011.00 0.03
小计 403,271,129.53 91.69

(8).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
1,050,130,317.61 - 1,050,130,317.61 507,334,716.05 - 507,334,716.05
对联营、合营
企业投资
428,238,729.40 - 428,238,729.40 371,189,155.03 - 371,189,155.03
合计 1,478,369,047.01 - 1,478,369,047.01 878,523,871.08 - 878,523,8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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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账
面价值)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账面
价值)
减值
准备
期末
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其他





215,257,837.50 300,000,000.00 - 9,503,444.00 524,761,281.50






1,000,000.00 - 1,000,000.00 - -





30,000,000.00 - - - 30,000,000.00





12,542,225.00 - - 1,961,145.00 14,503,370.00





30,000,000.00 - - - 3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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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96,412.50 - - 3,237,232.50 67,433,645.00





10,696,500.00 - - -79,600.00 10,616,900.00





11,605,222.30 - - 8,952,600.06 20,557,822.36





6,936,518.75 - - -29,850.00 6,906,668.75





50,000,000.00 - - - 50,000,000.00





5,100,000.00 - - - 5,100,000.00





50,000,000.00 - - - 50,000,000.00

20,000,000.00 30,000,000.00 - - 5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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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30.00 - - 20,250,630.00





- 50,000,000.00 - - 50,000,000.00




(江
苏)

- 100,000,000.00 -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 -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10,000,000.00

507,334,716.05 520,250,630.00 1,000,000.00 23,544,971.56 1,050,130,3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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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期初
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
余额
减值
准备
期末
余额
追加
投资



权益
法下
确认
的投
资损
其他
综合
收益
调整
其他
权益
变动
宣告
发放
现金
股利
或利
计提
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1)东博
公司
- - - -
2)海博
景能
(淄博)
新能源
有限公
28,70
9,779
.37
- - 3,021
,311.
23
764,7
37.35
- - - 32,49
5,827
.95
小计 28,70
9,779
.37
- - 3,021
,311.
23
764,7
37.35
- - - 32,49
5,827
.95
二、联营企业
1)北京
智中储
能科技
有限公
- - - -
2)新源
智储能
源发展
(北京)
有限公
287,2
27,72
3.45
43,14
9,230
.01
30,18
8,782
.97
360,5
65,73
6.43
3)卫蓝


(淄博)
新能源
科技有
限公司
15,55
1,380
.69
-15,7
21,39
3.65
170,0
12.96
-
4)北京
晶澳海
博储能
1,579
,646.
13
-609,
062.7
1
- 970,5
8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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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科技有
限公司
5)储动
科技有
限公司
31,39
2,599
.96
-3,56
8,335
.14
- 27,82
4,264
.82
6)众城


(北京)
新能源
科技有
限公司
3,738
,811.
48
-5.78 - 3,738
,805.
70
7)调峰
调频储
能( 广
州) 科
技有限
公司
2,989
,213.
95
-345,
702.8
7
- 2,643
,511.
08
8)山西
夏初海
博新能
源有限
公司
- - - -
小计 342,4
79,37
5.66
22,90
4,729
.86
30,35
8,795
.93
395,7
42,90
1.45
合计 371,1
89,15
5.03
25,92
6,041
.09
31,12
3,533
.28
428,2
38,72
9.40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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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6,929,445,767.39 6,187,861,683.45 5,091,454,306.66 4,087,438,427.41
其他业务 2,971,075.57 1,373,811.94 991,639.98 1,402,811.34
合计 6,932,416,842.96 6,189,235,495.39 5,092,445,946.64 4,088,841,238.75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金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储能系统 6,928,443,100.92 6,187,577,865.93
技术服务 1,002,666.47 283,817.52
其他业务 2,971,075.57 1,373,811.94
按经营地区分类
内销 6,431,339,591.33 5,736,669,209.84
外销 501,077,251.63 452,566,285.55
合计 6,932,416,842.96 6,189,235,495.39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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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5,926,041.09 -7,815,430.0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313,189.63
债务重组收益 719,742.92 -
远期结售汇 -231,049.62 -
处置应收款项融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539,231.66 -
合计 25,875,502.73 -1,502,240.44

其他说明: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48,377.8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的政府补助除外
29,053,337.0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9,790,731.4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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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
各项资产损失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债务重组损益 875,431.71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
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
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
份支付费用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
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43,798.1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581,376.37
减:所得税影响额 4,661,988.7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777.50
合计 19,757,227.13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 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 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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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23.38 4.86 4.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67 4.71 4.60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剑辉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 年4 月27 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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