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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Hanbang Technology Cor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16, 2021
55436_rns_2021-12-16_68f7904c-2574-4018-919b-6ab94d29253d.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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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2021 年12 月16 日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 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 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为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事项
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1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反担 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普泰国信的生产发展,公司在本次 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
1、本次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财 务总监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管理能力等,能够胜任相应 岗位。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蔡育明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
本次解聘公司副总经理事项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解聘谢疆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林杰辉、刘光超、狄瑞鹏、武建平、朱小锋、冯 伟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