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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Geoenviron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Inc.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6
Feb 2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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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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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按照《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为保证上述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能够得以顺利实 施,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1/2/3 号备 忘录》、《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薪酬体系,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考核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 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 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资深优秀员工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人员。具体考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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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下表: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
约占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 数的比例(%) |
约占公司 股本总额 的比例(%) |
|---|---|---|---|---|
| 刘力奇 | 副总经理 | 3 | 0.67% | 0.02% |
|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资深优秀员工(242 人) |
398.65 | 89.38% | 2.47% | |
| 预留人员 | 44.35 | 9.94% | 0.27% | |
| 合计 | 446 | 100.00% | 2.76% |
第四条 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应在本激励计划 期间每年组织考核评价一次;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 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第五条 考核体系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针对2016—2019 年的4 个会计年度,分别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条件。业绩考核的指标为净 利润增长率,每年度具体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解锁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次解锁 | 相比2015 年,201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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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解锁 | 相比2015 年,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
|---|---|
| 第三次解锁 | 相比2015 年,2018 年、2019 年两年净利润增长率的算数平均值 不低于105%。 |
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同时,限制 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个人绩效考核主要依据现行的绩效管理体系要求,以被考核人员所在岗位业绩指 标及其年度业绩完成情况或年度业绩评价情况为基础,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评估。
1、业务类员工
(1)业务类管理人员:根据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估结果进行评价,绩效评估结 果与当年可解锁股数比例相关,具体如下表:
| 考核结果 | 70 分(含)以上 | 60(含)-70 分 | 60 分以下 |
|---|---|---|---|
| 解锁比例 | 100% | 60% | 0% |
(2)一般业务人员:根据激励对象年度业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年度业绩 完成结果与当年可解锁股数比例相关,具体如下表:
| 考核结果 | 100%以上 | 60%(含)-100% | 完成60%以下 |
|---|---|---|---|
| 解锁比例 | 100% | 按任务完成比例 | 0% |
2、非业务类员工
根据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估结果进行评价,绩效评估结果与当年可解锁股数比 例相关,具体如下表:
| 考核结果 | 80 分(含)以上 | 80 分以下 |
|---|---|---|
| 解锁比例 | 100% | 0% |
第三期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40%,对应2018 年、2019 年两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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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考核周期,对应的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分别为20%和20%;公司对激 励对象的考核分别按其在该两年度的个人绩效进行评价,按照各年度绩效得分计算个 人该年度的应解锁股数,于最后一期一并解锁。
若解锁期内公司业绩考核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个人解锁比例为其个人考核结 果对应的解锁比例,该比例与100%之差的部分,即激励对象个人未解锁的部分,由 公司回购注销。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获授或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间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七条 解锁
-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及
-
解锁数量。
-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依据。
第八条 考核程序
(一)每一考核年度由公司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被考核人员所在岗位职责、 被考核人员年度业绩完成情况,通过与被考核对象的互动,确定被考核人员当年的绩 效评估结果,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二)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与审计监察部在每一年度结束后汇总考核数据, 由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考核操作,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三)考核工作小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考核对象,如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 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反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考核工作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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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如确实存在不合理因素,可根据复核结果 对考核结果提出修正建议,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考核结 果将由董事会存档,并作为股权激励计划解锁实施的依据。
第九条 附则
本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实施。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2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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