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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Hanbang Technology Cor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ul 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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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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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15-022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北 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7 月10 日召开 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5 年5 月31 日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71.5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3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70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7.7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435.20 万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758.0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677.11 万元。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5 年4 月16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57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 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数额和投资项目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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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利用募集资金投资 | 项目建设周期 | 项目核准文号 |
|---|---|---|---|---|---|
| 1 | 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 | 16,240.00 | 16,240.00 | 24个月 | 深发改核准[2012]0032号 |
| 2 | 北京研发中心基础研究室建设项目 | 4,243.00 | 4,243.00 | 24个月 | 海发改[2012]82号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 | 7,194.10559 | — | |
| 合计 | 27,677.10559 | — |
二、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投入表述为“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项目资金缺口。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 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支付项目款项。在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并置换通过自有资 金或银行借款支付的项目款项”。本次拟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表述内容一致。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发[2012]82 号文件“关于北京汉邦高科 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研发中心基础研究室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北京研发中心基础研究室建设项目”于2012 年 2 月20 日经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批准。2013 年8 月25 日,经公 司2013 年第二次董事会批准,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北京研发中心基础研究室建设 项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 第211243 号),截止2015 年5 月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总额为617.5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投资总额 |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
| 研发人员薪酬 | 2,520.00 | 419.84 | 419.84 |
| 研制费 | 650.00 | 200.41 | 200.41 |
| 固定资产投资 | 1,073.00 | 51.28 | 51.28 |
| 合计 | 4,243.00 | 671.53 | 67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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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 年7 月10 日召开的2015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 止2015 年5 月31 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71.53 万元。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5 年7 月10 日召开的2015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截止2015年5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71.53万元。
3. 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招股说明书》披 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671.53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 超过六个月,符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则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保荐 机构同意汉邦高科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
五、 备查文件
-
公司2015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
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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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
立意见;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鉴证报告;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7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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