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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Hanyi Innovation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Mar 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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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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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苗丁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苗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 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北京汉仪创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仪股份”)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苗丁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苗丁,其基本情况如下: 苗丁先生,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律师,法学学 士。2007年至今,历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2020 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 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 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由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4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 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 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 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

对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有关的议案,征集人将按照股东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截止2024年3月27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 东。

- 2、征集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29日(每日上午9:30 11:30, - 下午13:30 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 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内容逐项填写《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 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 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 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 到时间为准。

委托表决权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五区2号楼二层 收件人:左艳秦

邮编:100036

联系电话:010-88275651

公司传真:010-6821445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 ”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 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 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 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 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苗丁 2024年3月18日

附件: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苗丁 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 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 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一般表决说明: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在议案后的所选项对应的括号内划表决票中,请

“ ” “ ” “ ” 在 同意 、 反对 或 弃权 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或使用其它符号的 视为无效委托,不选视为全权委托。

1) 委托人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2) 受托人 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注:

  •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