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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Feb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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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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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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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 2021-014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1月30日披 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9), 决定于2021年02月25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1年02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公司接受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3)等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股 份692,632,56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9.48%)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鉴于公司将于2021年02月25日即将召开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 将《关于公司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本公告日,海淀科技持有公司股份692,632,562股,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9.48%;海淀科技作为提案人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议案的申 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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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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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临时提案情况,公司对2021年01月30日公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有关内容予以补充,补充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内容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10225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0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02 月 25 日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2 月25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21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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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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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收取的预付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
15 《关于公司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上述议案1、1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1月30日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3)、《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收取的预付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公司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 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等 相关公告及《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北京三聚环保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北 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 表》、《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北 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京三聚环保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北京三聚环 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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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项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3.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收取
的预付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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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关于公司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 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 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 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02月19日下午16:30前送达 或传真到公司。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若以传 真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0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12层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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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冠卿

联系电话:010-82685562 传真:010-826841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12层董事会办公室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出席人身份证和 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 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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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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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0072;投票简称:三聚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议案设置

表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项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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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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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3.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收取
的预付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5.00 《关于公司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0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2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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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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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 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公司对本次会 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后的后果均由本人 /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项目可
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
案》
7.00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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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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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3.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三聚环保(香港)
有限公司收取的预付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5.00 《关于公司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委托股东名称: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委托日期:__

1、授权委托书中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 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择其一,多选或未选 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 2、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 3、本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必 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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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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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联 系 人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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