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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Geoenviron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ug 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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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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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平安证券 、 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高能 “ ” “ ” 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高能环境 、 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高能环境可转债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 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7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 26日公开发行了8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按面值发行, 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08.58 万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091.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2018年8月1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 天健验〔2018〕2-12号《验证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额
1 邵阳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BOT项目一期工程 15,946.57 10,000.00
2 贺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工程 26,154.00 13,200.00
3 和田生活垃圾焚烧PPP项目一期工程 55,446.06 39,091.42
4 泗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工程 16,542.00 10,000.00
5 苏州溶剂厂污染场地治理项目 25,896.64 10,800.00
合计 139,985.27 83,091.4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34,572.19万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天健审〔2018〕2-370 号《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审核确认与实际情况相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邵阳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BOT项目一期工程 10,000.00 3,780.33 3,780.33
2 贺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工程 13,200.00 5,200.75 5,200.75
3 和田生活垃圾焚烧PPP项目一期工程 39,091.42 9,274.34 9,274.34
4 泗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工程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5 苏州溶剂厂污染场地治理项目 10,800.00 6,316.77 6,316.77
合计 83,091.42 34,572.19 34,572.19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通过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邵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高能”)、贺州高能时代环境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州高能”)、和田高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和田高能”)、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洪高能”)提 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借款总额
1 邵阳高能 邵阳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BOT项目一期工程 10,000.00
2 贺州高能 贺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工程 13,200.00
3 和田高能 和田生活垃圾焚烧PPP项目一期工程 39,091.42
4 泗洪高能 泗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工程 10,000.00
合计 72,291.42

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 次或分次逐步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本次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 用,也可以提前偿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与上述子公司、保荐机构及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 述借款,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使用47,719.2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2019年7月25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需求,公司已归还47,719.22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 表人。

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199,573,895.78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2020年7月29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需求, 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199,573,895.78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 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8月6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及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使用额
募集资金累
计使用额
募集资金节
余金额
项目进度
项目名称
1 邵阳市污泥集中处置
工程BOT项目一期工
10,000.00 7,564.22 2435.78 项目建设已完
工并投运
2 贺州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厂项目一期工程
13,200.00 13,199.96 0.04 项目建设已
完工并投运
3 和田生活垃圾焚烧PPP
项目一期工程
39,091.42 39,093.00 -1.58 项目建设已
完工并投运
4 泗洪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厂项目一期工程
10,000.00 10,000.00 0 项目建设已
完工并投运
5 苏州溶剂厂污染场地
治理项目
10,800.00 7,465.32 3,334.68 已完工
合计 83,091.42 77,322.51 5,768.92

(上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截至2020年8月6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存储金额
1 邵阳高能 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罗湖
支行
15000094439528 邵阳市污泥
集中处置工
程BOT项目
一期工程
2,435.93
2 贺州高能 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罗湖
15000094434757 贺州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
0.02
支行 厂项目一期
工程


3 和田高能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
亚运村支行
630183073 和田生活垃
圾焚烧PPP
项目一期工
0.00
4 泗洪高能 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
营业部
77010122000884323 泗洪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
厂项目一期
工程
0.01
5 高能环境 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
营业部
77010122000885217 苏州溶剂厂
污染场地治
理项目
3,336.70
合计 5,772.67

(上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时间较早,项目建设实施期间,部分设 备 采购价格较之项目立项时间节点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

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 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 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 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全部投资结束,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共计节余募集资金 5,772.67 万元(含资金利 息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 金 5,772.67 万元(含资金利息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 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并办理该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 5,772.67 万元(含资金利息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 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升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全部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 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0%,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系根据公司的客观 需要做出,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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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__ __

韩 鹏 唐 伟

==> picture [121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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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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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