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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Hanbang Technology Corp.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7
Apr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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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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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17-049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比例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4 月 20 日,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刘海斌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刘海斌先生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960,000 股,减持比例达 到公司总股本的 2.05%。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均价(元 /股) |
减持数量占目 前总股本比例 |
|---|---|---|---|---|---|
| 刘海斌 | 大宗交易 | 2017 年4 月19日 | 2,960,000 | 29.08 | 2.05%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
| 刘海斌 | 合计持有股 份 |
11,845,408 | 8.22% | 8,885,408 | 6.16% |
|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
11,345,408 | 7.87% | 8,385,408 | 5.82% | |
| 其中:有限 售条件股份 |
500,000 | 0.35% | 500,000 | 0.35% |
注: 股份比例误差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刘海斌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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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2016 年 1 月 9 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刘海斌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其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其于 2011 年 12 月通过增资方式所持有的公司 50 万股股份,自前述 增资完成之日起(即 2011 年 12 月 21 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并且,就该部分股份, 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出售的股份不超 过该部分股份的 50%;该等股份包括该 50 万股股份及在上述期间该 50 万股股份 因公司分红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取得的对应股份。
(3)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4)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则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7)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经 除权除息调整前)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经除权除息调整前)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经除权除息调整前)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8)若本人持有汉邦高科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汉邦高科股票 的,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并通过汉邦高科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 人持有的汉邦高科股票于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则每 12 个月转让 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汉邦高科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前) 不低于汉邦高科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格。
3、本次减持后,刘海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8,885,408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6.16%,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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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海斌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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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刘海斌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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