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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Geoenviron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y 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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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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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请做好高能环境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之
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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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二年五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请做好高能环境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 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已收悉。感谢贵会对北京高能时代 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查。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高 能环境”)及各中介机构已按要求对《告知函》进行了认真讨论,对《告知函》 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落实并进行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 意见的问题,已由各中介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除另有说明外,本告知函回复中各项词语和简称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中各项词语和简称的含义相同。
本告知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加粗 | 《告知函》所列问题 |
|---|---|
| 宋体 | 对《告知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对尽调报告的修改与补充披露 |
在本告知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 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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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 :关于麒麟典当。据申报材料,申请人控股子公司贵州宏达持有麒 麟典当(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10% 股权。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 )麒麟典当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是否存在 投诉举报或负面舆情;( 2 )对麒麟典当股权的处置计划,有无具体的时间表。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答复:
一、麒麟典当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是否存在投诉举报或负面舆 情
麒麟典当成立于 2009 年 1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系发行人于 2018 年收 购贵州宏达后所形成的间接持股 10%的参股公司。2018 年 2 月 7 日,发行人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贵州宏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 案》。2018 年 4 月,发行人取得贵州宏达 70.9051%的股权,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 范围。麒麟典当自成为发行人间接参股公司起,已不再开展典当相关业务。
2018 年在典当行业年审工作中,麒麟典当因业务停止经营且无具体负责人 对接年审事项,麒麟典当因未完整提供年审资料被评为不合格,其典当经营许可 证被安龙县金融工作办公室收回并报省局注销,考虑到麒麟典当已无法开展正常 典当业务,2021 年发行人已对其 100 万投资款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麒麟典当账面价值为零。
经核查,麒麟典当所涉诉讼案件主要为民间借贷纠纷及典当纠纷,且均为原 告。截至本告知函回复出具之日,麒麟典当不存在未决诉讼或纠纷,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根据网络公开信息检索,麒麟典当不存在投诉举报或负面舆情。
| 序号 | 判决/裁定/ 调解时间 |
原告/ 申请人 |
被告/ 被申请人 |
事由 | 判决/裁定/调解结果 |
|---|---|---|---|---|---|
| 1 | 2015.07.31 | 麒麟典当 | 李雄刚、杨玉 江、王继稳 |
典当纠纷 | 1.由被告李雄刚、王继稳于本判决生效 后十日内共同清偿原告麒麟典当典当 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元及并支付利 费(含利息、综合管理费)(利费以尚 欠本金为基数,自2015年5月19日起 按月利率3%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2.被告杨玉江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
2
| 序号 | 判决/裁定/ 调解时间 |
原告/ 申请人 |
被告/ 被申请人 |
事由 | 判决/裁定/调解结果 |
|---|---|---|---|---|---|
| 2 | 2016.08.17 | 麒麟典当 | 查龙英 | 典当纠纷 | 调解结案。被告查龙英拖欠原告麒麟典 当本金70万元人民币,利息人民币31.5 万元(按合同约定从2015年5月6日 起计算至2016年8月17日止),表示 于2016年9月20日之前清偿本金及利 息。若被告查龙英逾期未清偿本金,利 息每月按2%计算。 |
| 3 | 2017.01.05 | 麒麟典当 | 李光全、杜华珍 | 典当纠纷 | 1.由被告李光全、杜华珍偿还原告麒麟 典当典金150,000元。(利息从2016年 5月23日起每月按2%利率计算至生效 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2.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
| 4 | 2017.07.21 | 麒麟典当 | 刘诗涛、吴定 全、孙朝瑞、陈 建虹、陈豪、 龚爱婷 |
合同纠纷 | 2017年7月21日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
| 5 | 2020.04.22 | 麒麟典当 | 贵州宏达、 王志斌 |
民间借贷 纠纷 |
1.由被告王志斌偿还原告麒麟典当借 款本金1,5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 2015年1月1日起以1,500,000元为基 数按月利率1.1%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 止。 2.驳回原告麒麟典当其余诉讼请求。 |
| 6 | 2019.03.27 | 麒麟典当 | 郑世华、甘春华 | 诉前保全 | 安龙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冻结被申请 人甘春华、郑世华在安龙县由榔府城建 设有限公司处的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款 154,000元,期限为一年,从2019年3 月27 日至2020 年3 月26 日。 |
| 2020.06 | 麒麟典当 | 郑世华、甘春华 | 典当合同 纠纷 |
调解结案。 |
根据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检索,未检索到麒麟典当涉及的刑事案件相关判 决;根据贵州政务服务网、安龙县公安局、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安龙县人民法院、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询,均未查询到麒麟典当涉嫌违法犯罪的相关信 息。
综上,麒麟典当不存在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不存在投诉举报或负面舆 情。
二、对麒麟典当股权的处置计划,有无具体的时间表
鉴于麒麟典当面临的实际情况,发行人亦在寻求处置方案,但由于现有主要 股东与贵州宏达原法定代表人王志斌存在亲友或其他关联关系,以及所持股权处 于被冻结状态等原因,因此暂无法有效实施股权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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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东联系及股东会召开存在障碍,无法履行《公司法》规定的股权转让
程序
截至本告知函回复出具日,麒麟典当共有 9 名股东,3 名法人股东,6 名自 然人股东,具体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备注 |
|---|---|---|---|---|
| 1 | 黔西南州森茂投资有限公司 | 278.00 | 27.80% | 存在失信情况 |
| 2 | 兴义市昆玉矿业有限公司 | 150.00 | 15.00% | 存在失信情况 |
| 3 | 贵州宏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 | 存在失信情况 |
| 4 | 王治萍 | 140.00 | 14.00% | |
| 5 | 龚爱婷 | 100.00 | 10.00% | |
| 6 | 张奇贵 | 90.00 | 9.00% | 存在失信情况 |
| 7 | 吴定全 | 62.00 | 6.20% | |
| 8 | 刘诗涛 | 50.00 | 5.00% | |
| 9 | 何丽蓉 | 30.00 | 3.00% | |
| 总计 | 1,000.00 | 100.00% |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 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 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 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 为同意转让。……”
由于麒麟典当于 2018 年被注销相关经营许可,其已实际没有正常经营,现 有的 9 名股东,除发行人控股的贵州宏达以及麒麟典当法定代表人张奇贵之外, 与其余股东的联系存在一定障碍。经发行人了解,上述主要股东与王志斌存在亲 友或其他关联关系,王志斌本人又涉及贵州宏达股权收购刑事、民事案件,麒麟 典当的其余股东表示无法参与股东会处理贵州宏达持有的麒麟典当 10%股权转 让事宜,因此麒麟典当无法正常召开股东会,无法履行《公司法》规定的股权转 让程序,不符合工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要求。
2 、股权被冻结,无法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经核查,由于贵州宏达与贵州省冶金化工研究所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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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贵州省贵州市南明区人民法院裁定书((2020)黔 0102 执 7195-1 号),贵州宏达持有的麒麟典当 10%股权已被冻结,冻结起止日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冻结期限为 1,095 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 十八条规定:“……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 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 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 知》第十二条规定“股权、其他投资权益被冻结的,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转 让,不得设定质押或者其他权利负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被冻结期间,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该股东的变更登记、该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被 冻结部分的公司章程备案,以及被冻结部分股权的出质登记。”
据上,贵州宏达所持麒麟典当股权已被冻结,未经人民法院许可无法办理股 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鉴于麒麟典当目前的实际情况,发行人暂时无法转让其间接持有的麒 麟典当 10%股权。
三、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麒麟典当的经营范围及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及 发行人对麒麟典当股权的处置计划;
2、查阅报告期内麒麟典当涉诉法律文书,并访谈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麒 麟典当股权被冻结情况,核查其是否存在因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诉讼 情况,是否存在投诉举报或负面舆情;
3、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贵州政务服务网、安龙县公安局、安龙县人民检 察院、安龙县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询,核查麒麟典当是否存 在因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诉讼情况,是否存在投诉举报或负面舆情。
四、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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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麒麟典当不存在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不存在投诉举报或负面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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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贵州宏达持有的麒麟典当 10%股权,由于存在股东会无法召开、股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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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等客观障碍,暂时无法进行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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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高能 环境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之盖章页)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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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高能环境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功勇
张 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关于请做好高能环境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 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 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告知函回 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