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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Huafeng Test & Control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Feb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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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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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 华峰测控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 号),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296,29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7.41 元,公司共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4,297.53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13,071.67 万元(不含 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1,225.8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3-0000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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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
建设周期 |
| 1 | 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 建设项目 |
65,589.68 | 65,589.68 |
36个月 |
| 2 | 科研创新项目 | 24,410.32 | 24,410.32 |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
| 合计 | 100,000.00 | 100,000.00 |
/ |
注:表中序号 1 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延期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建设周期由 24 个月延至 36 个月。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 1 | 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 地建设项目 |
65,589.68 | 54,540.93 |
| 2 | 科研创新项目 | 24,410.32 | 2,828.42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 | 67,369.35 |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 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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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 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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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控制措施
-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
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 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事 项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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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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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贾义真
幸 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