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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Global Safety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Apr 2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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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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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

其中: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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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应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1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提案编码如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5.00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6.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7.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8.00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或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9.00 《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9.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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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9.0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9.0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9.05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9.0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9.07 《财务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上述提案中,提案6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提案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提案9.01、9.0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1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公告之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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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本次股东会召开日仅接受已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会,与会人员须遵循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等工作。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3655823
传真号码:010-57930135
联系人:梁冰 代妍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9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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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 ---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或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9.00 《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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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9.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9.0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9.0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9.05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9.0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9.07 《财务管理制度》
10.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方框中的“√”为准,对同一项表决提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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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23
2、投票简称:“辰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