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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Geoenviron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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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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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及回购数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 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18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8.00 万 股。由于2021 年6 月7 日,公司根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20 年 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进行了权益分派,则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对此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调整后,此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8.51 元/股调整为6.49 元 /股,回购数量由18.00 万股调整为23.40 万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事项。
二、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独 立意见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规定的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况,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解除限售的162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
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 件成就的16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27.725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 售。由于2021 年6 月7 日,公司根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20 年 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进行了权益分派,则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对此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解除限售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调整后,此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8.51 元/股调整为6.49 元/股, 解除限售数量由127.725 万股调整为166.0425 万股。
独立董事: 程凤朝 黄常波 王世海
2021 年8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