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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Geoenviron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Oct 3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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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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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7-108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或“公司”) 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4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3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 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400,000 股,发 行价格为每股18.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6,492,000.00 元,扣除承销 费和保荐费30,48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06,012,000.00 元,在扣 除审计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7,257,152.56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8,754,847.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4) 第110ZC0380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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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同意使用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15 年 3 月 5 日,公司提前归还 4,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截至 2015 年 6 月 23 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剩余全部 4,000 万元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发布《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 1,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16 年 9 月 12 日,公司将全部 1,5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 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发布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 1,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截至 201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已将全部 1,5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并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发布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总额 |
| 1 | 扩建企业技术中心 | 6,925.27 |
| 2 | 补充工程业务营运资金 | 62,950.21 |
| 合 计 | -- | 69,875.48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14 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2015 年1 月7 日以募 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23,615,400.00 元;2015 年1 月7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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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5 年3 月5 日、6 月23 日归还全部80,000,000.00 元至募集资金账户,2015 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54,302,647.44 元。2016 年3 月23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6年9月12日,归还全部15,000,000.00 元至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99,173.57 元,其中补充 工程业务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17 年4 月14 日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15,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并已分别于2017 年6 月27 日、10 月11 日归还全部15,000,000.00 元至募集资金账户。
综上,截至2017 年10 月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84,428,047.44 元,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4,326,8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4,466,274.19 元(含利息)。
三、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基于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 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4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 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该笔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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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7 年10 月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44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12 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 后,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以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出具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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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2015 年3 月5 日和2015 年6 月23 日,公司将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5 年6 月23 日发布《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的公告》。
2、2016 年9 月12 日,公司将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6 年9 月14 日发布《北京高能时代 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提示性公告》。
3、2017 年6 月27 日和2017 年10 月11 日,公司将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7 年10 月 13 日发布《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5、根据高能环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 笔闲置募集资金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通过直接或者 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 个月。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高能环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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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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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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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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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0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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