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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Hanbang Technology Corp.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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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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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 高科”)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议事规则》的规定,在2020 年度工作中,我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将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4 次董事会会议和5 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有关规 定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 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 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0年04月27日公司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 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 年度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事项》、《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 项》、《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河 伟业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普泰国信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05 月08 日公司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对 《关于金石威视2019 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暨股份补偿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06 月17 日公司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发 表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和 债务重组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河伟业申 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07 月07 日公司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 司与国运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08 月26 日公司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发 表了《关于2020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 于2020 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为金石威视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08 月31 日公司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 增补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 年11 月20 日公司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 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的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 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2020 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组织召开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 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和《关 于监事薪酬的议案》,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进 行面谈,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 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日常经常通过电话、 邮件、微信等工具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 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关注资本市场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切实 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 情况,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促进公司2020 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
2021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 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洪波 2021 年4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