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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Geoenviron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an 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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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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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5-003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或“公司”) 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3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 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400,000 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18.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6,492,000.00 元,扣除承 销费和保荐费30,48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06,06,000.00 元,在扣 除审计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 7,257,152.56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8,754,847.4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 同验字(2014)第110ZC0380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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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总额 |
| 1 | 扩建企业技术中心 | 6,925.27 |
| 2 | 补充工程业务营运资金 | 62,974.73 |
| 合 计 | -- | 69,900.00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基于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 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 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 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 及时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 年1 月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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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 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1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出具了《华 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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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高能环境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笔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 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高能环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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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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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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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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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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