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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Geoenviron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ug 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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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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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 及《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独立意 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的 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实施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 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议案的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和诚信原则,符合全体股东 和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 金,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 目的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 已履行了本次置换事项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 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34,572.19 万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定。

独立董事签名: 于越峰 李协林 王世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