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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Geoenviron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an 15, 2020
57719_rns_2020-01-15_b773dfdc-80a5-4ad9-8882-09cbc14a67b4.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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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一、交易方案概述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上市公司”) 拟分别向柯朋、宋建强、谭承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其中,向柯朋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阳新鹏富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新鹏富”) 40.00%的股权;向宋建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靖远宏达矿业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靖远宏达”)30.01%的股权;向谭承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其持有的靖远宏达 19.0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 后,阳新鹏富及靖远宏达将成为高能环境的全资子公司。
二、构成重组上市的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第十三条规定:“上 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 36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 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 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三)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四)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 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五)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虽未达到本款第(一)至第(四)
项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卫国。本 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综上所述,公司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 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