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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Hanyi Innov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Dec 1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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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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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一)14:30 以现场表 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根据有关规 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工作人员;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8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 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 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 式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 2025 年 12 月 25 日下 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东请仔细填写《北京汉仪创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 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9:00-11:30,下 午 14: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8 层公 “ ” 司会议室,信函请注明: 股东会 字样,邮编:100020。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练源左艳秦
电话:010-88275651
传真:010-6821445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8 层。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 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 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 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2)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70”,投票简称:“汉仪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现场股东会召 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 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 ” “ ” “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 同意 、 反对 或 弃权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 表决。
附件 3: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个人股东)/名称(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备注
附注:
-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
-
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 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 17:00 之前
-
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