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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Geoenviron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ul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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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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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088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7月27日以现场 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认真审阅 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四、五进行了表决,7 名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会议议案一、二、三进行了表决,董事凌锦明、魏丽回 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 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摘要》。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 的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 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拟定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凌锦明、魏丽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 告》(公告编号:2018-091)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凌锦明、魏丽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高能 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 权数量或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 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 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 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 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 所有行为;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3、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凌锦明、魏丽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邵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为推进项目建设,拟向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申请人民币贷款8,000万元,公司为上述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8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宏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由于经营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申请人民币贷款3,000万元,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 年止。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0,90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98%,除上述事项之外,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全部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经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9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 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召开上述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根据监管部门规定选择投 票方式,适时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并负责筹备上述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7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