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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8

Jun 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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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 2018065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完成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 、标的股票种类

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工具所涉及的股票种类为公司普通股。

2 、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股票。

3 、首次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10.57 元 / 股。

  • 4 、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52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69.5 万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时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孟令军 高级管理人员 30 3.15% 0.08%
核心骨干员工共计151人 739.5 77.64% 1.87%
预留限制性股票 183 19.21% 0.46%
合计 952.5 100.00% 2.41%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当前公司股 本总额的 10% 。

5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6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还需要达到下列业绩考核指标后方可实

施: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
2018 年度净利润比
2017 年度净利润增长
30%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
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
2019 年度净利润比
2017 年度净利润增长
60%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
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
2020 年度净利润比
2017 年度净利润增长
90%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
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注:净利润为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当期成本摊销影响后的数值为 计算依据。

( 2 )个人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制定的《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共有 A 、 B 、 C 、 D 四档。若激励对 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 ,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优异或良好,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 =100% 当年可解除限售数量;若激励对 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 ,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 格,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 =50% 当年可解除限售数量;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当年 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 =0%* 当年可解除限售数量。

上述当期未解除限售的部分,上市公司以激励对象授予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 并注销。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 1 、鉴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确定的原 156 名激励对象中,林津正、王玉生、陈杨、邱成波 4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 后,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56 名变更为 152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777 万股变更为 769.5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3 万股。

2 、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出具天职业字 [2018]16230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 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情况如下: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贵公司已收到 152 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 人民币 81,336,150.00 元(大写:捌仟壹佰叁拾叁万陆仟壹佰伍拾元整),其中 新增股本人民币 7,695,000.00 元(大写:柒佰陆拾玖万伍仟元整),转入资本公 积 73,641,150.00 元(大写:柒仟叁佰陆拾肆万壹仟壹佰伍拾元整)。所有认缴 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4,656,846.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394,656,846.00 元;贵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 2017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完成了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总股本由 197,328,423 股增至 394,656,846 股。此次权益分派实施前股本 197,328,423 股,已由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 [2017]1727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2,351,846.00 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402,351,846.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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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8 年 5 月 29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11 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对比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股)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177,400,934 44.95 7,695,000 185,095,934 46.00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217,255,912 55.05 217,255,912 54.00
三、总股本 394,656,846 100.00 7,695,000 402,351,846 100.0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含董事。

七、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402,351,846 股摊薄计算, 2017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为 0.48 元 / 股。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94,656,846 股增加至 402,351,846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 如下: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股东名称
(实际控制人)
授予完成前 授予完成前 授予完成后 授予完成后
持有公司股份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
比例(%
持有公司股份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
比例(%
江春华 76,684,758 19.43 76,684,758 19.06
方 文 50,936,144 12.91 50,936,144 12.66
罗新伟 50,936,144 12.91 50,936,144 12.66
陈显龙 39,618,000 10.04 39,618,000 9.85
合 计 218,175,046 55.28 218,175,046 54.22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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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