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Geoenviron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ug 29, 2018

57719_rns_2018-08-29_407a00be-daf7-4a1b-842f-dde354c0c8e0.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113 转债代码:113515 转债简称:高能转债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宏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宏达”)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为贵州宏达向兴 义万丰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银行”)申请人民币贷款46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公告日前,公司向上述担保对象提供 担保余额为3,000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宏达由于经营需要,拟向万丰银行申请人民币贷款460 万元。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不超过460 万元,保证期间按 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贷款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贷款业务的主合同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公司于2018 年4 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并于2018 年5 月16 日召开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18 年4 月26 日、2018 年5 月17 日于《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高能环境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41、2018-047)及《高能环境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此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预计范围内,无须召开董事会再次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贵州宏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85.793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顶效镇合心社区 法定代表人:王志斌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有 色金属废渣、废料、矿石、矿产品回收、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 贵州宏达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高能环境 2,897.0349 70.9051
王志斌 1,077.6651 26.3759
黔西南州牂牁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85.4833 2.0922
贵州省冶金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25.6098 0.6268
合 计 4,085.7931 100

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12 月31 日 2018 年6 月30 日
资产总额 40,177.62 41,748.63
负债总额 20,040.70 17,330.53
银行贷款总额 7,320.00 8,070.00
流动负债总额 17,040.70 14,330.53
资产净额 20,136.92 24,418.10
2017 年度 2018 年1 月1 日-2018 年6 月30 日
营业收入 17,032.13 8,608.75
净利润 953.01 -792.2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贷款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贷款 业务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担保金额:460 万;

担保范围:包括借款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 《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 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查询费等。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 费、查询费等以司法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为准。

  • 上述贷款及担保协议已签订。

  • 本次担保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债权:公司就贷款协议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万丰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贵州宏达的债权;

担保形式:贵州宏达根据本合同以信用方式向公司提供担保;

债务履行期限:贵州宏达应于公司根据贷款协议约定向万丰银行履行保证责 任后90 日内向公司偿还公司为履行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担保范围:贵州宏达向公司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公司为履行贷款协议 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贵州宏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此次为满足自身经营需求向银行申请贷款。董 事会认为贵州宏达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为其 贷款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贵州宏达为本次 担保提供的反担保足以保障公司利益。由于此次担保金额较小,且银行同时也与 股东王志斌及其配偶签署了《个人连带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王志斌及其配偶同 时对此笔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故公司超出出资比例为贵州宏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5,100 万元,均为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9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