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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Huafeng Test & Control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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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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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1-021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4 月14 日,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 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 年1 月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华 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96,29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107.41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297.53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 用人民币13,071.67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6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二)截至2021 年3 月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 额 |
拟使用募 集 资金金额 |
建设周 期 |
|---|---|---|---|---|
| 1 | 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 项目 |
65,589.68 | 65,589.68 | 24 个月 |
| 2 | 科研创新项目 | 24,410.32 | 24,410.32 |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
| 合计 | 100,000.00 | 100,000.0 0 |
/ |
2、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 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金额 |
| 1 | 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 设项目 |
65,589.68 | 6,160.41 |
| 2 | 科研创新项目 | 24,410.32 | 1,126.84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 | 17,287.25 |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 过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 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 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 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2021 年4 月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 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 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包含本数)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 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 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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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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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